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買房,婚後才辦理了房產證,這個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1-06-05 08:34:56

1樓:于琦婚姻律師

房本上有女方的名字嗎?如果沒有的話,那這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房子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不是房產證什麼時候辦下來,而是首付/全款房的房款什麼時候給的。既然這房子是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買的,那如果婚後房本下來的時候,沒有加女方的名字,這房子就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女方在離婚時只能分得這房子婚內還貸和增值部分的一半兒。

2樓:王幼柏律師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注意了,出資與房產登記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由於中國房產權屬適用登記主義制度,房產登記在兩人名下,應屬於兩人的共同財產。

婚前貸款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兩人共同還貸,還貸部分和婚後房子公升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

3樓:杭州

你好在婚前網簽合同有你名字沒若沒有就沒有做初始登記後面辦產證除非自己去加名是全款還好加名是按揭的話非常之麻煩還要去找銀行更改合同 。按照你敘述婚前買房婚後產證才下來屬於男方婚前財產,按揭的話貸款是共同還的房子增值部分是屬於夫妻共有

4樓: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無論婚前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全款買房,且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該房產視為該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

如果房屋登記在小夫妻名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該房產的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由人民法院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依法判決分割。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且登記在其個人名下,婚後以共同財產還貸,則共同還貸部分及相對應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5樓:霍格沃茲小法師

《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七條:夫妻一方於婚前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並支付全部價款,產權於婚後登記在該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但重要的是房產分割方式:婚前出資及對應增值部分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及對應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6樓:張黎明律師

那需要看房產登記在誰名下,是全款還是貸款了!如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房產永遠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登記在男方名下,全款購買,該房產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想轉化成夫妻共同的,需要與男方簽訂贈與協議,並辦理產權登記到女方名下。如男方婚前貸款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還貸及還貸公升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想全部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辦法同上!

7樓:

如果男方父母婚前全款給男方買了房,只是婚後辦產證至男方一人名下,就是男方個人財產,寫上了女方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男方父母只是出了首付,婚後辦產證至男方乙個人名下,男方有婚後收入繼續還貸的,婚後還貸及增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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