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黑格爾的觀點 存在即合理 ?

時間 2021-05-12 10:14:11

1樓:淵鯨

「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黑格爾《小邏輯》

這個「理」,是黑格爾所稱的「絕對理念」,它非是以人的好噁情感為轉移的主觀理念,而是冷血的世界客觀理念。物質存在後,自帶來它的合理性,人只能接受這種合理性,別無它途。沒有存在,則無從談其合理性。

尤不能以主觀的是否合理,而著應以客觀的合理與否,去反向推定物質是否存在。

存在即是合理的,不存在的就不合絕對理念,不合絕對理念的不會存在。這符合以物質的存在和發生作為出發點的唯物觀點。於存在之後,理隨之而至。

再不應該存在的事情,只要發生了;再應該存在的事情,只要不存在,就一定有它們各自的原因!這個原因,就是理,即絕對理念上的合理性。

比如莊周師承老子思想而作的寓言,二人見混沌無五官之竅,認為不合理,就為它鑿開了五竅,然後混沌就死了。黑格爾的「存在即是合理的」思辨,就莊子的這個思想相契合。

比如惡行,無論被揭露與否,它是在現實中存在的;既存在,即是合理的!——不然,它何以會存在?以主觀的悲憫,就認為它不該存在!但卻的確存在!於是隨之帶來它存在的合理性。

無論有多麼不可原諒,多麼不可能發生,多麼無解的事情,只要它發生了,隨之有了它存在的合理性,這就是「可以理解,但不可諒解」這句話的理論依據,這個「理解」,便是依「存在即是合理的」而來,非是為諒解而理解之意,「諒解」便是依據人的主觀理念,作出的個人道德與情感上的判斷。

一,一切皆有可能! 因為事情自帶合理性的存在與發生與否,與你的主觀好噁與傾向無關。

這句話看似平常,到時候卻能夠振聾發聵,有「於無聲處聽驚雷」之似。世上任何事都有可能,你認為不可能,那是它還沒到時候,但要做好準備。

所以每聽到一件不合理的事情發生了,你不要先想:這可能嗎?若如此,你就會傾向於去證明它的不可能性。

你應這樣,你想:這絕對有可能!然後再去證明它的不可能性,則可免於極端和盲從。

這是智者所為,萬世法則,不由不遵守。

我們為什麼要學習,研究,探索等等?很大的程度是源於這個思想,促使或阻止可能的發生。

一切皆有可能。先知的詞典裡是沒有『不可能』一詞的,所以他能對遙遠或並不遙遠的未來作出成功的預言,他預言的基礎就是這句話。

人類的進步,也有此思想之功。在古代,人若想,人怎會飛上天呢?不可能!

若一直無人認為有可能,何以能變成現在的可能?類似由你想象中的「不可能」,如突然變成現實中的可能,而你處在利害關頭,沒有心理和行為準備,因而會猝不及防,很可能會得到悲慘的後果!

然而認為既然一切皆有可能,就什麼都去準備,那還不得累死?

不會這樣!照此去做時,首先,心裡也要有個觀念:也有可能我的想法是錯的!

這樣就不會走偏。其次,這裡還有個範圍問題,在利害有攸關的範圍內,你要時時準備;在範圍外,你要有思想準備,至於如何確定這個範圍,可以這樣想:在你腦子為圓心的範圍,根據利害自定直徑長短,不是固定的,隨時要根據周圍的環境,情況的改變而改變。

二,存在即是原因。不要總是汲汲於原因的追求,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因有它自身存在的原因,所以它是合理的。

當我們腦子裡有了為什麼的疑問後,我們就會困惑。雙腿在連貫地走著路,當我們疑惑於它們為什麼會連貫地走路,我們似乎就不會走路了。乙個熟慣了的字,當想發掘它為什麼這樣寫這樣念時,我們就突然不認識這個字了。

