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與社會公平是否矛盾?

時間 2021-05-06 03:40:36

1樓:小樓Whisper

不矛盾。

首先,沒有絕對意義上的「適者」,在某些環境表現為劣勢的基因變異在特定的環境裡可以成為優勢,這也是反駁社會達爾文主義最常見的論點。

並且,社會公平更多意義上並不是Absolute Equality(絕對公平),而是Equality of Opportunity(機會公平),這可以理解為在機會平等的條件下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

2樓:玩偶先生

不矛盾。

社會公平有兩種:一種是絕對公平,即每個公民都享有同等數量的社會資源;一種是機會公平,即同等條件下的人享有同樣資源。

前者在社會發展的特定階段會短暫存在,例如中國建國後到改革開放前的計畫經濟期間。後者為社會進步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動力,也是物質生活極大豐富前的最優解。

在我們由簡單的有機物進化到人類的漫長時光裡,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始終存在的,未來也將存在下去。

區別在於,生產力的提高、國家制度的保障使得不適者被淘汰的過程變得緩慢、使得不適者被淘汰的結局沒那麼悲慘。

3樓:

執著於眼下的慾望

我理解,適者生存而不是強者生存

普世認為的「強者」有錢有權,這是我們透過自己的慾望看到的,其實還有很多面

他們是資源的管理者,不是擁有者,適者生存,擁有資源的人需秉持眾生第一,這是天然的規則,人的消耗是有上限的,不存在浪費,資源揮霍就會流入其他人手中,管理者替換,只有創造價值才能擁有資源,這個過程必須自律

我們吃剩下的飯菜都不會被自然界浪費掉,各有去出

強者,簡單的比喻,人擁有的多,消耗的多,比如我家有錢,我一頓飯吃一噸,,睡覺佔10間房子,當外界環境變化時,他們也最脆弱,他們先死掉,吃一碗飯的還能堅持活下去

窮的吃不上飯,和忙的吃不上飯,透過自己的需要感覺不一樣,當事人的感覺是一樣的,就是餓

餓的吃不上飯和吃飽了再給你塞兩碗飯,餓的人感覺對方幸福,其實,倆人一樣難受

4樓:Carlo

其實這裡的「適者」是非常精確的用詞,如果替換成「強者」則是不合適的。

這個「適者」和「強者」一字之差謬以千里。

「適者」是適應環境變化的,隨著環境變化可以改變自身的,它參考的是環境。

而「強者」是指某些方面比其他生物強,但它未必是適應環境的。

就像家鼠,它很難說是乙個強大的動物,但它很適合現在城市的環境。

換成豺狼虎豹,雖然個體都比老鼠在力量,體格上要強,但在城市的環境中,它們只能在動物園生存。

所以「適者生存」和人類語境中的強弱沒有關係,和公平與否也無關,強者、弱者、公平這些都是人類認知中的價值取向,和萬物適應自然變化以生存這個自然現象是兩回事。

5樓:Paux

物競天擇其實不是達爾文說的,達爾文的原意只有自然選擇下的適者生存,而沒有提及競爭這個富含人主觀意識的行為。物種要長期生存,就需要對於當前環境強大的適應性,也要具備一定的多樣性來應對環境的變化,在遺傳和變異上要維持平衡。遺傳太多沒有將來,變異太多沒有現在。

社會公平的本質是增加社會的多樣性,從而增加社會在文化技術甚至基因方面變異的可能性,這種無序的變異性可能是極大增強乙個國家,民族,乃至人類生存能力的希望所在。同上,過度公平沒現在,太不公平則沒有將來。

6樓:姚壯

社會公平是什麼,假設你搬磚,搬10塊磚工資1元,無論你高矮胖瘦,都是1元。

強弱差距是什麼,有的人生來就強壯,他一天能賺200,有的人生來瘦弱,他一天只能賺100,這就是強弱差距,後續就是沒有錢,沒有老婆,沒有孩子,就被天擇了。

7樓:

大自然喜歡讓兩種對立的東西長期並存,比如競爭與合作長期同時存在,還有動物界裡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都是長期同時存在的,誰也戰勝不了誰,誰也別想把另一種消除掉,這或許就是自然的本質把,兩種看似矛盾的東西還一直並存

8樓:橙芯

不理解為什麼人們總把「適」和「強」等同起來?達爾文說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沒有說「強者生存」啊?恐龍也很強,但它不能適應環境,不也就滅絕了嗎?

