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外派培訓協議賠償,這離職了也需要賠償嗎

時間 2021-05-29 22:51:12

1樓:杭州佬

第一次看到這種協議,我的理解是小朋友招募進來,因為年齡問題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且為了達到崗位要求去做了一次培訓。

這裡有幾點,第一實際你的用工是否合法,參考你實際簽訂的合同或者協議來看,如果16歲也沒有滿,這裡簽訂的勞動關係就是涉嫌違法。第二,為了崗位達到要求去做的適配性培訓是否應該賠償?這是為了工作需求進行的,是應該給的通用崗位培訓,不應該簽訂這樣的培訓協議,這部分也應該實際情況來分析。

大致感覺就是從第三方買了人員進來,通過一系列的動作來降低前期的成本,不論如何賠償應不應該不是公司說了算的,需要拿出實際憑證來講。

2樓:技術人員薩達恭

未成年多大了,超過十六歲的了嗎?如果沒有勞動關係,可以適用普通合同法調整。

現在既然別人主張賠償,那麼讓他們拿出證據,例如發票和機票的行程單。後面的再說。

3樓:減肥ing的胖子

勞動協議如何約定的,看這培訓日期,感覺培訓就沒開始幾天。如果不想做了,可以離職,這個協議並沒有約定培訓期間離職的事宜,沒約定就不用賠了。

4樓:白話勞動法

服務期培訓協議是設立在勞動合同法的語境下,只有用人單位對正式員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才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培訓服務期協議,離職違約才可主張賠償。所以,基於用工單位在勞務派遣關係中並沒有與派遣工訂立勞動關係,所以即便約定了培訓服務期協議也是無效了。由於用工單位與派遣工存在實際用工關係,將該協議認定為民事合同也不合適。

5樓:比力牛

根據你所提供的資訊,這樣子理解基礎事實,應該沒問題,對吧?即,乙方是派遣員工,甲方是用工單位,還有一方是與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現用工單位(甲方)與派遣員工(乙方)簽了乙份外派協議,

若是,你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1、由於簽訂雙方並不具有勞動關係,不適用勞動法調整。離職不離職,和甲方沒關係。

2、協議有效,應該適用民法調整。

3、乙方可以主動嘗試協商違反協議的責任。個人會比較建議A+B(A)支付培訓所有實際發生的費用甲方,含差旅費等 ;(B)協商不承擔或少承擔違約金。(乙方有過錯,甲方實際上有損失--實際費用+期待利益),同時,由於培訓剛開始,如果可以協商換人接著上,甲方的損失其實並不明顯和嚴重。

6樓:

具體培訓內容(專業職業技能培訓or員工新訓)?甲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是否實際發生?

合同本身很簡單,就是乙個服務期+離職賠償的結構,但是是否需要賠償,以及具體賠償數額需要考慮以上兩點。

7樓:之乎者也

看了你上傳的協議原文,個人認為應該賠償,協議約定事項並無不妥。

首先、這是乙份培訓協議,協議內容是關於約定培訓及服務期相關事項,即公司投入成本去培訓你,以便你學成之後,為公司創造價值,也是為防止員工剛培訓完就離職的情況。和你是否在試用期無關,和你是否勞動關係或勞務關係也無關。

其次、從內容上看,雙方權利與義務的約定還是比較清楚的,即什麼樣的情況下需要支援賠償金,及根據服務期長短,設定不同的賠償等級,是比較合理且符合實際情況的。

最後、協議的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如有違約,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你是因為自己的願意離職,是要按照條款約定進行賠償。

8樓:

所謂服務期是在勞動合同法框架下的,既然不存在勞動關係,那麼服務期協議也應該是無效的。

而且這份協議條款也有問題,不過既然協議無效也就不用在意了。

9樓:職念

1.培訓期限:2020.7.20-2020.8.20,培訓沒開始幾天。注意收集未完成全部培訓證據。

2.協議未明確規定培訓的內容,如果可以證明在培訓期間有違法行為,可以請公安機關介入。違法的培訓,自然不能進一步推進,協議也是無效的。

3.培訓費金額(關鍵內容)沒有明確標示(乙方不知情情況下簽訂的協議,法律不支援),交通、住宿等費用,應該算做差旅專案列支。

盡快,找司法機構介入,及時止損。

10樓:Gloria Lin

需要。你的協議約定了,如果一方自行結束協議,需要支付相關費用。即使在試用期,你也應該遵循伺服器一年的約定。所以試用期內離職需要賠償。

11樓:木哲

當然需要,因為是培訓協議,單位之所以話費大筆財力讓你去培訓,是為了讓你更好的服務,才約定服務期,你要是服務期都沒過,你讓單位白白損失服務費,你覺得單位能幹嘛

12樓:宋墚-公平君

沒有看到你的協議,但一般情況下,協議規定要賠償的,只要協議內容合法,你是要賠償的。沒得商量。只是賠償金要扣除你已經在公司工作時間部分應分攤的金額,就是這樣了。

13樓:大希保

①整整的看了全部的條款,發現都是乙方出現違約的情況,甲方違約情況沒有見,可以說是不對等的,具體法律上的漏洞得找專業律師;

②我們換個角度來看,如果我們是用工方,花錢培訓準員工,準員工離職對我們影響是有的,來回路費,培訓費之類的,真的投入很多;如果招來一批人,走一批人,我們損失是不是很大;

③協議是我們自己籤的,都是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試用期能否單獨簽訂乙份試用期協議?

稅律師 一 單獨試用期合同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

離職需要賠償培訓協議費用嗎?

不二橙子 雖然您現在感覺很難受,但是確實已經簽約,簽約即意味對您是有約束性的。如果離職,可以與公司協商下,看看能否減少賠償金額或以其他的方式彌補。ps以後此類協議盡量少籤。 寧軒雅 主動離職?被動離職?不一樣哈。另外,看看你之前和單位有無簽訂培訓協議吧,具體如何規定?呵呵說一千道一萬,只要你是被辭退...

試用期想離職應該如何維權

是實體教學麼,是的話,直接在有孩子上課家長等待的時候,去校區鬧一鬧就行,勞動仲裁容易扯皮,司法流程冗長又耗精力,無賴手段對無賴公司收益最高。如果沒氣到這份上,建議放棄別多想,換個公司繼續幹就行,乙份實習工作不是啥大事!公司的規定不合法。首先,正式工作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提出,試用期提前三天提出,實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