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不應該在房產證上加上老婆的名字??

時間 2021-06-02 11:46:44

1樓:

答主,你們計較這麼多,肯定是因為你們窮,不過你家的情況比你愛人要好一些,你家裡如果有個幾千萬肯定也不會在乎這點錢了。這可能就叫貧賤夫妻百事哀吧。

我稍微查了一下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解釋,也需有理解不對的地方。房子如果加了你愛人的名字,屬於你們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那麼離婚時,雙方應該各分得一半。如果不加名字,由於婚後你們雙方共同還貸,不管你愛人還貸的比例有多少,這部分都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分割財產時你愛人也是要獲得相應的賠償的。

鑑於你的家庭也不是很富裕,首付的60萬也是你父母的棺材板,離婚後分割了一大筆錢對你們之後的生活質量肯定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如果是我,我肯定不願再加乙個名字的。

房子加不加名字這種事,其實就是為了離婚後的生活做準備,可你們結婚也沒多久,孩子還小,肯定也沒有到這種要離婚的地步。不如多跟你的愛人好好交流,讓他也能體會到你的不易,告訴他你和你的父母也需要金錢上的保障,既然岳父岳母這邊盡了義務了,也要讓自己的父母在養老的時候沒有後顧之憂。

2樓:零一

題主哦,結婚的時候你就要想清楚。

找老婆最忌諱找農村家庭雙姐妹。

既沒有家庭財產支援你們,老了還要你們供養,自身養老金還少。

等你老婆父母老了,生場大病一看幾十萬的時候,你就知道後悔藥有多貴了。

如果沒有足夠的家庭底子,不要貪圖農村貧窮且無子家庭女兒的美貌。

你不是娶了乙個老婆,你是娶了她貧窮的父母甚至她姐妹。

3樓:喵唔

這種問題的確不好掰扯。講真,這個時代啃老de年輕人很多,題主就是乙個啃老的,(我和先生也屬於啃老族,父母給的首付,所以我並沒有嘲諷意思)自己父母一分一分攢出來的一套房子,題主自身家庭條件一般才會導致看女方家庭條件一般有介懷。其實,我們大多數年輕人習慣了長輩給予,並未想到反哺,換做我是題主也會不舒服,這才結婚幾年,就這樣直白的要我掏幾萬補交社保。

還有題主和岳父岳母也不是那麼親近,所以難免會不痛快。我覺得這些都能理解,(但這個錢花的確應該花,也花得值,老兩口有保險了你們以後負擔也少點。在這裡也不評價為什麼老兩口年輕時都不買保險,還沒什麼像樣工作,女兒嫁出去了就要保險了。

因為事已至此,題主你只能認這了)

重點是,你和妻子的感情,你是否有決心和你小孩的娘過一輩子。這才是你需要考慮的,如果這個枕邊人你不喜歡了,亦或她也不想好好和你過了。那該離離,加個毛名字。

但看你寫的話,應該對妻子沒太大意見,感情也是有的,妻子也是傾盡自己所有(9萬)。所以,能看出來小兩口子感情也還不錯,添了小朋友一家三口更其樂融融。妻子如果不是非要加名字不可,那就不加,個人覺得的確沒必要加。

(我是女生,我個人是覺得如果是男方婚前買的房,婚後女生沒必要加名字,因為我有本事我自己去賺也不想平白無故就因為結個婚就要人家的財產。)但如果上綱上線要吵要鬧,那為了家庭安定還是加了,當然還是取決於你們感情。不過總覺得你妻子性格應該也挺好的,並不是無理取鬧之人。

題主還需要考慮一點是自己的提公升,不僅是情商還有賺錢的能力,畢竟成家了也為人父了,人生的路還很長。撫養乙個孩子不簡單,更何況還有雙方的四個老人。

組建乙個家庭不容易,也是緣分。現實就是現實,發生了就去面對去解決。

4樓:莊周與撲稜蛾子

誰讓你找了個窮老婆自己又不夠富呢,肯定一堆事情啊。她家真是一點積蓄也沒有,還是把孩子當成提款機了?要是前者我覺得你還是幫幫吧,交養老保險也算是一勞永逸了,如果沒有養老保險,你岳父岳母老的沒法工作時,你們得花多少錢供養啊,要是後者我建議你離婚。