打個比方,說「你物件和你很合適」與「你物件很強」這完全是兩個概念啊。

從社會角度說,也是「適者」可以生存,而「強者」未必生存。把「適應能力」和「強弱的概念」等同起來是不靠譜的。(除非強弱是在形容適應能力)

9樓:路德維希聖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弱肉強食叢林法則這正是動物世界的無奈,作為高智商的人類,正是要脫離這種低等動物的無奈呀,所以才追求公平和諧。

10樓:達達令

生存跟適者生存,是不一樣的。

生存,只要活著就好。

適者生存,意味著你不想成為最差的那乙個,這是好事。

很多人說自己想要的不多,我倒以為,那是自己不夠努力的藉口。得到過之後的捨棄,跟從來不曾得到過的瞻望,前者才是真的有捨有得。

年少的時候,多去做,邁出第一步了,才可以有思緒源泉跟參考。甚至在這個經歷的過程裡,很多事就已經有答案了。

11樓:寶簾閒掛小銀鉤

乙個是產生社會不平等的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乙個是不平等客觀固有存在的狀態下,國家和集體組織化之後為了維持權力平衡和社會穩定的再分配手段,一樣嗎?

12樓:金牛白矮星

生物演化的根本原則是抗拒滅絕,保持物種的延續。因為不這樣努力,不時刻遵循這一原則的生物,早就滅絕了。

教義說有原始共產主義,去觀察群居靈長動物就知道,這是荒謬的。生存競爭遠比教主想象的殘酷,遇到災變或食物短缺,若以公平或平等為原則,結果是平等的死去,導致物種的滅絕。

極端的不平等則不利於種群數量增加,種群數量少的物種其脆弱性是顯而易見的,特別是在局地災變情況下。所以生物演化的策略,在公平這個問題上一直是中庸之道。近現代人類社會,同樣是在公平,自由兩極之間平衡。

極端公平社會失去創造力,文明退化。極端自由致嚴重兩極分化,社會動盪。

13樓:李光耀

不矛盾,因為人類是群體動物。人類能取得今天的地位,萬物靈長之霸主,主宰地球,並且能達到今天的文明程度,靠的是群體的智慧型,而不是單打獨鬥。。。我們從來都是靠團隊,所以要保證團隊裡的公平,讓這個集體中的各位都能感受到溫暖,減少內耗,不必要的內鬥,然後才能一致對外,提高戰鬥力。

這就是集群效應,要保證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達到一種平衡,而不能有所偏頗。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所以人類這個族群最終爬到了食物鏈最頂端。

社會公平,是指人類社會,人類群體內部的事,只有社會公平了,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上公升渠道,有歸屬感,這個時候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才幹,才會增加小到社團,公司,大到國家,地區國家集團,乃至人類集體的戰鬥力。

最後,社會公平不等於絕對平均主義,而是指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最後能不能競爭的上,全靠自己本事了,恐怕題主給搞混了。。。而不公平,很多時候是有能力者受到埋沒,而無能者佔據高位。

14樓:馬靖圓Jin

人類社會在大樣本下是強弱有序並行不悖的,但最終每乙個個體都必然遵從上天的選擇和審判。達爾文自己原話翻譯過來就是強弱對錯無意義,惟適應者得存在。

我非常不同意所謂努力就能成功論,統計學只對群體有意義,放在你身上,任何發生的事情再特麼不思議無厘頭都是100%。

本人也曾中二的認為人能決定未來,後來被現實狠狠深刻的教育了。具體我就不說了

15樓:高遠

個人認為並不矛盾,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自然規律,社會公平是人為干涉,人類一直在對抗自然規律,用各種方法制約和限制人的原始天性,因為這有利於人類這個物種的利益最大化,以前強者可以把所有雌性都占有,供自己乙個人啪啪啪,弱的只能靠邊站混吃等死,這看上去很美好,強者的基因可以傳遞,不過這是有風險的,強的不小心意外死亡了,或者弱的雖然身體不行但是腦子聰明啊,聯合一群弱的嫩死強的,強的以防萬一就搞死所有弱的,搞完以後自己意外死了,媽蛋剩一群雌的只能互相搞基了最後滅亡了,反正就是純粹物競天擇比較引起各種撕逼,最後都玩完,社會公平的介入就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大家都有的吃,不過就是強的吃的好一些,弱的吃差一些,這肯定比大家都沒的吃要好,最後大家都開心的啪啪啪,以上完全是個人想的,不喜勿噴