問原因有時是事物發展的動力,有時是事物發展的阻礙。問原因可以讓人成為乙個哲學家,不汲汲於原因卻可以讓人成為乙個實幹家。

問原因就如在河裡徒手摸魚,漏掉的居多;不問原因就如拿網撒魚,一股腦全拿來。貓好奇於壁虎的斷尾的跳動,而放走了壁虎。找原因如踏空而行,不找原因如在硬地上走。

乙個人太想弄清蒙娜麗莎為什麼會那樣笑,他瘋了。

乙個有天分的人,創出了天才作品,有人問他為什麼要那樣寫,他也不知道,也不想自問為什麼,否則會讓他疑惑而喪失這種天分。

無辜受害的人常自問為何受害,而陷入苦問自己的自虐的迴圈裡而精神失常。

狼要吃小羊,小羊問狼為什麼吃它,狼才現編了個不成為理由的理由,而小羊因汲汲於原因,沒能及時逃掉。狼不耽於沒理由吃,因而能成功吃掉小羊。

秦恢殺岳飛,是什麼原因?莫須有!所以他能承趙構暗旨,而成功殺掉岳飛。

上帝在自然界暴露了蹤跡,他便讓人去找符合現實的合理性的原因,以讓人忽略他暴露的事實真相。

問原因有時會讓我們落入上帝設好的圈套裡。牛頓問為什麼蘋果會往下落,卻最終歸結到上帝的神力。汲汲於原因,讓我們忽略了事實本身,與對事實的發現。

其延伸義之一即每個不可解的事物存在都有它合理的原因,而這種原因又是不可查的,若查就陷入了邏輯的泥沼。

延伸義之二即不要相信不可解事物的主體所進行的自我解釋,它自己都不清楚為什麼會這樣。它為的是給你一種你可接受的合理性,目的是進一步欺騙你。

法律不重原因,而重結果,所以它有威力。原因的樊籬,不能擋住事實敵人的侵入。

事實的形成引來了原因的解釋,而反過來原因是無法解釋事實的。

審案中,也是用事實推定原因的,沒有原因推定事實的。現在零口供也可宣判。有能力造成事實者,不會循按原因。

人為什麼要問原因呢?要離開存在即是合理的這個事實呢?因為人覺得自己聰明並且要用這種聰明來解開謎團,而上帝卻是要讓人似乎明白後又真糊塗,正如白天過後繼之以黑夜。

2樓:一東

沒睡著,談談「存在即合理「吧。很多人被雜糅混淆的詮釋誤導了,甚至為荒謬洗地。

存在即合理

=「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法哲學原理

=凡是符合客觀規律的事物,皆會於世存在。凡是已經於世存在的東西,皆是遵循著客觀規律的。

=凡是已經外化存在的事物皆有其原因與邏輯。

=道法自然。

=因——果。

客觀規律,非倫理道德,非法律法規,非情理非法理,亦非正確非錯誤。

所以存在即合理不是經驗主義,不是賦予了行為的正當性。

另:1. 若存在不符合理性的事物,即滅亡。

2. 因世界在永遠變化發展,隨時間推移,現存事物中必出現不符合理性的事物。

3. 由以上得出:「凡是現存的,都一定要滅亡——恩格斯」。

3樓:DDante777

合理,合的是理性不是道理。

我對原文的理解就是凡是現實存在的都可以符合理性的推理。

這是一句不含貶義褒義的句子,不是用來證明對錯的,只是用來說明存在的。

中文翻譯中合理本來就是乙個詞語,簡化過後直接用合理來理解是不對的,我個人覺得應該用文言文的方式去解釋,合是符合,理是理性。

4樓:寒葦

我覺得,「存在」是客觀事實,「合理」是主觀判斷,二者不能等同。就像我說,能吃的都好吃,「能吃」是事實,「好吃」則是主觀判斷,二者也不能等同。如果「合理」不是主觀判斷,那麼這個「理」又是什麼,是柏拉圖的理念,還是黑格爾的絕對精神?

其實就是客觀唯心。

5樓:

原文翻譯應該改成「存在既有意義」,或者改成「存在既有原因」。

因為「合理」是偏向褒義詞,「存在即合理」隱含的意思就是存在就有好處。

然而實際情況是,有些東西存在是沒好處的,只是有意義,有原因,並不能說好壞。

有些東西存在並不合理。

比如女人跟你吵架,有些女人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要吵架,事後想想也知道自己是無理取鬧,也承認自己無理取鬧,但是這件事就存在了。

比如有些人做了壞事,用「存在即合理」狡辯,表示他做這樣的事情也有好處?

