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辭職乙個月(面談和電子郵件辭職信),老闆還是不肯放人,怎麼破?

時間 2021-06-03 11:42:03

1樓:功夫奶茶

首先,你已經以電子郵件的形式辭職了,這就證明你有辭職的時間憑證,按照勞動法規定,自遞交辭職信滿乙個月後,可自行走人,不用管老闆什麼態度。他該發的工資必須發。

如果老闆不放人,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局申請仲裁,他既沒有給你買社保,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且你已經提前乙個月遞交辭職信了,就憑這三點,勞動法已經站在了你這邊。

你可以把勞動法詳細的看一下,你就知道你這種情況是穩贏不輸的。

2樓:精神損傷的魔法師

收集好勞動仲裁所需要的資料:證明你實際在公司擔任的工作、證明你是公司員工,打卡記錄、工作交流、工牌、工位等資訊。

然後和老闆最後談一次,說清你的要求何時讓你離開,要給你結清的款項。如果不做到,則將起訴勞動仲裁,申請三倍工資。

3樓:團了個團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你對接完手上的東西。

拿到工資和你應得的東西,就撤了吧。

前提你手上東西沒有紕漏。

老闆只是想讓你給他做事而已,如果你已經提前申請。到時間自己走就行了。

4樓:中微子

辭職不需要批准,這麼通知的目的是萬一以後發生糾紛是可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

但從一般情況來說,還是建議做好交接。不要直接走人。

如果公司給你的反應不積極,可以向相關負責人說明你預留了多長時間交接工作,同樣用電子郵件的方式。

5樓:周永

有辭職申請書就夠了

法律規定上,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期就可以離職。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要批准。如果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造成損失,可以要求單位賠償

最好是和單位協商,把道理講清楚,找人交接完,如果沒辦法協商一致,有損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離職(辭職)一定要提前乙個月嗎?

YOLESTAR 非合同工提前一周書面申請離職,合同工提前乙個月,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當然具體雙方可以協商,比如扣20 工資,第二天就可以離職,雙方協商好就是了。 知英人力 這個可以和公司友好商量尋求有利雙方的解決辦法 1 30天 3天 試用期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申請嗎?

羅納耳朵 建議你按正常流程走,提前乙個月申請,做好交接,溝通好lastday,如果公司在你離職的這事上為難你,準備準備仲裁等著賠你錢吧。不簽合同是犯法的 東北彭于晏 沒有合同是沒有保障的,應該是白扯,你也可以直接走,如果錢多的話,建議你諮詢專業律師,如果少的話,你可以說說好話什麼的。但是你這半個月是...

提前乙個月辭職,要等招到人再走還是到期就可以走?

莫雲書 除非你還沒有真正想離開,要不然到期就走是比較好的選擇!不過,已經提了離職,多待一段時間並沒有什麼意義,既然做好離開的準備,就乾淨利落一些!這樣也能給大家留下好印象! 上輩子絕對是美女 到期就可以,當然也看你自己怎麼考慮。反正在單位眼裡,能拖你一天,就能拖你兩天,三天 至於你自己的事 和單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