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名字是母親,兄弟姐妹在搶房子,但買房子的錢是我乙個人給的,怎麼拿回房子?

時間 2021-06-24 08:51:24

1樓:常緒剛

聽起來您母親可能有一些變故,您給母親買房子足以說明為人子女的孝道,這是老人的福氣。

不敢妄議老人的狀態,不過按照新的民法典,您的兄弟姐妹,老人的兄弟姐妹配偶和父母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順序是老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您既然只提到兄弟姐妹,那麼理論上講確實大家都有同等的繼承權。老人之前估計也沒跟您留存任何證據說明房產是代持,僅僅靠轉賬證明房屋的代持關係,法院支援的可能性不大。

不清楚是否特殊資質的房子,比如老人當年是單位建房,您給出資之類,這種情況房屋公升值較大,特殊資質也是公升值條件的一部分,兄弟姐妹產生一些想法是人之常情,還是需要一家人好好商議,和平解決這些問題,老人肯定希望一家人和和氣氣。

2樓:gzl

我也遇到過類似問題,就硬拖著,誰也別想要,我家的房子現在不能抵押,錯過國家私有土地認證,既然大家都有小心思那就都別要,拖著

3樓:廣州閆率律師

那現在是因為什麼原因兄弟姐妹來搶房子呢?

如果是法定繼承,那麼確實他們有繼承的份額,你可以主張盡了較多照顧義務而多分。如果您母親健在,那就要看您母親怎麼處分這個房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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