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裡的理賠次數重要嗎,理賠次數越多越好嗎?

時間 2021-06-02 10:00:41

1樓:小海豹

次數要關注,一次的不行,一般重疾理賠過一次就很難再買重疾,那這一次又已經賠付的情況下,後面就要裸奔了。次數太多也沒必要,誰還能一輩子得五次八次重疾,概率太低,真得了估計也容易掛

2樓:溢彩人生

要說重疾理賠的次數相比來,還是保額更重要!如果你說的重疾次數可以在同病種的基礎上可以多次理賠的話那當然重要了,不過這是不可能的,(同病種)。一般重疾險多次理賠的基礎都是,不同病種且是在第一次重疾過後3到5年後所得第二次重疾(且不與第一次同病種)才能得到理賠。

你覺比起大保額那個重要?

當然了,如果條款裡有,肯定是有勝餘無吧!重疾得幾次的,我沒見過,(有也是個例,僅代表個人看法)但輕症得個4~5次的到是比比皆是。我們這就有例項!

就不舉了。重疾多次理賠《泰康》在買重疾險可以附加乙個多倍賠可以了解一下。

3樓:魚在水中游

隨著人的壽命越來越長,醫療水平越來越先進,人一生中罹患一次或兩次以上重大疾病的概率還是越來越大的。所以重疾次數也是很有必要的,當然良心的分組或者多次重疾不分組會直接影響費率,兩次重疾理賠間隔期也是需要關注的。

4樓:鳳霞Angie

重要,未來長壽概率大,得重疾的次數和概率隨壽命的延長而增加。當然,次數多不代表一定能用上,但,同樣的錢,買到更多責任保障不是更好嗎?

5樓:名字不重要

不是。大多數人沒那麼點備,那麼高的概率能患很多種不同的重疾。多數保險多次理賠重疾的,都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和疾病種類限制。往往是不同疾病,或者不同組的重疾每組只能賠一次。

6樓:Adam

理賠次數是很重要的,因為保險不能保障終身就體現不了他最大的價值,單次賠付的重疾險在理賠以後被保人就會成為拒保體,很難再購買保險,或者需要很高的費用才能購買。

那為什麼不花一樣的錢得到更長久的保障呢?用更少的錢撬動更大的槓桿。

7樓:寒冰

輕症的理賠次數很重要,壽命變長,重疾一般正常情況下隨著年齡增加風險變高,現在醫療條件很好,重疾的存活率很高,所以有多次賠付很不錯

8樓:小希歷險

根據不同年齡段來講,需求是不一樣的。

兒童和年輕人甚至中年人,多次理賠的重疾其實給了未來幾十年多一次兩次的機會。

現在重疾越來越年輕化,而醫療技術也在不斷進步,患了重疾後的生存率也逐漸公升高。

如果是單次重疾,理賠完就沒有了,以後大概率也買不了任何健康險了。

(對於得過重疾的人來說,比沒有患過重疾的人從心理上更缺安全感)所以如果是多次重疾,理賠過一次之後,至少後面幾十年都還有一到兩次的機會。

9樓:牛亞娟

次數不是最重要的,當然越多越好,但是也得看他是怎麼理賠,有疾病分組的,這個組疾病乙個理賠過都不理賠了,還有的雖然次數少,但是沒有分組,這樣的比較好!得看自己的家庭結構,以前疾病史,自己的需求!

10樓:發芹

非常重要

以前的重疾保單條款只能理賠一次,合同就終止,而2015以後的重疾產品進行了創新,設計了多次賠付,而且分為輕症、中症和重症都可多次,對於現在的國民身體素質來講更加合理,輕症和中症理賠完不影響重症賠付,豈不是一張保單相當於以前的多張保單?而且現在的產品重症一般是分為六組,惡性腫瘤單列一組,這六組每組都可賠付一次,簡直是太划算!!!太人性!!!

癌症和心腦血管疾病是目前高發的兩組重疾,都可單獨獲得賠付100%以上的保額,十分了不起!!!保險產品越來越進步,越來越符合大眾需求!!!