16樓:社會主義的瘋子

這兩句話完全沒有任何的衝突。

給你一樣的規則,在不同人當中對規則的理解以及對事情的執著努力。得來到底東西便不一樣。弱者淘汰。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17樓:塵土

不矛盾啊。有一種人當初喊著打xx。分xx,不拿xx一針一線,到最後一針一線是沒拿,把命根子拿走了,還在鼓吹依法治國,公平正義。

for people servive。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18樓:Meow

這裡所說的社會公平並不是政治上的那個專業名詞,只是我找不到乙個詞來表達這種強者與弱者並存的狀態 。弱者和強者可以並存,也可以互相蠶食

所以物競天擇和強弱存於同乙個時空並不矛盾。

另外天擇的才是強者,而不是「強者」即是天擇。

公平是人選,天擇是天選。雖然我們約莫知道「公平」這個概念,但我們並不知曉天命為何物,所以無法比較。也無法確定公平是否天命所定?佛教的因果不就是一種廣義的公平麼。

19樓:蘇柏亞

題主是想問「弱肉強食」的自然規則和當下「強弱有序」的人類社會現狀是否矛盾?

如果是這個意思,那麼我的回答如下:

我認為不矛盾,這也恰好說明了人類在一定程度上的終極「平等」。

強弱有序

一方面體現了人類社會各種制度在維持群體平衡方面的作用,即避免作為少數的「強者」被作為「多數」的弱者所「消滅」(暴力的方式——畢竟人皆生物,被抹去還是很容易;或者民主的方式——參見《瘋狂動物城》)

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人類社會是預設了「弱肉強食」的規則,只是我們追求的是強者的主導權和心理滿足,而不是生存權,畢竟作為食物鏈頂層的人類,有太多滿足生存權的選擇,完全不需要群體內部互噬。

因此,我認為這種強弱並存的現狀反而是生物弱肉強食規則經過人類智慧型加工後的體現

20樓:阿喀琉斯

其實社會公平是為了物競天擇創造條件

想一想,現在的社會先富的堵住了上公升通道,就算你基因優秀也未必獲取機會擊敗別人。要是社會公平多好,我優秀我就能得到相應的回報。

21樓:

不矛盾。簡單講,就像一場賽跑,每個人都有參賽資格,這就是社會公平;但每個人的起點不一定都相同,而且每個人的速度不一定一樣,最先到達終點的人獲得第一名,這就是物競天擇。當然,現實社會中不公平的現象很多,很多人連參賽資格都沒有。

22樓:

不遵守物競天擇的所謂「社會公平」是真正的不公平,當然,人類在這個問題上很少會刨根究底,因為人類社會其實是少數人在主宰,其它人被主宰。羊倌和羊,不同的立場,觀念是迥然不同的。

羊倌會告訴羊,我們都是一樣的啦,我就是負責管你們,你負責吃草就行啦。大家都是平等的,我這麼努力還不是讓你們長得更肥?如果乙隻羊,試圖在羊倌構建的整個價值觀體系,道德體系,知識體系,規則體系裡去尋求世界的本源,需要糾正的錯誤認知太多了。

公平——其實就是個被人構建的名詞和概念。獅子、老虎、狼吃羊,有什麼不對呢?有什麼公平不公平的呢?

可如果以人的觀點來說,羊又沒惹你,又不欠你,憑什麼自己在好好的吃草,就要被食肉動物吃掉。但是,大自然原本沒有公平這個概念,是人出於某些目的構造這麼乙個概念。出於什麼目的呢?

構建一種新的規則,人類社會的規則。試想,如果每個人都沒有法律觀念,道德觀念,誰強誰就能隨意的掠奪它人的財產乃至身體,今天的整個社會體系都會崩塌,退回到原始社會,原始社會基本就是隨意的戰爭、掠奪、殺戮,沒有任何的限制。

所以,人類的規則是人為的,是人類演化過程中自然形成的,不是天理,不是絕對的。因為隨著社會的變化,規則也是需要變化的,很多人類社會的衝突,就是新舊思想的較量。人類社會終極遵守的法則,仍然是自然法則,它們是客觀規律,是人力不能改變的,誰不遵守,誰就會受到懲罰。

結論就是,公平是乙個人類規則,和終極的物競天擇當然不矛盾。所以所謂的「不公平」的事,要分開來看,如果對人類發展有好處的「不公平」,不遵守也罷。

其實針對現實中的「不公平」事件,也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終極的分析往往發現,其實根本就沒有公平不公平這種說法,根本沒有標準,都是相對的,帶有主觀色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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