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應當對非正義一方的律師進行道德譴責

時間 2021-05-07 04:46:26

1樓:張文聰

被告人在被宣判為有罪前是無罪的。同理,在律師辯護工作中,不能在未定罪量刑前就認為律師幫助非正義的一方,這樣邏輯是混亂的。

2樓:喬喬

律師為非正義一方辯護不一定是為了幫ta逃避法律責任,正確的做法是爭取到符合法律規定又對委託人比較好的法律。

其實律師也想一直站在正義的一方啊,誰不想弘揚正義。

3樓:山水

律師的職業要求,是依法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利。憑什麼要受到你的譴責?你又是憑什麼知道他的當事人是非正義的一方?

就算是十惡不赦的案犯,我們也要保證他的合法權利,否則,都來做道德審判,直接亂棍打死,還要法律、法庭和律師幹嘛?

4樓:小辣雞的男朋友

這種想法其實是全民道德審判的產物,認為每個人都是道德審判的法官,應該在法官之前先判斷被告到底是不是個好人。

全民道德審判忽略了乙個很重要的問題,進行判斷的前提是全面掌握資訊。而作為普通人,你我都不可能做到全面掌握所有資訊,所以根本不具有進行判斷的資格。

所以檢察官也好,律師也好,證人也好,他們都不是進行判斷的人,他們是負責提供資訊的人。檢察官負責提供對被告不利的資訊,辯護律師負責提供對被告有利的資訊,民事訴訟中雙方律師都提供對己方有利的資訊。法官才是全面掌握資訊,做出判斷的人。

如果在此之前律師還要判斷一次,再根據他不全面的判斷決定是否提供資訊,結果就是法官也沒有能力做出正確的判斷。

所以對於懂法的人來說,這個問題不成立。在法院判決之前,沒有哪方是正義的,也沒有哪方是不正義的。

乙個律師為非正義的一方打贏了官司。那名聲不是臭了麼?

不會,能把沒理說成有理的律師 僅從法律角度,不考慮盤外招 從技術角度絕對是好律師。以前看港劇,會把正義與非正義分的很清,非正義的律師陰險狡詐討人嫌,而且一定會失敗,正義的律師深的民心最後大獲全勝皆大歡喜,這給我塑造了良好的三觀 笑 後來看李狗嗨,才感受到律師的任務就是為委託人打贏官司,而不是站在道德...

律師到底站在正義的一方還是當事人一方?

小小小胸手 一句很有名的法律諺語,正義不僅要實現,而是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律師的天職就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是要注意的是,作為乙個法學生和法律工作者應當認識到,這裡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普通大眾所認知的有些區別。舉個例子,作為一名罪犯,他在法律上也有辯護和申請辯護的權利,這也是法律所賦予的公民神...

當非正義手段成為實現正義的唯一方式時,該不該使用?

小小堅強 關鍵在於唯一,是誰在認定這個唯一。如果所有的人都認為這是唯一的方式,那這種方式就是正義的。部分人認為是唯一方式時,那就不一定是唯一的方式,不過是某些人沒有找到而已。萬能的上帝能否造出一塊自己舉不起來的石頭?乙個答案。孚兌,吉,悔亡。 徐行 首先我要先提出乙個當代政治哲學理念 公平正義不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