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主動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嗎?

時間 2021-05-11 17:40:22

1樓:京益律師事務所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法條的規定,如果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況,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2樓:張永智律師

如果勞動者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以公司存在過錯,如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拖欠工資等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樓:莫文賓律師

可以的,在勞動合同法第41到44條中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4樓:馬俊哲律師

經濟補償金一般發生在勞資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終止後,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並不是所有解除勞動合同都能要求單位支付。常見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員工提出離職的;

3、用人單位違反合同約定未提供勞動保護,員工提出離職的;,4、用人單位違反合同約定未提供勞動條件,員工提出離職的;,5、.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提出離職的;

6、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員工提出離職的;

7、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不合法,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員工提出離職的;

勞動合同法到底是在保護勞動者還是危害勞動者

信威法律 這個有利有弊 下面我們就來說說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明確用人單位用工之日必須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通過書面勞動合同的形式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一 單位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工作乙個月可以要求兩個月的工資 這樣,一方面以書面形式固定了勞資雙方的勞動關係,在勞動...

休學大學生簽訂勞動合同後,屬於勞動者嗎?

DRJW 如果真的是勞動合同,肯定是有效的。實習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離職,之後是提前三十天。如果用人單位覺得交接完成,也可以提前離職。既然勞動合同有效,那麼用人單位社保公積金都要繳納的,否則可以申請仲裁。 孫俊俊律師 違約金僅限於特定情況,離職賠償違約金沒有法律依據,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有利麼?

ZS法律諮詢負責人 需要綜合考慮。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約定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定情形 下列情形,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 對應前款 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