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不在房產證上加我名字,我們分手了我後悔,我該不該挽回?

時間 2021-06-01 23:28:55

1樓:你頭髮亂了喔

還挽回啥挽回當舔狗嗎?

真正愛你的願意給你安全感的都不用你提主動在房產證上加你名字再說了婚前就這樣了還能指望婚後生活有多好

該慶幸還好分手早

2樓:曾雪蓮

我們現在還能溝通,早上出門之前,牛奶拿的雙份有我的份,昨天晚上他也笑了兩下,我們之前吵架,我找他和好過後,我們都處的不錯,平時我生氣的時候他也會哄我

3樓:初涼

勢均力敵的愛情才是最美好的模樣,無論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你在他面前愛的太過卑微,就像他說的,越想得到什麼,最終將會失去什麼。其實他這句話是有深意的,那就是在內涵你們以後的結局。

4樓:Elaine

我覺得婚後需要共同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加女方名字也不是不可以。或許之前確實給男方造成了一定的傷害。一旦加上女方名字萬一婚姻發生什麼變故,房子就被女方分去一半,結合題主自己說的自己之前分手的事情,我覺得非常能理解。

現在男方的態度已經如此,我想即便結婚,將來的生活也不會幸福。我覺得題主還是不要挽回了,找乙個你所謂的條件更好,配得上你的男人吧。

男方買房,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

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房產證做過抵押,這種情況女方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嗎?

我是西北一顆蔥 抵押的房產加名字很難,其實你可以和老公商量,用他的工資養家,你的工資還房貸,每次還款都自己親自辦,留好打款記錄,最好有列印記錄,將來萬一有事,房產這塊你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比如房產被賣了,你可以向法律起訴討回你應得的那份。如果房產已付了全款,被扺押是因為別的事,那我的意見你還是別加名...

遠嫁讓男方房產證加我的名字過分嘛

夠了 如果是人家婚前財產,就算是你遠嫁,也沒有理由加你的名字吧,畢竟遠嫁是你自己的選擇,不應該成為別人用房子補償你的原因。反正以後我不需要男方加我的名字,也可以不要彩禮,或者意思意思,然後全部帶回。這些只要遇到那個對的人了,都不是硬性要求。 弱水 過分!你一開口就是為了男朋友,那就別去了,別為他!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