5樓:楊三石

交醫保有什麼不開心的,腦子真有點問題,到時候真生病了,沒醫保,你還不是一樣要出錢出力?你就天天拜佛他們2位老人家別生病吧。

6樓:Sirius

你現在心裡的想法就是:你跟你老婆寫個婚內財產協議,註明房子是你的,內部裝飾是你的,車位是你的。車子是兩個人的。

你跟你老婆婚內收入AA,各自管自己的老人,共同承擔家庭和子女。就是這麼個意思唄?你這岳父母是談戀愛的時候就有的吧,不是你們結婚後憑空跳出來的吧?

媳婦婚前沒有隱瞞家庭條件吧?你讓你媳婦不管父母了?就跟著你過日子,是這個意思嗎?

我就不明白了,如果不願意承擔這麼重的義務,婚前幹嘛去了。既然選擇了她,為什麼不能擔起來這些必須的義務。很多人在婚前都不願意找農村的,或者家裡有在讀弟妹的。

這些三觀雖然我不認可,但是在現實面前無可厚非。但是你不能找乙個這樣家庭的,然後說這個家庭我接受不了。有些東西不是你覺得不好就能不要的。

至於房子,我覺得把該盡的義務都盡了,加與不加名都不是問題。

別給我扣什麼女權的帽子。不管你主張什麼,贍養雙方老人這一家庭義務都是必須開支。購買基礎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就是必須支出,不然將來老了家庭負擔更重。

除非你是走一步看一步,沒有想過要跟老婆走到白頭到老這一步。

7樓:

最煩要在人家婚前買的房子加名字的人

感覺就是算計著離婚去的

否則好好的,房子寫誰的名字不是一樣嗎

新婚姻法為什麼要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呢?

就是這種想通過婚姻不勞而獲的人太多了

想要房產證上有名字自己掙錢買房去

打人家父母一輩子積蓄的主意太卑鄙

另外,她父母自己沒積蓄嗎?

每個月讓你們交一千養老金就算了

補交的十萬也要你們來出

雖然帶孩子辛苦但絕不是這個理

等孩子上幼兒園了,他們年紀也大了

估計是要在你家長住養老了

自己的錢一分也不拿出來,什麼都要你們花錢

光想想我都替你覺得壓力大

總之請神容易送神難

老人家帶孩子,名義上是不要工資

可其實呢,花的錢可一點都不比請保姆少

免費的都是最貴的

8樓:隋真

你那60萬首付和20萬裝修家電都是給你自己的房子出的,你老婆既然沒名字,這些錢就不要算作你們結婚你多付出的部分。畢竟你和誰結婚你都要出這些錢,而且房子放在那始終是你的資產,並沒有被消耗掉。

所以實際上結婚你出了6.8萬彩禮和5萬買車。(鑽戒別說了吧,求婚標配。

酒席一般禮金都能收回來。)但你老婆也拿出自己全部積蓄9萬給小家庭買車了,儘管你覺得你老婆家底薄沒錢,但我看人家和你結婚起碼是盡自己能力,沒有保留了。

說回岳父母保險問題,現在請個育兒嫂,小城市乙個月至少也要3-4千吧,一年4萬,給你們帶三年孩子到幼兒園,那也是12萬的保姆費,讓你出點錢買保險我不覺得過分。

至於加名字,本來結婚3年多孩子都生了,你老婆也沒非加名字不可,結果岳父母保險問題上你讓她寒了心,所以有了加名字的條件。

總結下,你和你爹媽太摳門,太計較錢,你老婆一家要求並不過分。

如果想家庭和諧,麻溜給岳父母好好把保險買了,再買些禮物哄哄老人和你老婆,態度擺端正。哄到位了,加名字事情就讓他們先別提了。

9樓:伊二馬

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希望你們的感情千萬別被生活的刀給磨沒了。

如果你真的把婚姻看成一場買賣,那估計對她來說,這是件賠錢的傻事。兩個人生活,她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積蓄給你們的小家買了車,用自己的青春陪伴你(當然你的青春也有部分給了他),辛苦十月生了仔(身材說不定就再也回不去了),還請來自己的父母一起幫你照顧家……我覺得她應該是愛的。

