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蝙蝠俠不殺人的原則?

時間 2021-05-05 20:44:09

1樓:o31913

我一直覺得,蝙蝠俠想要守護的不是哥譚,也不是什麼百姓,而是他自己。

嚴格來講,是小時候的布魯斯。

他希望有個人能夠阻止他小時候在那條小巷子裡看到的事,哪怕是他自己。

所以他成為了乙個能夠阻止小巷子裡的事再一次發生的人,哪怕他回不去了。

而乙個擅自殺人的蝙蝠俠,卻會增加小巷子裡那件事的機率,所以那是底線。

也正因為這樣,他受不了任何乙個英雄擅自殺人,因為他不能接受自己眼皮子底下出現另乙個「小布魯斯」,去經歷他經歷過的事。

2樓:DOOM SLAYER

我也有乙個原則和蝙蝠俠不殺人的原則很接近,就是不通過割韭菜這類方式去賺錢。

為什麼會有這個原則,就是因為一旦突破這原則,生活裡重要的事就只剩下賺錢。

蝙蝠俠也一樣,如果他突破不殺人這一原則,那麼他的生活裡也只剩下暴力的宣洩。

3樓:

首先開宗明義,蝙蝠俠的原則是會變的,所以不能簡單地概括成他不殺生。在很多大事件裡,任何所謂不殺生的超級英雄都是會殺人的——天啟星雜兵們一定會質疑題主這個問題……

蝙蝠俠是義警,是偵探。布魯斯韋恩想要的不是以暴制暴的原始社會,而是公正的現代法治,所以他的原則是按照現代執法那一套「最低武力限度」【不經過司法審判進行那就是私刑,屬於對現代司法秩序的背叛,面對一般非致命的犯罪行為,並不會採用致命武力】

至於說暴力行為,絕大部分是為了使對方不具備反擊能力或者是逼供(這一點就是義警的優勢)。可以看到對於很多強大的對手,某位腹黑蝠是能給你打成全身骨折、半身不遂的(某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面具吸毒男子點了個感謝)……

正因為蝙蝠俠有各種編劇給他的黑科技,所以即使是在我們看來的致命性犯罪行為,他也可以有無數種非致命性武力來應對……講道理,如果現實中的警察能有蝙蝠俠的裝備也會這麼幹,因為所有執法過程是必須保持克制的。

為什麼蝙蝠俠有些時候在大事件裡會採用致命性武力呢?因為對面的黑科技(魔法)超出了蝙蝠俠所能控制的範疇,一般是入侵戰爭情況或者是其他更過分的行為。

從理性的角度看,蝙蝠俠作為DC超級英雄中智力、武力都達到凡人中第一的存在,大部分情況下沒必要殺人……然而人力有盡時,有些時候還是不得不殺的,舉個極端的例子,大超黑化~

4樓:

老太爺是殺人的

只有老爺蝙有關於殺人的道德潔癖

畢竟關於殺人的事情

老爺永遠只是個孩子

阿卡姆的精神病罪犯中

只有小丑看出來老爺經歷過一些事情並藉此用殺人原則反覆挑釁於是老爺與他相愛相殺在哥譚肆意玩耍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所有超級英雄都該這麼做

別跟我談不義超

不義裡的絕大多數人都弱智

不義設定下的一些同人文都比原漫畫好看以上

5樓:劉正宇

首先從商業角度來看,蝙蝠俠作品裡的反派是所有類似作品裡最有特色的,小丑,謎語人,雙面人,行走的日曆這些,殺了乙個都是dc的損失,給蝙蝠俠定乙個不殺人的原則可以避免編劇後邊寫不下去產生把反派寫死的慾望。

從人物角度來說,蝙蝠俠最不願意的是什麼?天天鋤暴安良嫌累?當然不是了,他最害怕的是過布魯斯韋恩的生活!

誠然,蝙蝠俠是布魯斯韋恩戴上了面具,但事實上,布魯斯韋恩才是那個「面具」,在他的心裡蝙蝠俠才是本體。他會不會想:「如果我把壞人都殺完了該怎麼辦?!

」真到了那個時候,他為了不讓自己每天戴著布魯斯韋恩的面具生活,難道要再把乙個人扔化學水裡變成小丑?自己拿硫酸潑出乙個雙面人?那他殺他們的目的是啥?