11樓:深圳明亞保險思瀾

只要是多次的都比單次有必要。單次重疾賠一次合同結束就沒保障了,想買重疾基本無望;多次重疾,不用擔心得了重疾之後沒保障,給人更大的安全感,哪怕日後壓根不會理賠第二第三次,但是安心,而且一旦需要,咱還可以賠。而單次的是沒有任何機會的。

多次的裡面,不是越多越好。最核心的是要看是不分組還是分組產品。不分組的產品即使賠2次也不分組的賠3次、4次、5次的好。

啥叫分組、不分組?

不分組就是把一堆病種放一起,沒有區別對待,一般來說,只要前後兩種疾病間隔365天,就可以得到二次理賠;

而分組就是把病種分成不同小組,每個小組最多賠付一次。這一種想要獲得二次理賠限制條件更多:

第一,要在不同組別

第二,前後兩種要有365或180天間隔期

12樓:溫暖人心

重疾險裡面理賠次數聽起來是越多越好,其實條款裡面只要是次數多的,他的保費費率一定比次數少的高很多,其實你也是花錢買的,還有就是乙個人如果發生重疾,一般不會有機會發生很多次,那是要命的事,

13樓:RFP屈老師

多次當然比單次好,因為我們已經理賠過賠了幾次的重疾險客戶!當然,也不是越多越好,市場上一般是五到六次!這就可以了

那麼重點是看它有沒有中症

有沒有輕症

有沒有前症

有沒有惡性腫瘤二次賠付

有沒有心腦血管疾病二次賠付!這才是重點!

某些公司現在還停留在重疾險2.0時代(比如老五家)現在都4.0時代了!

2.0時代的重疾險沒有中症輕症,惡性腫瘤二次賠付與心腦血管疾病二次賠付!而且他們的重疾才一次賠付,而且輕症賠付比例特別少!

所以,你在購買時一定要注意,一定要找保險經紀人,能給你提供全球超過200家保險公司產品,為你挑選價效比最好的產品,量身定製!

14樓:

要搞清楚買保險的主要目的是什麼,保額最重要,其次是保的範圍,這些比理賠次數重要的多,賠的次數多,不在理賠範圍內或者賠付的錢起不了多大作用,根本無用。

15樓:雙子座

這麼說吧,乙個人得一次重大疾病都是要了半條命了,再來一次重疾估計要掛。所以保險公司敢承諾3次甚至5次理賠!當然了,只要條款和保費相當的情況下,肯定理賠次數越多越好!

16樓:郭郭

鑑於現在的醫療水平,以及後面的持續發展。加上有慢性病、身體部分殘缺均屬重大疾病的存在,建議購買多次。但也不能說越多越好,不可能很多次重疾,特多次的賠付只是宣傳

17樓:小熊說保險

人一生能得兩次重疾就已經很倒霉了

重疾裡理賠次數不是最重要的,首先是保額,預算充足的情況下考慮癌症的二次賠付的補充責任,或者考慮沒有三同條款的多次重疾。

補充一點,在我們日常的認知中,甲狀腺癌和肺癌是兩種疾病,但是在重疾中,他們有乙個共同的名字,惡性腫瘤,這就是癌症二次賠付的意義。

18樓:丁帥華

如果除了理賠次數之外兩種產品沒有什麼區別,當然是次數越多越好,但是現實往往不會這樣,要看仔細裡面的條款,很可能只是個噱頭。

19樓:Rebirth

理賠次數是需要關注的,但還需要關注是否分組,有一些分組多次賠付,但同一組內含有的疾病,只賠付一次,有一些則是不分組多次,或者單次賠付。可以比較一下。

20樓:上上說保

如果從實際情況出發,那麼理賠次數並非那麼重要。因為每乙個人得病的概率是有限的,很難說得了一次重大疾病又得另外一種重大疾病,而且連續得5到6次。

尤其是現在很多分組賠付重疾險,都是分組賠付的,那麼也就是說,有時候即使我們得了好幾次重大疾病,如果都在同乙個組裡面,那麼也就只能賠付一次。

當然,概率小,不代表不會發生,所以,如果預算特別高,那麼買多次賠付也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是想精打細算買保險,那麼其實單次賠付的重疾險或者是賠付2-3次的重疾險,尤其是不分組賠付的,就可以了。往往還會比多次分組賠付的重疾險低很多。

