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簡化字將多個漢字合併為乙個的做法?

時間 2021-05-06 19:30:38

1樓:陽光院景仁

現行簡化的合併早已超過了所謂「適當」的程度,甚至連不同音調的字和讀音只是相近的字都合併。

那到底原因是什麼呢?因為當年推行簡化字僅僅是「文字改革」的初級階段,最終的目標是廢止漢字以基於羅馬字母的新文字取而代之。根據「漢字必須不斷簡化,為最終實現拼音化打下基礎」的指導方針,所謂漢字簡化方案的設計以有利於實現拼音化為原則和前提,包括精簡筆劃、精簡字數兩大部分。

這兩個部分做到極致是什麼呢?對,類似「あアがさへ」這樣的型態,具體來講就是「常用漢字全部精簡到10劃以內,通用漢字數量限制在兩三百字」。

2樓:吾狐也

基本上都是不合理的強制措施,否定千年以來文化發展的規律及成果。

合併有兩種,一種是將分化後的多字重新歸併於本字。一種是將不相干的幾個字,用筆畫最簡的某字替代。

後一種的荒謬性,自不待言。前一種的方法,也是「不科學」或「反文化」的,形同對漢字文化的否定,戕害至深,流毒無窮,堪稱簡化字中最需要撥亂反正的部分。

這裡只談前一種。

為何某字會在發展過程中,形成「增生」,而「分化」?不是古人閒得蛋疼,把筆畫搞複雜一點來整人。

這是因為:有需要。

漢字盡可能維持一字一音一義的規律,對於承載太多字義的字元,就進行合理的增生,承載特定字義,從而形成新字,並且,由於字形相關,理解上並無困難。

例如:「表」增生為「表」。

如果說:這些增生的字已經少用了、實用意義不大了,那麼,這時加以歸併是合理的、可接受的。

但簡化字中絕大部分的合併字並非如此。

例如:「曝」恢復為「暴」,「雲」「恢復」為「雲」。

關於簡化字的所謂「規律」或「原則」,基本上可以總結為兩個字:狡辯。

為何會出現這樣的不合理情況?必須從當時的歷史環境中進行了解。

真相很清楚,只是許多人不愛聽。

3樓:池龍

薯片和晶元之間有什麼關聯?

瀏覽器儲存在本地的使用者資料和小甜餅之間有什麼關聯?

我們使用語言和文字的時候,通常都有具體的語境和上下文,。

排除這些語境和上下文,單獨拎出乙個字或者乙個詞來刻意曲解的行為,說得好聽點是抬槓,比如這種。

4樓:佛系鹹魚

讓現在的學生可以不用在學習的時候糾結「回」字的四種寫法,我覺得還是可以的。

漢語本來很多時候意思都依賴語境,生活中其實比較少遇到因為一字多義難以理解的。

5樓:

利大於弊吧

從漢字普及和國家文化發展來看,漢字簡化的作用就不用多說了,大過天至於多了一些多音字,同義字啥的,不影響日常交流不是麼。有些答主提到乾女兒,我覺得正常人看到這個詞是不會費力氣去想低俗的含義的。

對於漢字本身來說,漢字簡化還是挺不好的。特別是對於我學漢字的,更加不能容忍簡化字丟失的意蘊以及美感等等東西。但也絲毫不影響我對簡化字的支援

6樓:Eidosper

現在漢語都快成了拼音文字了,所有拼音不好打的詞彙,都在逐漸消失。所以雖然原則上說是有差別,但是隨著搜狗拼音的流行,合併與否好像也沒大差了。

語言嘛,辭能達意就ok。至於那些文學的東西,還是有一批愛好者研究的。

7樓:

我覺得沒什麼問題。上古「子丑」之子與「子孫」之子不同,後來不是合了?和「醜」簡化作「醜」是同理也。「該」有「應當」和「此/這」兩無干之義,和部分簡化字的多義也差不離。

8樓:孫志貴

我是寧願重新根據字義來造字、也不願意這樣胡亂合併漢字。

(每當這時候就覺得知乎「不能檢索自己所曾經回答過的同類問答」這一點特別傻屄、乃至自己連全文檢索的答案都不可行)

我還是甩上來我的應對方案吧(下文應作「合併」):

# EOF.

9樓:六六

看了關於漢字在中國史上的重要作用的文章... 忽然覺得,繁體字變簡體字會不會利大於弊?

漢字是表意文字,多個繁體字合為乙個簡體字其實是平白抹消了文字內部的部分資訊... 在文學/書法方面造成的損失我不懂,但乙個直觀的後果就是台灣同學不時會抱怨看不懂簡體字。這個說不定也是他們對中國認同感降低的乙個因素...