6樓:長風

總結出規律性的結論,目的是為了運用。

無論這句話原義是啥,橫豎有以下兩個推論,如果這裡面哪個詞另有原義,只要把那「真正」的原義換上就行。

一、任何乙個存在的敵人都是存在的,那麼其敵人也是合理的;

二、所有已經消亡的東西都曾經存在過,也都是合理的,但是仍然消亡了。

這種無限寬泛的命題,其實都是廢話,因為包括了所有範圍,那麼就等於啥都不包括。

任何乙個具體存在的邊界,不僅確定了這個具體存在,同時也確定了非它的存在。如果你要界定乙個無所不包的概念,那麼就沒有具體邊界,那麼就沒有具體存在。

不是具體存在的存在,還要賦予什麼規律的話,那麼就意味著這規律可以被以任何形式使用,那就意味著這東西可以用在正反兩面,左右互搏,自相矛盾。

簡言之,就是廢話。

7樓:小說讀者

不是誤傳,嚴謹一點說,應該是:現實就是合理的。這是黑格爾,包括馬哲的核心思想。(西方哲學關於存在有很多理論,這裡存在的意思,在中文環境中,理解為現實就沒問題了)

8樓:蘇槿深

說說我對這句話的看法(我沒研究過黑格爾,也不了解前後語境和背景,這裡僅就我所認識的闡述下自己的看法)

這句話從讀初中時候(抑或高中時候,anyway,whatever)已經耳熟能詳。最初我最直白的理解就是:只要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因我是乙個想法比較極端,自我為中心以及情緒化的人。所以,在我潛意識裡,非黑即白,怎麼可能,為什麼會這樣,怎麼能這樣,當我遇到我無法認同的人事,尤其是我的利益受到損害時,我的第一反應是憤怒,然後接下來馬上就是一連串的why,how,whatthehell.

直到又一次我充滿憤怒又開始各種W的時候,腦海突然閃過存在即合理。我覺得這句話,並不是字面意思,或者說中文的翻譯應該不是黑格爾的本意。我認為這句話應該表達2個意思:

1)存在的,是已發生的,是乙個事實,是真的,不是假的,不是你想象的;2)既然能成事實,那麼就必然有促成存在的因素,符合存在的規律。

「合理」並非在道德上的論斷,而是符合邏輯的,因為有促成發生的因素,遵循發生的規律,所以發生了,是合這個理。

舉個例子:

比如乙個人夜半高歌,吵到鄰居。

你說存在即合理,那麼半夜高歌吵到鄰居是合理的?若這樣套用,黑格爾可能就冤枉了(雖然我沒研究過,但我相信,所謂名言流傳至今,在我們一眼就能認為不合理的時候,先質疑自我並去探尋名言之所以為名言的原因才是名言的意義所在)。

這是兩件事:1)夜半高歌,2)吵到鄰居。這二者並不構成因果。首先這個人得能發聲,其次到了半夜突然想高歌,再次高歌行為未受到限制,即他能、他想、他做了。

fine,就算如此,這句話教會了我什麼?事物的存在(發生)都是符合其規律的,sowhat?

所以當我憤怒的時候,當我一點點理解這句話,當再一次我內心各種what the hell why的時候,我就會知道,發生的已發生,發生的符合其規律,所以一件事情如何完成不是就一種方式,我自以為我的方式不是唯一高效有效的方式;乙個人之所以這樣,他/她也是可以存活在這個世界上,世上並不是就乙個標準,你可以選擇不要用某一種方式或成為某一種人,但你首先要承認,並去觀察和理解,最終能總結出乙個人/一種方式/一件事情之所以成為/發生的本質。

所以,這句話,它教我寬容,教我沉著,教我需要看到眼睛看不到的本質。

回過來,假設我是這個被吵到的鄰居,第一反應可能還是憤怒(人的本能吧),但當我想到,這個人沒有素質,這個人也許經常夜半高歌,但沒有遭遇到嚴重的後果,這個人可能有別的原因需要半夜高歌。一旦我可以想到那些,那麼我可能就不會那麼生氣,面對突然之事,恢復了理性,我相信我可以更好的應對做正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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