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Starbucks 翻譯為 星巴克 而不是 斯達巴克 ?

時間 2021-05-29 23:18:14

1樓:棍棍

這個翻譯本來就不好,跟康橋比更是東施效颦。

結合logo來看,星幣其實更適合。buck其實就是鋼蹦。

要我翻就叫擦鋼蹦,起碼五道口的店得這麼叫。

類似的壞翻譯不少,譬如莫三鼻給,特斯拉,渣打,摩根斯坦利,力士等。

推薦解決方案: 墨桑碧谷,泰思路,標證,摩司(類似高盛),樂享等。

2樓:ChelseaSTRA

商標翻譯原則:盡量譯出多重含義爭取音美意美聯想美從而符合商品屬性消費心理審美情趣(摘自實用翻譯筆記的一頁)

(ω)ノ

附經典案例:可口可樂剛進入中國被譯為「蝌蝌啃蠟」一度導致銷量落後後公司進行懸賞徵集到了今天的名字

同理…個人見解為,星巴克給人剔透浪漫舒服的感覺 (深受西方文學浪漫主義的荼毒)斯達巴克卻容易讓我產生有關驍勇善戰斯巴達克等等的聯想(≧≦)這樣就不想喝啦

翻譯工作者採取星巴克可以說是符合了音美意美聯想美的原則。(☆_☆)贊乙個~

3樓:51號同位素

應該是盡量選擇一些容易被記住並且高大上的譯名吧。

例如:New Balance不叫紐百倫,不叫新平衡(想到這個時我自己都笑抽了),而叫新百倫。

PS:本人是廣東人,其實覺得三個都不好聽哈哈哈。

4樓:解磊

Westminster是翻譯成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好記呢還是翻譯成西敏寺好記呢?

New Zealand是翻譯成紐西蘭好記呢還是翻譯成紐西蘭好記呢?

San Francisco是翻譯成聖弗朗西斯科好記呢還是翻譯成舊金山好記呢?

Lafayette是翻譯成拉法耶百貨好記呢還是老佛爺好記呢?

上面幾個名字其實都是兩種翻譯都有的,但是最後普及的都只有一種,因為,接地氣啊!

Starbuck是乙個品牌,在中國市場推廣這個品牌,當然需要乙個易記、能夠體現其品牌意義且接地氣的譯名。

斯達巴克,恩~這明顯是角鬥士嘛,不符合星巴克的品牌形象啊!

星芭?那是白鯨和太空堡壘卡拉迪卡裡面的翻譯!

所以,想來想去,去西敏寺的翻譯方式,叫星巴克,朗朗上口易於傳播且接地氣,挺好不是麼?

5樓:hifate

這種半音譯半直譯的方法是由一位大名鼎鼎的中國詩人開創的:徐志摩。沒有錯,最先的半音半直譯名就是cambridge:康橋。

6樓:爾冬鱈鮑

我都叫八顆星我是來搗亂的麼覺得還是這樣念比較好吧有點品牌效應

乙個牌子沒有好聽的名字估計你也不會買吧

例如可口可樂,百事可樂,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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