可能她也不想給你太多負擔,所以提出和姐姐各付一半來贍養自己的父母。只是沒想到,你把自己的父母當親人,卻把她的父母當外人。

種種付出換來了乙個在知乎吐槽自己父母,計算房產彩禮的丈夫。感覺有點虧啊,還不如自己乙個人生活。

如果你想離,就早點離吧,不想離就好好請好好對她,房產證上寫她名字又何妨。

10樓:言譚

加不加呢,還是你自己拿主意。我從法律上說一下吧。

加名:整個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無疑,如果離婚,女方還獲得孩子撫養權的話,按照照顧婦女兒童權益的原則,你可能還分不到50%。當然,你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可以主張是借款,但是舉證很難。

不加名: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婚內還貸以及增值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需要補償一半給女方。以上。

11樓:果喂

勸離婚的都是什麼人啊。

房子可以寫上她的名字,如果她一定要去寫,但是建議可以去做乙份公證,分清裡面的份額,你父母首付的錢和她沒有一點關係,後來還貸的錢,看她有沒有還了,也看你願意給她多少份額了。

有些人還說什麼叫她給你生了孩子,女人一定都是為男人生的孩子嗎?

她們條件差,你盡力幫到就行了。你給他們老人交保險,以後也是方便自己。

其實婚姻裡,錢越早分清越好。

12樓:天知

題主結婚前沒想過你老婆是兩姐妹,她父母養老問題你和你老婆要負擔一半這件事情嗎?還是說當初你想的就是讓她父母自生自滅?

好吧,講實際的。

首先,題主和你老婆都是工薪階層,都在賺錢養家,那麼你們兩人的錢不論多少應該算共有的,因此婚後還貸應該算夫妻共同還貸。

而題主和你老婆在贍養老人這方面,也應該是平等的,不是說給了彩禮就不需要贍養岳父母,但也不是只贍養岳父岳母。

那麼題主可以這樣選:

1,房子不加老婆名字且叫老婆寫宣告承認房子屬於你的個人財產,給岳父母出一半養老金和醫保。

2,房子加老婆名字且你寫宣告承認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給岳父母出養老金和醫保。

3,房子加老婆名字且宣告是共有財產,給岳父母出養老金和醫保,要求妻子承諾將來孝敬公婆。

如果題主老婆都不願意,那就離婚。

婚姻不是交易,本不需要做到得失相等或者有賺。但是沒人知道題主的老婆和岳父母的真實狀態。如果他們善良而只是因為窮才不得不讓題主吃虧,那麼對於自己人,吃虧不算虧。

如果他們就是算計著題主的錢,看上的就是題主有能力專心供養他們(題主家庭條件尚可而且父母不需要金錢供養),然後現在變著法子從題主身上弄錢,那就離婚算了,欲壑難填的。

處理家務事不是講利益的,但一定還是講道理的。到底是題主太摳還是岳父母太貪,題主自己去反省吧。

13樓:雲封月

可以選擇離婚了,鑑定完畢

您自己想想,當夫妻之間開始斤斤計較的時候,當你翻舊帳的時候,您的另一半心理是怎麼想的,雖說現在男女平等,但終究女性在婚姻中都是處於弱勢地位,尤其是答主所在的「小地方」,您的另一半可能是感受到了婚姻的威脅,所以才想在房本上加她的名字,給自己乙個保障!

既然已經結婚了,就好好愛她,當他不再缺乏安全感的時候,還會在乎什麼房產證加名字嗎?

最後,房產證加名字是要把剩餘貸款還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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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像90後的90後 首付少加還可以理解。你這首付都一半以上了女方還想加名字,不合理。樓下有人說不信任兒媳婦,哈哈哈。女方讓加名字就是信任老公 女婿了呀。雙標不要太無恥。我覺得你這個條件不難找到合適的物件。建議分手。折中也是有的,讓女方出一小半首付。男人嘛,大氣點,多出一點也沒什麼。不過估計沒戲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