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房產證上加上自己名字過分嗎?

時間 2021-05-29 22:15:21

1樓:萌大舜

先科普一下吧。

婚後你老公用他的工資還房貸。這種操作下,如果離婚了,你不會一無所有。

不管男方還是女方,婚後的工資都是共同財產。用共同財產來還房貸,離婚後你會得到你應得的一部分財產還包括房子的增值部分。

至於加不加名字,你們自己商量。都是從各自利益出發的,沒有對錯。實在不合適就另尋下家吧。祝好。

2樓:達達

你都想著萬一離婚了你一無所有,男方肯定也想到了同樣情況,他會賠進去多少。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所以說,婚前財產協議很重要,親兄弟也得明算賬。

3樓:

自己婚前的房子,堅決不加。這是底線

結婚後買的房子,一起還貸款,這個加。現在的女權最常扯的一句話就是,加個名字有安全感,不然萬一咱倆離婚了我不就青春和財產都沒有了嗎?對於堅信這種思想的女人我只想做一種行為,he tui!

這種女人就是把結婚當成一種旱澇保收的投資,投資對了自己家庭美滿和和睦睦,投資錯了自己還能分到別人一半甚至更多的財產。女生反駁的話那就是,有本事你別結婚你們男人自己生孩子啊!說實話,現在除了自由戀愛結婚的,其餘的人至少一半結婚的理由都不是愛情,而是續香火,而是覺得我已經到了年紀了應該結了,而是爸媽覺得我該結了。

如果哪天科技發達了,找個玻璃瓶子放上培養液就能孕育出乙個嬰兒的話,那我覺得大部分的女人對社會的貢獻就是做保姆和XX

4樓:

你這樣的情況不過分,而且很必要。你們屬於共同負擔房貸的,假如以後離婚,也是按照出資比例分割房產。別聽男方母親瞎說什麼婚後男方還貸,婚後男女雙方收入就屬於共同財產了!

建議找個律所諮詢一下,最好訂個婚前協議去公證一下,男方父母出資屬於男方所有,婚後假如離婚你們就分割剩餘部分。房產有增值的話,也可以按比例分割增值部分。別說談錢傷感情,很多感情就是因為談不清楚錢才傷的。

5樓:

他爸的公積金加他媽的30萬能湊個首付是因為他是兒子

你是個農村的你爸媽願意拿出這麼多錢嗎? 事實說明父母的財產會給兒子不會給女兒

所以你天生就得靠自己努力不然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

6樓:zijing2200

題主,現在什麼情況了,我不清楚。但是我覺得,他媽說生了孩子再加名,有種生完孩子大功告成他就隨便出去鶯鶯燕燕,離婚了你也是淨身出戶的風險

7樓:村里有個姑涼

不知道你後來怎麼樣,我現在也是這種問題,只不過他們家的房子沒有房貸和還款,我們快結婚了,他家兩套一大一小,婚後我們住大房子,他說大的不可能加我的名字是小的也許可以。。我不知道怎麼描述心裡得感受。。。失望又難受,也不知道怎麼辦

8樓:

誰買房子就是誰的,以後要是結婚了,我房子也不會寫女孩名字,要是有房貸我也不用女孩還,她想還我也不同意,我的就是我的。

同樣道理,要是女方家裡有100套房,我照樣買我自己的小房,她是她的我是我的。我都沒想過把我名字寫在女方房產證上,憑什麼女方要把名字寫在我的房產證上?!

看回答裡面有人說什麼女孩付出青春生兒育女照顧家庭理所當然分半套房,不給就是男方混蛋的,這是情感敲詐,要是誰這麼委屈,乾脆不要結婚了,現代社會又沒人搶婚逼你做這些。

今年準備在天津買房,考慮到目前政策第二套受限制,我媽讓我在靠近市中心的地區貸款買個大的帶學區的免得日後麻煩,我不聽,我準備在武清區買乙個小的,以後去北京發展也方便。我父母是普通工薪家庭,在武清這邊買乙個小的家裡也沒壓力,我自己也心安。我在家時總和父母吵架,現在偶爾回去也和父母吵架,我也特別反對我父母從小教育我的方式(幸好我從小就不聽話),不過這房子是父母花錢買的就是我爸媽的,寫我名就是為了落戶口,一碼是一碼。

別人愛說啥說啥,我這邏輯沒毛病,房子就是商品,誰花錢買的就是誰的,我不佔別人的,別人也不要佔我的。

9樓:

某些答主的回覆看不下去

女人跟著你付出的青春歲月不算錢?給你生兒育女的心血不算錢?房產證寫個名字怎麼了?我將來要離婚肯定是淨身出戶,錢就算她對我付出的補償,而且我相信我還能找到更多的錢。

所以,兩口子賬算成這樣,還是離吧

10樓:焦糖布丁

根本就沒啥毛病,如果是我的話肯定雙方都寫上,最起碼讓兩個人都有個歸屬感(我是男的),現在這個社會法律還是可以信賴的,誰為房子付出了多少可不是乙個名字就能決定的,所以……

倆人都寫又能如何呢?

11樓:風之路西法

其實這都是乙個預期風險的問題,女方怕以後離婚後什麼也沒有,男方怕以後離婚後,花了父母一輩子的積蓄買的房子要被分去一半。

如果一直好好的,寫不寫名字有什麼關係?

如果離婚,女方在僅出了婚後幾年共同還貸的部分,就想分去這套房子的首付的一半(還貸部分本來就應該是一人一半),確實對男方的不公平。

但是翻過來說,這裡面其實把女方拋離了房產增值可以享受的範疇裡面,畢竟那個時候買的房子,搞不好幾年之後房價已經翻了一倍。

所以我覺得完全不加女方名字也不合理,最好是把男方父母加入,讓女方占有其中25%,那似乎較為公平。

12樓:

婚前買房,寫名字是最無關緊要的事。

然而出首付的人,可以按照首付比例分割公升值部分。為什麼又不讓你出那幾萬了?

