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辭職)一定要提前乙個月嗎?

時間 2021-05-29 22:41:03

1樓:YOLESTAR

非合同工提前一周書面申請離職,合同工提前乙個月,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當然具體雙方可以協商,比如扣20%工資,第二天就可以離職,雙方協商好就是了。

2樓:知英人力

這個可以和公司友好商量尋求有利雙方的解決辦法:

1、30天 / 3天(試用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遞交離職申請時,要保留遞交申請等痕跡,如通過單位郵件或郵寄方式向單位人事部門遞交,需要將領導批覆的離職申請進行拍照。

注意:員工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員工的離職申請,或者不批准員工的離職申請。滿30天後,員工就有權辦理離職;公司逾期未辦理的,需要賠償因此給員工造成的損失。

2、無須提前通知的情況: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注意: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離職後社保的轉移

社保同城轉移: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保險)同城轉移相對比較簡單。用人單位在為離職員工交完最後乙個月社會保險後,一定會辦理轉出,否則單位將多繳社保,造成自己損失。

新單位在社保轉出後辦理轉入即可。這些操作在社會保險網上即可完成。由於社會保險是下月交上月,所以剛離職的員工不要太著急社保轉入的事宜,可能上家單位還需要為你繳納社保從而無法立即轉出。

具體何時可以轉入最好和上家單位的人事確認下大致時間,做到心裡有數。

社保異地轉移:對於離職後離開當地工作的員工來說,會面臨社會保險不能取現,只能異地轉移的問題。所以,等到員工在新的城市開始繳納社會保險後,可以去當地區縣的社保中心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有些離職後立即要離開當地的員工會面臨乙個困難:比如,上海的社會保險是在下乙個月繳納上乙個月的費用,所以在員工離職時,往往還有乙個月的社會保險要繳納,此時不能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需要過一到兩個月才能辦理。如果遇見這種窘境,建議員工暫時先不要急著辦理轉移。

因為一來辦理沒有截止時間,未來有大把時間可以辦理,二來即使辦理好轉移手續,員工在新城市不退休,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也沒有很明顯的差別,三來國家已在著手解決各省市之間社會保險資訊查詢的問題,也許在若干年後,辦理手續可以簡化,根本不需要到轉出地就可以辦理。

離職後公積金等轉移:

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就相對比較複雜。因為住房公積金有個人賬號,所以首先,員工要清楚自己的個人賬號。查詢的方式有兩種:

一是問上家單位的人事,二是帶好本人身份證件去各區縣公積金運用中心查詢。員工在離職時最好事先詢問好人事部門自己的公積金賬號。

其次,公積金涉及轉移賬號。如果離職員工很快要到新單位,最好將新單位的名稱和單位公積金賬號留給上家單位的人事,讓他們繳交完最後乙個月的公積金後,直接將賬號轉入新單位。員工還要及時關心自己的賬號轉移情況,一旦轉到了新單位,要通知新單位的人事,及時開始正常繳納。

由於住房公積金的主要功能是買房貸款,而公積金貸款又有最近六個月正常繳納的要求。所以如果要在六個月內買房的員工,最好能謹慎跳槽。如果一定要跳,必須監督上家單位的賬號轉出,以及新單位及時開繳。

否則一旦有乙個月是補繳,就要重新計算正常繳納期限,貸款時將進行繁瑣的復議工作,費時費力。

如離開本地,去外地工作,員工可以去各區縣運用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的銷戶及提取餘額的事務,相對來說比較簡單。

3樓:哈啤酒滴小海螺

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關於社保的問題, 需要看你的工作地政策了,肯定是要自己交一段時間,可以參考下我的文章

4樓:

好像一般都需要乙個月的,我最近也在準備申請離職,乙個月時間交接工作和上級安排人事招人之類的。公積金可以轉移,到了下個公司的時候如果有給你辦理公積金,人事部會幫你辦理轉移問題。你現在的情況可以和自己公司商量一下最短的離職時間,然後再和新公司商量一下最晚的入職時間

辦理離職可以不提前乙個月嗎?

來這兒VR 可以的,具體也要看你是什麼崗位和公司實際運轉情況,如果你的工作崗位不是你一走公司就癱瘓,而且公司這時候不是依賴到你很強的程度,跟公司溝通好後就可以離職的。非要提前乙個月一般沒什麼意義,因為你都打算離職了,再幹乙個月也無法全神貫注工作,不影響公司正常運轉的前提下,直接走對你個人和對公司都有...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申請嗎?

羅納耳朵 建議你按正常流程走,提前乙個月申請,做好交接,溝通好lastday,如果公司在你離職的這事上為難你,準備準備仲裁等著賠你錢吧。不簽合同是犯法的 東北彭于晏 沒有合同是沒有保障的,應該是白扯,你也可以直接走,如果錢多的話,建議你諮詢專業律師,如果少的話,你可以說說好話什麼的。但是你這半個月是...

提前乙個月辭職沒到時間老闆讓走 合法嗎?

高高 合法。你提出離職,公司已經招到合適的人員,或者這個崗位直接取消,公司不會為同一崗位付出兩份成本,老闆讓你走情有可原。勞動法為什麼說讓員工提出離職30天通知,就是為了用人單位留出足夠的時間招聘合適的人接替崗位。同理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同樣需要提前30天通知,讓員工有時間找工作,或者支付乙個月的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