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先證明幾個引理
如果 是素數, 是任意整數,並且 不是 的因數,那麼 能整除 。(證暫略)
假設 是偶數, 是素數, 不能整除 ,但是 卻能整除 。那麼,對於某一整數 ,
如果 是偶數,那麼 就是奇數。因為我們假設 能夠整除 ,所以 自身也一定是奇數。因而 是偶數,並且對於某一整數 來說, ,即 。Q.E.D.
假設 是偶數, 是素數, 不能整除 ,但是 卻能整除 。那麼,對於某一整數 來說, .
因為 為偶數,所以 也是偶數。根據定理 , 的任何因數都一定是奇數,即 是奇數。
又因為任何奇數都可以表示成 或 的形式,我們考慮排除後一種可能。
假定 。由費馬小定理, 能整除
根據題設,能整除 ,可知 能整除
可知 能整除兩者的差 與 為素數矛盾
所以假設不成立,故 只有一種形式,即 Q.E.D.
假設 是偶數, 是素數, 不能整除 ,但是 卻能整除 。那麼,對於某一整數 ,
因為 ,所以由定理 , 可以寫成 的倍數加 的形式。
任意可表示為的倍數加 的形式的數又可以表示為 和 兩種可能的形式
假設 ,由費馬小定理, 能整除
根據題設,能整除 ,可知 能整除
可知 能整除兩者的差 與 為素數矛盾
所以假設不成立,故 只有一種形式,即 Q.E.D.
綜上,對於偶數 和素數 ,若 不能整除 :
如果 能整除 ,則 為 的形式(定理 )
如果 能整除 ,則 為 的形式(定理 )
如果 能整除 ,則 為 的形式(定理 )
以此類推,同理可證
如果 能整除 ,則 為 的形式
如果 能整除 ,則 為 的形式
如果 能整除 ,則 為 的形式
最後,我們看看最後的問題
當然是偶數,由前面可知, 若不是素數,則他的任何乙個素因數都會是 的形式,因此我們可以大幅減lk少驗證範圍
我們驗證以下兩點(1) 是否為素數(2) 是否能整除 (可使用計算機或者長除法)有
若 , 不符合(1)
若 , 不符合(1)
若 , 不符合(2)
若 , 不符合(2)
若 , 不符合(1)
若 , 不符合(1)
若 , 不符合(2)
若 , 不符合(1)
若 , 不符合(2)
若 , 符合以上兩點
就有 可知該數不是素數Q.E.D.
以上就是最早由尤拉給出的證明。有時間再補充一下費馬小定理的證明。
2樓:CarlCzerny
這個不需要證明。
用最樸素的試除法,從2開始驗證每個素數是否能被2^32+1整除,發現第116個素數641就可以整除這個數,因此不是素數。即使在幾百年前沒有計算工具的時候,靠手算驗證也並不算很困難(比641更小的整數是不是素數,是否需要用於試除2^32+1,即使沒有素數表,也很容易判斷)。
與判斷這個費馬數不同,判斷梅森數2^31-1是素數則困難很多,因為需要使用4792個素數試除,最大的乙個是46337,即使確定了2^31-1的平方根的整數部分,再用埃氏篩出小於平方根的所有素數,試除工作依然相當耗時,尤拉能靠手算驗證2^32+1不是素數這個不奇怪,但傳說中他還確定了2^31-1是素數,那只能說明他沒有完全使用素數的確定性判定法,而是借助了一些概率性判定法。
證明第5個費馬數不是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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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明素數有無窮多個?
噗嗤一笑 今天覆習數論,看到老師給的PPT上展示了一種很簡單的方法,不是歐幾里得的反證法,看到很多人沒提到,就分享一下。只要證明對於任意正整數n,都存在素數p n,就能得出素數就有無窮個。我們建構函式f n n 1,n 為n的階乘。根據定理 x是正合數,p是x的乙個大於1的最小正因數,則p是素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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