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扣回年終獎是否合理?

時間 2021-05-11 12:57:48

1樓:hunter

都太難了,這撥疫情害了多少人。天災人禍。

答應的也計算好了,該發還是要發,維護自己的權益或雙方都讓步一下,結算後撤銷也可以。

2樓:笑掩兵書

首先,年終獎的數量多不多,如果多,該仲裁就仲裁,工作就是為了生活,如果數量有限,且前領導對你還不錯,回過頭來想一下,這份人情值不值得做,以後有交集,就賣個人情也無妨。

3樓:露紅姐姐呀

在現代社會,工作就是用勞動換取價值。入職簽了勞動合同,公司員工手冊作為員工需要遵守規則,那麼相同的,所享受的福利政策,既是國家勞動法規定的,也是公司所承諾的,並且有法律效益。

年終獎也在其中,在正常時間內發放年終獎,之後離職又是另外一類事情;兩者根本不能混談。本月離職,應該得到本月的勞動收入,有工資也是必須的。年終獎是基於上一年的整體效益的福利總和。

即使老闆有再多的內情,作為員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沒有任何問題的,相反老闆想打人情牌也不適合,畢竟乙份工作乙份收穫,老闆的收穫和其他的付出,都是他作為老闆需要付出的責任和義務。

每個人都要堅決捍衛自己的權益,這樣才能讓那些「難言之隱」公之於眾。

4樓:獨角獸

2.如果真如領導所說,那送他好人卡,感謝他,但自己的利益一定自己維護,沒得商量

3.撤回仲裁,協商是可以考慮的,好聚好散,但撤回是由協商結果書面協議定,不能光靠嘴,商量好達到目標了撤回,沒商量好不撤

5樓:迷糊

穩妥的做法是拿到手再談離職啊。

正規的公司不會這樣幹,離職時該咋結算就咋結算。私人企業會死命扣,比如你之前的業務貨款還沒收完,他會算在你頭上要你承擔損失,計算沒收回貨款的利息,甚至直接要你擔下,扣完你所有該拿的。

但你這樣幹太明顯,老闆肯定不爽啊。叼難你一下。

那是往年的獎金,公司沒有理由扣回去。

離職時千萬要把手頭的事處理乾淨。

6樓:阿湫

千萬不能撤回勞動仲裁,再說一遍,不要撤回。

年終獎是你辛苦一年的勞動回報,說什麼預發的,簡直是扯淡。所以,題主你千萬不要服軟,然後撤回,不然到時候你那公司領導會打你的臉。

7樓:無畏無懼

當然不合理了,老闆那樣說不就是為了能夠少拿出一些錢嗎,說到底就是因為你拿錢了然後就辭職不幹了,這樣老闆多多少少感覺有些損失,所以我覺得還是應該繼續仲裁!

8樓:

1.首先工作上的事情盡量少摻雜一點個人情感,如果領導說的是真的,那麼確實是該感謝他,但是該屬於自己的一部分不應該因為抹不開面子而放棄,公私分明不是說無私。

2.說說具體問題,考核-反饋-確認-發放年終獎,這個應該是有乙個完整的明確的目標-記錄-公示的流程,不能暗箱操作。

3.員工離職,需要公司結清工資,已發生並確認的部分要完整發放,諸如你說的工資,幹了多久就該發多久,沒有合法理由不能隨意扣除;年終獎(績效)部分,上一年度根據考核結果發放,當年度按照已工作時間和規定的比例發放。

4.撤回仲裁如果在提起有乙個冷卻期,你現在無論是確定不要了,還是確定要,都需要乙個明確的決心。司法資源不是隨便玩玩的。

9樓:

你們領導不佔優勢才會懇求你,領導訴苦你要是信了,那他為什麼還要扣除你的年終獎呢?不要相信你領導一派胡言,苦就讓他苦去,公司經營不好是他的問題,你的合法權益是要享受的,你如果這次為了他心軟,你就掉進了他的圈套,他不僅不會感激你,並且還會加倍的罵你,心裡想終於把錢要回來了。所以不要入了他的道,你的合法權益就是該享受的,不要因為同情他而毀了你自己。

在今年發年終獎前離職,還能拿到年終獎嗎?

犀哥 90 以上的用人單位,在其年終獎相關的公司制度中都會加入這麼一條 若雙方的勞動合同在年終獎發放之前被解除或終止 或員工本人在年終獎發放前提出辭職申請的,則員工無權享受上述獎金。當然了,實務中公司一般不會用年終獎這個稱謂,而通常會選用績效獎金之類的用法。很多單位會故意拖到次年5 6月份再發,甚至...

口頭離職還會發年終獎嗎

找法網 員工離職是否還能領取年度獎金,看勞動合同或單位規章度有沒有規定。分兩種情況 一 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或單位規章制度沒有規定的情況如果離職員工上年度工作滿一年,則根據 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的規定,其完全具備參與年終績效考核 領取年終獎的條件。用人單位僅以...

拿了年終獎再走還是現在就離職

BIMCat 如果你目前沒有很好的機會的話,拿完離開也沒什麼,這種事就是走一步看一步,有好機會的話,那麼為了幾千塊錯過就不好了,果斷走 提前離職大概率拿不到年終獎的,有這樣的公司,極少就算你提前和老闆說了年後走,你的年終獎也可能縮水的,這種事不能怪老闆有心眼 所以你如果沒有找到更好的跳槽機會的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