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寫明為夫妻一方單獨所有,這個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1-05-31 08:48:27

1樓:ANGEL2015

實踐中,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將房產證上登記的共有比例作為分割依據,按照房本上登記的比例對房屋進行分割。背後的理由很簡單,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法院認為此種情況下房產證上所記載的共有比例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作出的約定,且雙方已經實際按照約定履行了登記,因此該比例應當被認定為是有效約定。

2樓:新來的

說明占用房子的一方太自私,太自我化,完全不顧及別人的感受。同時也是視財如命的拜金思想。在ta意識裡。對方沒有錢和財產重要。這樣的日子,是不會幸福的。

3樓:文兄

是的,如果購買房產的人已經結婚,房產是在婚後購買的,夫妻雙方也沒有做出特殊約定,房產就是屬於雙方共同財產,

但是你如果不想作為共同財產的話,

可以以父母名義購入房產,

婚後父母作為贈予人自己作為被贈予人去公證處進行贈予公證,贈予公證必須有該不動產只贈予被贈予人與其配偶無關,然後搞過戶,

那麼這個不動產就是屬於單方獨有。

4樓:二房東財商教育

第一:國家規定

按照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沒有作出特殊約定的時候,婚後所購買的財產都是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哪怕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依然是屬於夫共同財產,房產本上寫單獨所有,該房產只登記在了乙個人名下,而不是雙方名下,還需要知道婚後怎麼買的房,才能分析房產到底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財產

第二:特殊約定

在婚後購房的前提下,並不是房產證登記為夫妻一方單獨所有這房產就肯定只屬於登記所有人一方,一般如果沒有特殊約定和特定情況,婚後購房即使只登記夫妻一方名字,法律上也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購買房產的人已經結婚,房產是在婚後購買的,夫妻雙方也沒有做出特殊約定,房產就是屬於雙方共同財產,還需要用婚姻法等其他相關法律來確定,光是乙個房產本是不能起到這種證明效果的

第三:有約定

夫妻雙方對財產所有權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夫妻雙方在辦理房產登記時在登記部門簽署的同意房產登記在一人名下的檔案,通常不能認定屬於約定所有權歸一方所有,想達到這個效果,雙方要簽訂更明確的書面檔案

第四:買房資金

如果是貸款購買,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涉及夫妻用婚後財產還貸的問題,如果是婚後購買,在無約定的情況下,認定為共同財產,全款購買房產登記在夫妻一方甲的名下,且購房款完全由甲的父母出資,或者能證明是甲的婚前財產出資,那麼可以認定為甲的個人財產

最後,房產本上的單獨所有只是表示該房屋登記在乙個人名下,並不能完全代表的產權就是這個人的,具體產權是誰的,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希望大家都能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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