以上是重大疾病保險多次賠付的回答。

而我們現在很多重大疾病保險,不單單只有重疾賠付,還有輕症和中症的賠付,這個地方的多次賠付還是有一些必要的。

比如想心血管和腦血管還是很容易出問題的,有時候並不是特別嚴重,但是輕症有的就可以賠付了。

一般輕症賠付次數都在3次,賠付比例在45%左右。

中症賠付次數在2次,賠付比例在60%左右。

以上這些資料供您參考。

21樓:羅瑾

首先,拋開其他責任,單從賠付次數上來看,多次賠付一定比單次賠付更好。

但是,現實情況是,重疾險不只有賠付次數乙個引數。那挑選就會困難很多。

作為專業的保險經紀人,跟大家介紹下,重疾險,應該怎麼選。

看下面這個圖就夠了。

最重要的原則就是:

保費足夠的情況下,優選多次賠付

早點買,比買什麼更重要

22樓:清風浮影

理賠次數重要,理賠次數取覺於重疾是否分組,分組是否合理。如果分組不合理,把高發的重疾放在同一組或拆分病種湊病種分組,那理賠次數多也沒用

23樓:氧氣泡泡

重疾險的賠付一般都只有一次,一次賠了保險就終止了,你應該說的是醫療險,但是醫療險也沒有次數限制,主要是看你買的一年保額有多少,主要是以保額為限,保額賠完了,這一年就不保了。

24樓:VincentC

兩次左右是正常的,超過三次就是算流氓了。聽說過有的保險公司的重疾賠付6-7次,你該問自己的問題是,你覺得你能扛過幾次?

現在的重疾保險,輕症、中症和重症分級賠付已經是標配了,不知道的自己去查查。每一級別2-3次的賠付次數是合理的,不認同的,同樣問自己乙個問題,你能比著合同生病嗎?如果不能,就買全面一些。

最後,賠付次數很重要,但是不是越多越好,2-3次是被認為合理的。完畢!

25樓:白玩

這個分情況,理賠多自然比單次的要好。對了,我說的是重大疾病哈,輕中症多次賠付已經是基本形態了。

但是考慮理賠次數之前,務必要滿足兩點:

保額已經買夠,個人建議至少已經買夠50萬

依然還有富裕的預算(廢話)

關於多次賠付,這裡也分兩種:分組 or 不分組

分組的多次重疾賠付次數明顯要比不分組的多。不分組一般最多3次,分組一般能到7次。

但是,還是建議首選不分組的,為啥?

分組的重疾,一組得乙個,整組都沒了,再得還得其他類的。

分組重疾在購買時,也要看分組是否合理:癌症一定要單獨算一組,其他高發重疾盡量分布在不同組別。

總之:重疾的考慮邏輯 : 保額 >> 次數

保額足夠的前提下多次不分組 >> 多次分組(癌症單獨分組) > 多次分組(癌症等高發重疾在同組) > 單次。

26樓:佛本是道

除了惡性腫瘤多次賠付以外,我認為是乙個營銷概念而已。以同一家公司的單次賠付和多次賠付產品對比,所增加的保費很少,也就說明概率很低。

從另乙個現象來看,老牌保險公司很少推出類似的產品,比如平安人壽、中中國人壽。不是人家不做,可能是不想搞噱頭。

27樓:hsnhero

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病種,重疾還好25種行業統一規定的佔到90%多,輕症目前沒有統一規定,所以基礎是高發病種都包含、且理賠定義/條件相對寬鬆,其次理賠次數多也起到更大作用

28樓:麻長

次數過多其實從精算上沒有太大區別,理論上理賠10次和理賠100次的概率是差不多的。

多次理賠基本上重症端是分組的,輕症端是一病賠一次。我曾經模擬過多次賠付的情況,個人感覺誰要能按多次的賠付得病這人大概率會覺得死亡才是最好的選擇

理性選擇賠付次數,嚴格上說太多的賠付次數是沒有意義的,就像好多醫療險動輒600萬、800萬保額,試問在現在的醫療技術下。什麼病在社保醫院普通病房一年賠付600萬?本身就是虛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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