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假設甲乙是一對夫婦,甲是男的,並且在外面沒有女人,乙是女人命題1 乙生了乙個小孩兒丙
命題2 丙是乙的兒子
命題3 丙是甲的兒子
那麼命題12互為充要條件,它們都是命題3的必要條件
2樓:「已登出」
唔,當時死記硬背的,充分大於必要。
現在想一想應該是,從集合的角度來說,必要條件是這個命題的一部分,而充分條件,包含這個命題。
紅色部分是充分條件,綠色部分是命題,黃色部分是必要條件。圖是相簿隨意找的。
理解一下就是
必要條件:命題如果成立,就必須包含必要條件,所以叫必要條件。
充分條件:充分條件這個條件,成立了,就可以充分證明,命題成立,所以充分條件會比命題的範圍大。
3樓:知天命
原題可表述為,論斷A是論斷B的充要條件,中的充要條件該如何理解。
我們不妨換一種充要條件等價表述方式:若論斷A為真,則論斷B為真,同時若論斷B為真,則論斷A為真。
在邏輯學中,我們可以理解為是一種事情的不同的表述方法,充分必要條件即是這些不同的表述方法在邏輯上等價實際上描述了一件事情,(例子如上所述,充要條件的不同表述實際上都是在描述同乙個概念)
再結合數學的語言便是,集合A與集合B等價,即滿足集合A的元素與滿足集合B的元素是相同的。
4樓:芳言瘋語
充分不必要,有之必然,無之未必不然;必要不充分,有之未必然,無之必不然;充分必要,有之必然,無之必不然;不充分不必要,有之未必然,無之未必不然。
5樓:清蓮不妖
個人理解。。。
條件等價於結論(同一類情形的不同描述方法)對於條件→結論,充分表示條件是足夠證明結論的,是充分的,(即滿足條件的一定了滿足結論,條件的約束≥結論的約束,且條件的約束包含了結論的所有約束),必要則結論對於條件是必要的,(即結論的約束對於條件(是其約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必不可少的,必要的)。
而對於A等價於B(即A→B且B→A,所以(A≥B且包含B)且(B≥A且包含A),如果約束是集合元素,則從集合上看,A和B是同乙個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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