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男方父母全款買房,只寫男方一人的名字,女方堅決要加她的名字,怎麼辦?

時間 2021-06-01 18:20:48

1樓:Lawyer孫的精度

題主這個問題應該分這麼幾步來看:

1. 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確實明確了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這裡的的父母出資指全部由父母出資,題主的情況符合這個規定,且房產證上只有題主自己的名字。

所以目前,這套房子的所有權人是題主。

2. 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第6條也有規定,婚姻期間內一方將自己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的,那麼將會按照《合同法》186條關於贈與合同的方式來處理。即因為現在房產屬於題主,所以如果題主在房產證上加上題主的名字,那麼就會完成對房產一半產權的贈與,這樣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題主的妻子就獲得了房子的一半產權。

3. 既然題主的妻子遠嫁他鄉,既然夫妻一場,題主也應適當體諒下妻子的感受。只加妻子一方的,顯然不合適,不可以做這種娶了媳婦忘了娘的行為。

不加妻子一方,對於既要工作又要顧家的妻子顯然也是不公平的。一般來說,女方確實在照顧家庭上會付出更多,在美國婚姻糾紛中,法官是會考慮這一點的,而在中國還沒有形成這樣的補償機制。所以如果兩難,題主倒是可以適當贈送給女方一定份額的產權,可以附條件(但不能附跟身份有關的條件,會涉嫌無效),權當是將來妻子為了照顧家庭而應得的經濟補償。

2樓:

這種事情本來就沒有乙個好的方法,

但是我給你出個主意

你和你老婆商量,生了孩子,房子加上寶寶的名字,這樣媽媽也可以放心,因為孩子的財產父母有擁有的權利,

或者你和你老婆立個字據,結婚每幾年房子%多少佔比

3樓:

果斷統一啊!加名字啊!

反正新婚姻法早就規定了,加了也是白加,誰出的錢歸誰,保留出資證據就好

ps 我建議你和父母、媳婦都說明一下這一點,只要雙方有一方理解,就一點兒事情都沒有了

4樓:支芳妮meiya

保留好父母出資的證據後,實質上這樣加不加名字都無所謂了,也可以把父母、你、她名字都加上,讓大家都承擔起義務,就會平衡。

建議,父母首付,你們倆婚後一起歸還貸款,這樣按照法律規定女方對該房子有一部分的債權,換句話說,房子是你和你父母的,但是她也和你一起還貸了,離婚的時候可以分割到當初出資同比例的現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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