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婚前買房,婚後自己還款,這種情況男方有權分得房產嗎?

時間 2021-06-07 02:43:40

1樓:張黎明律師

這個問題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具體分析:

首先,女方婚前付首付貸款購房,該房產的產權應屬於女方。從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來看,房產屬於女方個人婚前財產,不因結婚或時間長短而轉變屬性。

其次,雖女方婚前付首付購房,屬於其個人婚前財產,但畢竟房屋有貸款,婚內進行還貸,該還貸部分應有男方份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女方用自己收入償還貸款,其收入一半屬於男方,故認定男方也參與了還貸。

再次,男方參與還貸,便享有相應分割婚後還貸及還貸公升值部分的權利,如夫妻離婚,女方作為房屋產權人,應給予男方補償。

2樓:每天學點法律知識

房屋所有權歸女方,婚後即使女方自己還款,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婚後還貸的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分割。

3樓:

從法律上講,婚前購買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償還的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在法院判決離婚財產分配時會酌情考慮雙方的經濟情況等等。

離婚時該套房產的歸屬先由你們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該套房產應該歸你個人所有,但對於另一方還貸及增值部分,應該給對方一定的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1款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樓:平平無奇小教師

這個不好說,因為婚後自己還款不好證明,即使你有記錄,可是誰又能說清楚這錢單純的是你自己的呢?畢竟結婚後兩個人的錢會摻和在一起。

如果你老公人正,有可能這就是你自己的,要是碰上"婚賴",你啥都得跟他分。

最後,我覺得婚姻是需要維繫的。東西壞了,能修就修。婚姻也是,能和好就和好,一段婚姻的破裂大多數是兩個人都出現了問題,找出問題並解決它,這才是正解。

現在的網路給我們傳播的一些觀念大都是:零容忍,誰離了誰都能過,自己開心最重要……可是那也只是一部分人傳輸給我們的思想。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我們應該實際判斷自己的問題。

人活著,活在自己的價值觀裡,不要活在別人的嘴皮底下!

5樓:勿見情

我覺得在結婚時如果有隱瞞的意思的話,我是不會幫還的。女的在結婚前買房,這8成是準備讓你掏完錢再對你說離婚的準備。所以這種女的壓根就不能要。

6樓:學徒

還款?都婚後了,不用說男方也得出力一起還啊,理論上說是有房產的,但還是要看律師怎麼說。有些新聞就是因為房產的事兒鬧到法庭,結果就是各有不同。

7樓:王幼柏律師

具體涉及到婚後用哪些財產進行還款,如果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款,那麼婚後還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方有權進行處分。

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有: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3年1月1日)。

8樓:jessie wang

先說答案,要分情況處理。

這個問題問的人很多啊,看來很多人還是需要了解這方面的知識,我將寫一篇文章具詳細說一下不同情況的處理結果

9樓:渡君

婚後女方賺的每一分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自己還款也是用的夫妻共同財產還的,所以還貸部分是屬於夫妻共有的,如果離婚房子應該是屬於女方的,不過可能需要給男方錢補這個還貸部分吧。婚後男方賺的每一分錢也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

10樓:霍格沃茲小法師

是可以要求對房產進行分割的,但是分多少還要衡量很多因素,主要是看登記在誰的名下:

1、女方婚前買房,登記在女方名下,婚後全部用個人財產還貸:

那麼毫無疑問,這套房全部屬於女方個人,男方不要想去分。

2、女方婚前買房,登記在女方名下,婚後全部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房屋產權還是女方的,但是婚後還貸部分和對應增值部分是共同財產,可以要求女方補償。

3、女方婚前買房,登記在雙方名下或男方名下:

這時候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僅僅是婚後還貸的部分,包括婚前首付款都要拿出來分,但不一定是對半分,出錢的女方可能會多分一些。

當然,實際情況會很複雜,還要考慮雙方有沒有協議,登記在孩子、父母名下等等情況。

11樓:泉州陳律師

女方婚前購買的房子屬於女方個人婚前財產,所有權屬於其個人。但因為中國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法定共有,從夫妻雙方登記結婚後取得的財產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共有,除非夫妻婚前有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因此,婚後即便是一方在償還按揭,所償還的按揭部分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時,該部分按揭所對應的房子增值部分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夫妻離婚時,房子由女方所有,但應當就上述部分補償男方,一般是補償一半。

12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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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 這是現實存在的問題,感情好的時候什麼都行,感情不好的時候就是錢,財產這些問題了。在國外比較普遍的是先諮詢一下律師,看看有什麼風險吧,畢竟都不是專業的。如果簡單粗暴一些的做法就是男方婚前也買一套房。 小筒 你們兩個可以協商把自己的錢都拿出來,共同一起買房,然後寫兩個人名字,共同一起來承擔貸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