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試用期是如何度過的?

時間 2021-06-23 05:00:41

1樓:安之若曦

工作態度最重要

工作態度是評價乙個員工極為重要的標準,這是乙個無形的硬性規定。相對於技術問題,不懂可以問,而態度卻是乙個員工最基礎也最不好改變的東西。沒有良好的工作態度,企業主管是不會再進一步看你的業績問題,或者考慮留用你的。

坐得住是很重要的,工作時間就是工作,交代你的工作要認真完成,不是要看完成的結果而是完成工作的態度。工作無小事,事事都要認真對待。

保持飽滿的工作熱情

用人單位都喜歡有激情的員工,所以要對自己從事的職業感興趣,激發出自己的工作激情。有了激情,就會對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就會在短期內出成果,也就會被領導看中,按時轉正並受到重用,對自己的職業發展很有幫助。

了解工作範圍、工作流程和考核標準

這是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內容。管理規範的企業一般都有明確的崗位職責,有的企業則沒有明確規定,崗位職責彈性很大。進入試用期必須了解清楚,如果不弄清楚工作流程,就會發生差錯,影響工作。

如果企業沒有提供檔案性的崗位工作標準給試用者,試用者必須自己對工作標準進行自我擬定,並要求自己必須做到。

做好抗壓準備

公司對新員工的要求與老員工是沒有差異的,無非是在試用期裡主管可能會多布置些工作給新員工,看他們在乙個新環境下的實際工作能力以及適應能力。新人要做好的是:適應新公司的文化、價值觀;適應新老闆的管理風格;適應新工作環境中與老員工的關係;做好可能會「被欺負」的心理準備(就是有可能老闆給你的工作比老員工多,老員工有可能來支配你的工作等)。

學會恰當表現自己

職場新人的最佳形象就是勤快、踏實、好學。勤快就是有求必應,行動及時。但有時「表現」的問題要看所處公司的文化來決定:

如果公司氛圍是開放的,可以盡可能展現自己的能力;如果公司氛圍並不鼓勵表現自己,或周圍老員工都反感開放的,就要內斂一些;同時,也要看主管的管理風格來做決定。新人也要有一定的觀察力,如果發覺周圍的同事或老闆用異樣的眼光看著自己,或者有人在暗示你什麼,就一定要收斂自己。先完成領導交辦的,再完成老同事交辦的任務,時間不夠就加班。

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在試用期期間,職場新人除了在工作上要積極表現之外,同時也要處理好人際關係,盡快融入周圍環境,和同事融洽相處。在剛剛踏入職場的時候,身邊同事的幫助,對自己順利度過試用期的作用十分大。什麼都不懂的職場新人,工作任務又比較繁重,如果沒有同事的幫助,就不會那麼快的適應工作。

現在的企業都非常注重團隊精神,要求大家齊心合力謀發展。因此,不論你的學歷高低、能力大小,一定要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大學生進入職場,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從學校到公司的環境轉變,是單純的同學關係到複雜的人際關係的轉變。

工作中一定要謙遜,處理人際關係時,要學會尊重別人,主動積極地與周圍同事打交道,把自己當作「社會人」看待,快速融入周圍環境,這樣不但有利於自己盡快掌握工作技能,而且也能體現自己的社交能力,通過試用期也就不難了。

團隊合作精神很重要

如今,企業發展非常快,不斷進入各類人才,在選人和用人上,特別看重團隊意識。人才的優勢不是靠個人來發揮的,而是靠整個團隊。所以,應聘者在進入企業後,要了解企業到底需要什麼,企業的發展目標是什麼,把自己的目標和企業的目標緊密結合在一起。

不要和外界比較薪資和福利

有些企業表示他們一般不招應屆生,因為新來的大學生經常和同學、老鄉聯絡,經常打探外界是不是有更好的收入,經常比較,這樣心態不是很好,工作不紮實、穩定,大多過不了試用期。而那些工作了兩三年的應聘者在外面碰過壁,對自己的定位就比較清楚,穩定性就比較好。試用期的薪水並不代表今後的薪資水平,如果表現好,薪水會節節攀公升。

不要輕言「離開」

對於畢業生來說,試用期內無論有何挫折,只要還沒有充分的理由放棄這個單位或工作,就必須努力鞏固自己在目前已經獲得的崗位的立足地。因為爭取到試用期,表明你已向成功就業邁出一大步,特別是對於那些熱門職業而言就更是如此。所以,在原則上應該珍惜初次爭取到的試用期。

在一家公司如果連試用期都無法工作完,那對自己的職業發展非常不利。當然,通過一段時間的上崗實踐,你發現自己確實不適合從事某一職業,那你就應該果斷地轉換工作或單位。不過,除非你徵得用人單位同意,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般情況下,應乾滿試用期後再言離開,這樣對雙方都有好處。

關於試用期的問題?

反對一下幾個關於題主問題說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的回答。題主的情況不屬於多次約定試用期,而是延長試用期,這在法律規定是允許的,但是延長試用期後,試用期的長度亦不能超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試用期時長。打個比方,以一年期的勞動合同為例,規定最長為乙個月,用人單位可以約定10天,後延長...

試用期怎麼算的

南陽律師 根據勞動合同的規定 第十九條試用期的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

試用期想離職應該如何維權

是實體教學麼,是的話,直接在有孩子上課家長等待的時候,去校區鬧一鬧就行,勞動仲裁容易扯皮,司法流程冗長又耗精力,無賴手段對無賴公司收益最高。如果沒氣到這份上,建議放棄別多想,換個公司繼續幹就行,乙份實習工作不是啥大事!公司的規定不合法。首先,正式工作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提出,試用期提前三天提出,實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