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一方父母全資購買房產,只寫了一方名下,請問是否屬於單方財產對方不能分割是嗎?

時間 2021-09-14 01:35:59

1樓:饒浪環律師

《民法典》出台以前,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後父母全資買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視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另一方在離婚時不得主張分割。這就緩解了很多父母贈與自己子女房屋時候的尷尬,因為只需要全款購買並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以,法律自動保護,不需要額外約定。

《民法典》出台以後,為了保障財產歸屬明晰,全款出資的父母,除了要將房子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還要宣告房子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一般需要採取書面合同的方式,最好去做個公正,才能確保萬無一失。

如果什麼也沒說,就無聲無息把房子買了,即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也視為是對雙方的贈與,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不過這種情況,在分割財產的時候,並不意味著一定平分。要看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長短,未出資方對家庭貢獻大小,離婚時雙方過錯情況等各種因素綜合決定分配比例。

這主要是基於公平原則,因為另一方並沒有出資,在一定程度上要預防道德風險,並非一刀切。要注意,共同共有,並不一定等於平分。現在的對婚姻的保護,越來也遵循公平原則,兼顧女方利益,但是公平原則是核心,在此基礎之上照顧女性特別是對家庭貢獻較多的家庭主婦,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和社會的進步。

2樓:桂芳芳律師

你好,有單獨約定贈予某一方嗎?如果有約定按約定,如無約定一般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為了避免發生糾紛,家與家律師建議在贈與前父母寫乙份贈與協議,明確房產贈與給子女個人,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條】《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9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3樓: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

一方父母為子女出全款買房,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父母為子女出全款買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除非能夠證明出資方父母明確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單方贈與,否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出台後,各方對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購買的房屋權屬有約定的,依當事人的約定處理,為了預防日後可能產生的糾紛,首先建議婚後父母在給子女出資購房當時,就要通過書面形式明確將父母真實意思約定清楚:約定清楚房屋的歸屬,是屬於小夫妻一方,亦或是屬於小夫妻雙方。

如屬於小夫妻雙方,則雙方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

一方父母全款為子女出資購房的,可以通過書面方式約定所購房屋為子女一方的婚內個人財產,並且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而不為其配偶加名。

4樓:許慧婚姻律師

原有法律規定,這種情況屬於對一方的贈與,應認定為個人財產。現在沒有這條規定了,可能法官還是參照這條規定來處理。不過為了更保險一點,可以通過簽訂夫妻財產約定來明確為個人財產。

或者一方與父母寫個贈與協議,再進行公證。

5樓:婚姻律師李曉娟

這是個好問題。現在很多夫妻要離婚會涉及到這個問題。

需要理一下思路:首先確定,出資是借款還是贈與,然後確定,是對子女個人的贈與還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下面是分析。

根據最高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的理解與適用:

父母為子女購房而出資時,因與兒媳或女婿關係不和睦,其出資的真實意思表示只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而不願意由自己子女與兒媳或女婿共有的情況。

因此,即便當事人雙方結婚後,各方的父母為當事人雙方購置房屋而出資時,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該出資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的,該出資不能認定為當事人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而是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

當然,如果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給自己子女外,其贈與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但以上,都是在談贈與的問題。

還會涉及到乙個借款問題。

因此,法院首先會審查是借款還是贈與,如果確定款項是贈與的話,在談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還是對雙方的贈與。

6樓:離婚大律師趙麗

【法律依據】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7樓:imy007

婚後一方父母全款出資為己方子女購買房屋,且產權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一般會認為是父母對己方子女的特定贈與,並依照《民法典》第1063條第3項規定,確認為一方的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8樓:快樂·黃老師

根據《民法典》一方父母全資購買房產,而且只寫了一方的名字,這種情況屬於典型的單獨所有房產!也屬於個人財產!

正常情況對方是不可以分割的!

9樓:前高階法官朱

根據最高法院最新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財產規定的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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