所以全都關起來了。

蝙蝠俠從來沒正式加入正義聯盟,因為他配不上正義二字,他不是乙個超級英雄正義使者。也許他的初衷是為父母報仇,但他接受了蝙蝠俠的設定後,他首先要保證的是自己的存在而不是哥譚市的治安,這是他心裡陰暗的角落,也是他始終不「正義」的原因。這也解釋了他為什麼一進到瘋人院就有一種異樣的感覺,他本身也屬於那裡,與小丑們並沒有什麼不同。

雙面人追求絕對的公平,而唯一絕對公平的就是一枚硬幣的正反面,所以他用拋硬幣來解決一切問題,世界本身沒有好壞之分,看你追求的是什麼了。為了追求公平而作惡,真的惡嗎?為了自己的存在而「行善」,真的善嗎?

如果有一天,蝙蝠俠不需要再次出現,活在世界上的就只有一副面具,而真正的「他」消失了。誰說這個世界一定是唯物的

6樓:碼礦

屠龍的勇士,終有一天會變成惡龍!

殺人,殺惡人,並且認為自己是對的,這是變成惡龍的第一步!

蝙蝠俠不殺人的原則,正是他力量的源泉,他就是為此而來的。

7樓:freak

關於蝙蝠俠是否殺人,這得分為是否主動,在偵探漫畫早期,蝙蝠俠殺起人來是玩著花樣的,用槍不再少數,後來編劇由於要讓這個角色與持槍的士兵區別開來,就給蝙蝠俠加了乙個」不殺原則」還有其他原因,早期反派數量少,如果動不動就殺掉,就沒得玩了。

其實「不殺原則」只是乙個理想化的概念,在與罪犯搏鬥的過程中,即使是人類體能極限與格鬥大師的蝙蝠俠都清楚,完全沒有誤殺是不可能的,戰鬥中的連帶傷害不可避免,一定會遇到電車困境,至於主動殺人,蝙蝠俠雖有不殺原則,但思量再三,如果非殺不可,他也不會猶豫的,不然只會帶來更為嚴重的後果,蝙蝠俠有原則是沒錯,但他不會隨時隨地的聖母(聖母一次多為褒義,放在此句中為貶義)。黑歸漫畫裡,蝙蝠俠用機槍打中變種人的眉心,是為了救出被挾持的小孩子,但動畫裡則降低了暴力程度,打中拿手槍的右手,用槍托砸暈,bvs中同樣降低了暴力程度,蝙蝠俠打中了用噴火器挾持瑪莎肯特的僱傭兵背後的燃氣罐。所以對於不殺原則沒有必要去特別在意的,

8樓:無敵大肉包

哥譚市就是蝙蝠俠的私人遊樂場而已,你看看幾十年了,黑幫依舊橫行,精神病院裡的傢伙時不時出來搞點事而後被抓回去,蝙蝠俠成了傳說的存在,而市民們?呵呵,只有崇拜一條路,死也是給老爺制裁反派們點理由的存在。

9樓:

雖然他自己是不殺人,但是因為他沒有殺人,所以反派又一次次回來殺死了很多人,所以他雖然保住了自己的純潔,但又沒真正保護民眾,我想說,沒這個能力就不要出來當英雄。

說到底這是漫畫,給青少年看的,DC可能想的更多的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問題。

10樓:

不殺人是對的,交給法律來判決沒有問題,蝙蝠俠可以看做是自費警察,警察沒有判決的權利。

但問題是蝙蝠俠所在的世界很奇怪,法律就是不懲罰小丑,將他殺死。

結果變成蝙蝠俠在維護乙個扭曲的規則,所以不殺人明明是對的,卻讓你感覺很錯誤。

11樓:鄭活活

個人感覺,蝙蝠俠是最大限度的尊重了這個社會的法律體系。即使自己能力再強大,也遵照社會法律的底線。把犯人抓住交給國家處理。

但因為沒有死刑。。死刑就沒法演了。。。所以犯人一次次得到自由。

12樓:當心爆炸

這個原則其實是很經不起推敲的,尤其是在蝙蝠俠做了這麼多超出乙個普通市民所擁有的權力的事情,但是如果殺了小丑,小丑這麼多年所積攢下的人氣也付之一炬,是dc不小的損失,所以才會有編劇和粉絲們這麼努力地為dc用各種牽強的理由把這個謊給圓回來。其實說到底就是人氣太高,dc不會輕易把他寫死的

13樓:孫鬧海

這個問題可以從蝙蝠俠的自我定位上來看。

蝙蝠俠最區別於其他超級英雄的地方在於他維護的不是正義,而是秩序。

在哥譚市,則是哥譚市的法律。

總得來說他的自我定位是乙個維護秩序的義警,而不是乙個刑罰的執行者。所以他沒有殺人的權利或者義務。

定罪量刑的是法庭,不是警察,這也是蝙蝠俠的自我定位區別於一般俠義觀的地方。

他只是破案的義警,而不是犯罪的裁判者。

所以經常看見的是犯罪嫌疑人被他直接綁到警察局,而不是他自己的私牢。

14樓:

蝙蝠俠不殺人,這是他給自己劃下的底線。他為什麼要划下這個底線,為什麼他越過這個底線就不能再回頭,其他的答案也說了,但我個人認為還有更深層的原因。

樓主如果看過《致命玩笑》這部漫畫的話,應該可以了解到,蝙蝠俠和小丑是類似於硬幣兩面的兩個角色,都因為一場悲劇,家人的不幸死亡而徹底改變了自己的人生,蝙蝠俠是從此執著於打擊犯罪,而小丑是執著於報復社會,走上了截然相反的兩個方向。

在很多作品裡,都有描寫過老爺深夜裡在噩夢中醒來,再一次夢到他的父母在他面前死去的場景;他的漫畫也經常有大段的心理獨白,這些都能幫助我們了解到,蝙蝠俠是乙個承受過很多心理創傷,並且並未從這些創傷中恢復的人,甚至可以說,他一直有著嚴重的心理疾病,只是他現在還能夠憑藉著自己鋼鐵般的意志,忍受這些苦痛而已。

他就像是一根緊繃的琴弦,說不定哪天就斷了。他自己對這點應該很清楚,所以他才會給自己劃下不殺人的底線,前面已經說了,他和小丑其實是因為相同的遭遇而走上了不同道路的人,如果他開了殺戒,那這根琴弦就斷了,就會不可避免的滑向殺人狂魔的深淵,再也不可挽回。

但如果琴弦始終緊繃著,終究是會斷的,因此不殺人這句話裡,也是有玄機的:

不殺人,注意,這句話可以解釋為不殺、人,以及不,殺人。

所以在諾蘭蝙蝠俠的第一部裡,他看著岳父,說,我不會殺你,但我也不會救你,然後就看著岳父摔死了;

在貓頭鷹法庭事件裡,他發現原來他的敵人不是活人,而是早已死去的殭屍後,高興得咧嘴大笑,大開殺戒;

他的兒子,達公尺安韋恩,因為憤怒,出手點了乙個罪犯的死穴,罪犯當場死亡,然後對他說:「父親,原諒我。」他也原諒了兒子。

所以,只要他沒有親自出手殺死乙個人,那就是他的不殺人,就不算做跨過了他的底線,在以上的情況下,他認為自己並沒有殺人,雖然結果或許跟殺人差不多,但琴弦並不會繃斷。

在「閃點」事件中,死去的不是托馬斯·韋恩,而是布魯斯·韋恩,於是布魯斯·韋恩的父親成了蝙蝠俠。這個蝙蝠俠善使槍械,並不忌諱殺人,還是一樣成為了那個世界最知名的超級英雄。為什麼?

因為他的兒子死去時,他已經是乙個成年人了,成年人對這種創傷的承受能力比乙個十歲兒童強得多,因此對於老太爺版蝙蝠俠來說,殺人並不會使他失去理智,所以他不需要以不殺人為底線;

現任羅蘋,達公尺安·韋恩,老爺的親兒子,從小被刺客聯盟養大,三歲就會殺人,等到他十歲來到父親身邊之後,已經是乙個訓練有素的殺手。雖然他嚮往著父親,也立下了不殺的誓言,但是在漫畫中,他經常說的一句話就是:「今晚,我要打破乙個神聖的誓言。

」但是殺人之後,蝙蝠俠也會原諒他,為什麼?因為他知道,他的兒子從小接受的是刺客訓練,也沒有像自己一樣受到過那樣的心理創傷,偶爾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殺人,並不會使他滑向無底線的殺人魔,因此羅蘋雖然也立下了不殺的誓言,但偶爾在極端情況下也是可以打破的。

綜上所述,其實蝙蝠俠的不殺,是因為他是童年父母雙亡的布魯斯·韋恩版蝙蝠俠,所以他才需要這樣的乙個底線,並且,只要他認為自己沒有越過這個底線,他就還能保持理智,這是他與其他抱持「不殺」原則的超級英雄所不同的地方。

蝙蝠俠堅持 不殺人 的原則屬於 聖母病 嗎?

slords 作品而言,是為了讓反派不會成為消耗品所以不殺人。關鍵其實是法律沒給死刑。要是法律給了那些窮凶極惡的犯罪者死刑是不是就不顯得聖母了吧。想想如果蝙蝠俠殺了人,那麼他的殺人行為是否合法?他是義警,是不是意味著義警可以有合法殺人權?最後就是他的殺人行為是否程式正義的問題。 愛煙思遠 想想人們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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