第二,婚後不存在他單獨還貸,你倆工資差不了多少,他的工資名義上還貸就算他還的了?那其他開銷就是全是你出的,不相當於共同還貸嗎?除非他家裡一直給還?

——顯然不是。那就是實際共同還貸,但是算作他自己還的?

感覺算計成這樣,不要結婚了。

13樓:

剛剛女朋友就提出了這種要求,回來正好看到樓主提問,不過樓主這個還是有解決辦法的,就是首付雙方出資,共同還貸,你少他多,寫兩個人的名字~而我女朋友卻是要求拿個十幾萬還掉部分房貸,然後加上她名字。。。。。。可是,十幾萬在廈門也就3平方啊!!我真心覺得有點不能接受,這房子也是我全家拼命掙來的,我提議在她爸媽所在縣城共同買一套,寫兩個人名字,可是她不同意。。。。

唉~無解了

14樓:

1、要是以前的話,加了名分分鐘分一半…

作為出大頭的他,他為自己打算無可厚非

2、但是,現在,加了名,房子也不等於你的,還是看首付和還貸怎麼樣…他這麼做還真的有點…

3、現時的情況下,女人要求加名更多是給自己乙個安全感…畢竟是兩人的家不是?

4、說什麼婚後女方不用還貸,婚後的他的錢不是共同的錢啊…5、如果不知道婚姻新法,尚可理解,

知道了婚姻法還堅持的話,

真的要問問堅持的原因是什麼了…

15樓:之乎者也

說到底,你把利益放在了第一位。第一點,你無法付首付,不加名字很正常;第二,你歧視女性,骨子裡就認為幫人生孩子,生活就是浪費個人青春,男女平等,婚姻是雙方的付出;第三,你認為婚後一起還貸款你虧了,然後婚姻法規定離婚後還款部分會給你的,而且房子公升值部分也會有相應補償;第四,你覺得共同還款影響生活質量,很明顯,你就是衝著錢和享受。

16樓:

再說一遍,加了名字也沒用,離婚也只會償還你共同還貸的部分,房子仍舊歸男方。

如果不打算生育,就當是免費住了別人的房子,如果打算生育,這樣的男人不適宜結婚。

因為生育肯定會對女性在職場上的發展有一定影響,這也會直接影響收入,可這男人的態度是完全不想承擔生育成本,甚至不想承認還有生育成本,到時候懷孕的前後幾年收入減少,想維持原來的生活水準,自己的錢可能承擔不起,怎麼辦?又或者男方認為小孩就應該窮養,於是自掏腰包富養孩子,讓自己一夜回到解放前?

買車還知道要上個車險,到婚姻這裡就連有風險這事都不能想了?

我建議姑娘不結婚,以你現在的收入絕對能保證一人吃飽全家不愁,如果不生育的話收入應該會與日俱增,即使不能買房,也能租到很好的房子,而且也能睡到更好的男人。何苦結婚?

17樓:子墨

題主寫的那些我沒看

本人哈爾濱人媳婦兒杭州人上週剛去把房產證上加了媳婦兒的名字媳婦兒知道後無任何反應哈哈

我覺得吧誰付首付能咋地誰還貸款能咋地既然都結婚了房子就是夫妻的加個名字咋地以後還能離婚哪是咋地

講真夫妻之間計較那麼多幹嘛

即使以後離婚了房子給女方能咋地

最煩那些唧唧歪歪的男人和女人為個破房產證上的名字恨不得都離婚了

那你結婚之前怎麼不事先把這事說好加名就結婚不加就不結婚這得省下多少事兒

如果你結婚以後就想著如果離婚了怎麼辦

那就當我上面的話沒說您就當那是個屁給放了吧!

ps:首付是我付的貸款是我一直在還我就喜歡加我媳婦兒名字咋地你打我啊!

18樓:喜塗鴉樂

男的站男的角度答,女的也是站女的角度答,講的道理也各自偏袒。很遺憾我沒本事能夠客觀的回答,但我想看乙個讓我信服讓大多數人信服的答案。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房,女方要求房產證加上自己名字,合理嗎?

安小姐 按理來說不合理,人家全款買的房子。剛結婚,就要求加名字,可能對方父母也不願意。我結婚那會,他們家在十八線的小縣城買的房子,還揹負了二十多萬的貸款。結婚後,我跟他一起把房貸還了,我都沒要求加名字,他也沒提。不過後來,我們共同努力。在別的二線城市買了房子,安家了。任何時候得靠自己努力把。 工農人...

女方如何讓男方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蘇州律師杜哥 2021年了,民法典 已實施,婚姻法 及其司法解釋都已廢止。最高贊回答 圓桌收錄的 所提出的怪招 忽悠女方 維護男方 已經失效。站在男方角度,應堅決拒絕婚前加名。女方出裝修的情況下,婚後加名可以考慮。如果站女方角度,如果婚前加名被拒絕 情理之中 為了避免男方婚後反悔,可以要求簽訂婚前財...

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房產證做過抵押,這種情況女方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嗎?

我是西北一顆蔥 抵押的房產加名字很難,其實你可以和老公商量,用他的工資養家,你的工資還房貸,每次還款都自己親自辦,留好打款記錄,最好有列印記錄,將來萬一有事,房產這塊你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比如房產被賣了,你可以向法律起訴討回你應得的那份。如果房產已付了全款,被扺押是因為別的事,那我的意見你還是別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