10樓:

要把問題放在不同的時代,在過去,繁體字或者正體字筆畫多,書寫速度方面受到了很多限制,平時多有不便,而且不利於文化普及,所以我認為即便一詞多義,造成誤會,畢竟這情況是少數。所以體現的是一種進步。

而現在,絕大多數文案都是打字打出來的,不存在方便與否的問題,文化普及的問題因為教育條件的提高也不存在了,所以從文化的傳承角度,有恢復的必要的。

但是,不能因為現在覺得沒必要就否定過去的變革

11樓:蘓北電鑽殺人狂

「那個老漢姦殺了我們幾十個兄弟。」

「那個老漢姦殺了我們幾十個兄弟。」

「那個老漢姦殺了我們幾十個兄弟。」

仔細揣摩句義,然後回答問題......

隨便說說,我一直很奇怪,在《說文》裡面「奸」才是「犯淫」,「奸」才是「私」。

怎麼現在繁體的通常用法恰好反過來了,希望方家能不吝賜教。

12樓:

有一部分合併字,在古文和方言出現時,產生歧義的概率更高,有時還會造成更難使用,很不方便。這個問題遲早總得改,但要達到目的,不一定要完全恢復原字。有的時候,只要改改它們在官方字表被規定的關係,抑或加幾條特例說明,已經足以應對情況。

譬如我在以下的提議,都是通容個別情況的例子。

秋(秋):「秋→秋」改作「鞦韆→鞦韆」,只簡化詞形。

千(千):「千→千」改作「鞦韆→鞦韆」,只簡化詞形。

粵語詞「千秋」不簡化作「千秋」,避免歧義。

須(須):「須」字在古籍和單用時,不合併(普通話大多構詞用,不單用,不大影響)。

粵語中「須」「須」兩字不同音,兩者又多單用,不宜合併。

胡(胡):「胡」字在古籍和單用時,不簡化(同前例,普通話大多構詞用,不單用,影響小)。

餘餘(餘餘):農曆四月的別稱宜寫作「餘月」,還有在古籍中一律不合併。

冬(冬):「冬→冬」改作「冬→咚」。

「冬」作為象聲詞在現代漢語其實已經分化成「咚」字,這只是對字表的更新而已。

二、只恢復一些特定的用法或義項

有些被合併的異體字和簡化字,可以考慮進行所謂的「區域性恢復」。實際上《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發布以來,恢復了許多個異體字,多個例子當中都用到了這個辦法。因此,進行區域性恢復的方法,經常也在姓氏人名、地名中的異體字等情況出現。

加之過去的成果和經驗,都證明了區域性的恢復,也就是小改,是實際可行而較為穏定的方案。我在以下舉出的提議都基於這個方法。

並(並):恢復「並」字,僅用於中國音韻學聲組代表字「幫滂並明」。其他意義用「並」;

同《通用規範漢字表(意見稿)》。

(分清濁音的方言多不同音,倘若恢復也可以,但得先商議)

系(系系):現行規範都作「系」(系系→系),導致「系」字成了多音多義的字。我認為可以恢復「系」字來承擔「系」字的義項,由此而減少多讀。

也就是說,恢復後只分筆畫差不多的「系」和「系」,筆畫比較多的「系」由「系」分擔。

整理後「系」字有 jì、xì 兩讀,只作動詞;「系統」的「系」則讀 xì,作名詞。

個(個):恢復「個」字,僅用於姓氏人名、地名。其他意義用「個」。

地名如「箇舊市→箇舊市」。

朱(朱):恢復「朱」字,僅用於表示硃砂和地名。其他意義仍然簡化成「朱」;

同《通用規範漢字表(意見稿)》。

鉋(刨):恢復「鉋」字。「刨」從此唯讀 páo 作動詞, 「刨冰」一詞中讀作 bào,其餘讀 bào 的都用「鉋」。這樣「鉋」字就只有 bào 一讀,只作名詞。

巨(巨、巨):「巨」可用於表示「大而堅硬的鉄塊」(古文多用),其他意義用「巨」;

「巨」的用例如「聖賢心若金,飆風不能移」;

《通用規範漢字表》中已經恢復了「巨」,可用於姓氏人名、地名。

三、僅在古籍中用原字,其餘照用簡化字

有些簡化合併字和原字音同義近,在白話文還經常相通,歧義不大。這一類合併字,可以考慮在古籍保留分化,而在一般情況下沿用現行規範字。比如「回、致、制、才」等字,可以在古籍恢復原字,加個注釋。

還有在古籍使用原字,本身其實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 17 條中規定的特定情況之一,即:「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四、完全恢復

《簡化字總表》過去只恢復及類推了「疊、覆、像、囉」四個字。完完全全地將它們恢復,效果明顯直接。但是推行新規範需要時間,需要精準的計畫,還會造成短暫的轉換時期。

所以合併字並不適宜在同時間內,恢復分化成太多個不同漢字,以免對民生造成混亂。倘若要恢復分化一組合併字,下列舉的目標都是要考慮並達到的(無特定順序):

針對簡繁轉換經常出錯的字;

避免同時恢復多個高頻字;

減少由合併導致的多音字(方言兼顧);

減少歧義,分化多義詞,以求精準;

兼代字和被兼代的原字相比,筆畫相差不遠;

