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是公訴案吧,為什麼還不宣判,1月8號到現在三個月了,那現在經過批准繼續延長了嗎?

時間 2021-05-13 04:59:08

1樓:good luck

完全是巨大的經濟利益在作怪。還有封閉式的文化範圍。等級制度的放開,有待加入。打垮乙個快播就清潔文化啦。笑話。我看歐美國家也不是滿街流氓。

2樓:

乙個刑事案件由公訴機關起訴之後的審限變化如下:

1、移送法院後,有最長7天的立案審查期。如果不符合條件,可以不予立案並退回檢察院。

2、立案之後的基礎審限

如果是簡易程式,獨任審理的案件審限是20天;合議制的案件是1個半月。

如果是普通程式,為3個月。

3、報請上級法院批准延期3個月的情況(只限一次)

死刑附民

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4、還有特殊原因,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次數不限)

5、檢察院要補充證據,可以申請延期,最長乙個月;到期後審限重新計算。加起來是4個月。

這招可以用兩次,合計最長8個月。

6、其他的一些規定

案件有特殊原因(脫逃、患重病等)可以中止審理

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限不計入審限

如果被告人當庭要求換律師或請律師,請律師的期間最長10天,不計入審限

簡易程式轉為普通程式;公訴機關變更起訴或追加起訴;案件審限都重新計算。

自訴案件,如果被告人在押,基礎審限3個月;不在押的基礎審限6個月。

辯方提出調查申請,而且確實有補充調查的需要,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說能不能延期。有些法院的做法認為這個理由也應當可以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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