勞動合同法中有關辭職的規定如何理解?

時間 2021-05-06 08:15:15

1樓:愛你一生一世

我父親要去住院我向單位提出離職,但是我們店長說要提前乙個月申請,而且我父親因為就這兩天就要住院了沒有人陪我父親住院陪護,可是我們店長說了多大的事都不行,還有就是我們店裡存在亂收費的問題就是不上交手機,衛生不合格,都要罰款等等

2樓:趙雲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口頭或書面),可以解除合同。

2、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不受用人單位制約,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所以以領導不在家等理由不成立)

3、勞動者不提前30天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你的費用;用人單位為你支付的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用人單位招用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對上述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在你提出解除合同的30日後,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逾期為出具的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單位開具解除合同的書面證明,或者申請拉動仲裁。

3樓:余能軍

《勞動合同法》的這一規定實際是賦予勞動者單方解除權,基於此勞動者只要提前一月通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目前你可以隨時要求進行交接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如果單位拒絕辦理相關手續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給予配合,如果因單位拒絕辦理離職手續給你帶來損失還可以要求賠償。

已經有了合同法,為什麼還要制定勞動合同法?兩部法律是不是有衝突?

餘愷 合同法 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 法人 其他組織之間設立 變更 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那麼問題來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是平等的麼?手動微笑。 韓麗律師 第一 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所調整的物件是不一樣的,訂立主體的地位,違約責任的承擔等多方面都是不一樣的 第二 合同法是基於平...

勞動合同法到底是在保護勞動者還是危害勞動者

信威法律 這個有利有弊 下面我們就來說說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明確用人單位用工之日必須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通過書面勞動合同的形式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一 單位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工作乙個月可以要求兩個月的工資 這樣,一方面以書面形式固定了勞資雙方的勞動關係,在勞動...

勞動合同法的管轄範圍是否包括出國勞務派遣合同?

蒼星零 你可以向勞務派遣公司所在地的法院,即國內出國勞務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訴。關於能否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的問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 當事人不能通過約定排除適用 無需通過衝突規範指引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