優先考慮原字聲旁相同而差別只在形旁的合併字。

根據這六條準則,我認為可以把一些容易分化的、影響不大的合併字恢復,以測民意。比如以下列舉的,都是比較容易恢復的字。

當(噹噹):「當」作象聲詞時,分化作「口當」(仿照對「囉」字的恢復)。

舍(舍):「舍(shě)」和「舍(shè)」音義不同,合併後「舍」成了多音字。恢復可減少多音字,「扌」部也只是差幾畫。

曲(曲):現行規範把「曲」整理合併成了「曲」字,而最近的《通用規範漢字表》就把「曲」字恢復類推成了「曲」,可是只用於姓氏人名。其實即使進一步恢復「曲」的原有義項,影響也不大,因為它在現代漢語中多數是構詞用的。

「曲」的片語如:「大曲」「酒麴」「曲塵」。〔注意〕現行規範裡「大曲」和「大曲」被混同了。

擺(擺擺):「擺」字另有所職,不常用,把它合併不如類推作「」以歸一律。

彌(彌彌):「彌」可類推作「」,「」和原字差別不大,常用片語只有「瀰漫」和「彌彌」;況且偏旁受心理影響,一般人也很容易接受把「瀰漫」寫作「漫」。另外,「彌彌」和「」略有不同。

五、古籍中附原文對照或加注釋,不恢復任何字

理由同第三項。短期來說,這是成本低、見效快的辦法,不過強制規定或提倡所有的教材、書籍等各種出版物都跟從這個習慣並不是容易的事。長遠來看,也沒有解決兩岸三地的簡繁轉換問題,不過也不會帶來任何巨大損失和風険。

在我意見,第五項非常適用於古籍中不常見的分化字(或有歧義,但被合併卻很少用到的原字),還有就是原字結構或者筆畫太繁複的字。

結論

對待不同的合併字,情況也不同。整理簡繁漢字不對應的問題,也不一定要完全地恢復分化它們的原字,其實還可另尋他途。以上五種情況,都是從規範字近十年的整理過程中總結出來的。

除此之外,當然還有更多進行規範的政策。比如另外乙個辦法,就是實行多中心標準(pluricentric model)。

實行乙個多中心標準的中文規範,比如說可以收錄「容許漢字」「標準漢字」三者作為「三層規範」。接下來說的只是理論,無興趣者大可忽略。一言以蔽之,倘若當局想要把某個被合併的簡化字重新分化,可以先把它收錄為容許漢字,而只在標準漢字中實行分化。

轉換期間,在考試出現的容許漢字都不扣分(一般刊物、法律及官方檔案以外都可用它)。這樣就可以保證轉換標準的期間,不對識字者造成麻煩。而與此同時並存並用的標準漢字,就相當當於現行規範字的地位(出版標準、官方標準等)。

這樣,出版物、印刷物等各種日常接觸的資訊,都可以為未來的轉換先提供準備。

不過上文的例子中提到「舍、、」這些字,它們都很容易分清,部件不難,而且筆畫只多差三四畫左右。這些不難恢復的漢字都不需要做到實行多中心標準。但是,對於「衝、後、徵、醜」這些更常用而筆畫更多的合併字,就可能需要這種計畫周長的轉換時期了。

重新分化它們,絕不可一同恢復 3 字以上。即使到了轉換標準的中期和晚期,都仍然應該容許它們被使用。可是到了恢復工程將近完成的時候,就應該盡量容許字的數量,同時調節學生的課程,大大減少對識字者一代的影響。

在我所見,理想的轉換時期應該擁有以下的特徵:

新規範中被恢復的分化字,不在 5 字以上;

路牌、商標、招牌陸續更改,路人見之不怪;

社會上的識字者不受影響,他們只隠約察覚到小小改變;

老規範可以在轉換期間,被適當包容。

簡化字 舊 是怎麼來的?

忍庸 又作也。變作隹於隸 而俗作鳩也。隹頸眔足眔喙短 故似球 故字隹言球也。球言聚也。聚言達也。主文為隹而僕文為凵焉 後被俗書為 遂被今慣書為舊也。舊之始意則不新也。許愼書之 舊 鴟舊 舊留也 從雈 臼聲。鵂 舊或從鳥休聲 誤以舊為字鵂之文矣。舊言由也。由言達 故隹為舊之主文也。凵俗作窟也。前人之讀...

有沒有無對應繁體字的簡化字?

Markpro90 我想到 摳 和 摳 兩個字,摳 名詞,表示觸屏智慧型手機,扌 在 匚 上 乂 取 手指在屏上輕快地來回划動 之意象,摳 名詞,非智慧型機,表示綠屏的,有實體按鍵的古董手機,舊時兩字仍可繁簡對應,現今就不行了,至少不能完整對應,只有通話時都作 打摳 打摳 刃心山人 殆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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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卡羅特Aaron 哪一種都是我們祖先創造的。簡體方便很牛 切,又不是你發明的 繁體美觀好靚 切,又不是你發明的 我們都是文字使用者而已。沒資格講誰好,所以我認為共存最好 無影天璇 感覺簡體字就像隸書,繁體字就像小篆,專家教授自然可以說繁體才是真正的漢字,但真正決定哪個成為主流的還是人民群眾在日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