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三個月後還有試用期三個月這正常嗎?

時間 2021-08-12 12:47:11

1樓:April

我不知道你現在是屬於未畢業的身份進入公司還是已經畢業的身份進入公司。如果已經畢業的身份進入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如果是一年的勞動合同,只能約定不超過1個月的試用期。

2樓:科律法律諮詢

3個月的實習期,在這期間如果尚未畢業,屬於在校生身份,那麼之後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不存在違法行為。但是,如果畢業之後,簽訂的是1年期的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企業約定3個月的試用期,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

3樓:中印貿易-孫可林

不正常!但不違法!

但你是學校派遣的話另說!因為學校派遣的實習與勞動法裡的試用期不同。是可以單獨對待的。

乙個是實習過後要結束工作,乙個是試用期後的正式勞動合同。這裡很多單位耍把戲。只要你是自己找的工作。

他們招聘的你。與學校教學科研無關。都不算實習!

你們這個單位是要在少花錢讓你們多幹活啊。到無論怎樣都應該投勞動保險。都應該按時足額發放工資。不行就勞動仲裁見。別慣他們毛病!

4樓:Alex老王

如果你實習期間沒有畢業,那你在公司工作只能以實習生身份。工資根據雙方協議約定,受合同法保護不受勞動法保護。

如果你實習之後拿到畢業證,你與公司簽署合同屬於勞動合同,若一年一簽,按勞動合同法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公司跟你籤一年試用期3個月屬於違法。

這樣的公司當斷則斷。不必太在意。抓緊找個大廠吧。

希望可以幫到你。

5樓:wpstqe

實習和試用是兩回事,實習是實踐自己的所學知識,公司算是提供的乙個平台,跟你兼職差不多的那種,試用是兩人相處一下試試,看看理念是不是相合。但不論哪一種,權利和義務都是對等的。

6樓:蔣山鴻

實習期的話,公司跟你籤的是勞務合同。公司與實習期的人員(大多數還是在校大學生或者剛剛畢業的應屆大學生)一般簽訂勞務合同,因為合同簽訂時,這些大學生社會關係還在學校,單位無法為其社保參保,自然也就無法為其繳納社保,那在這種情況下,單位只能和這些大學生簽訂勞務合同。而實習合同就是勞務合同中的乙個典型。

實習期滿後,如果大學生社會關係轉到社會,也就是社會關係脫離原來學校,那麼單位可以為其社保參保,也就可以為其繳納社保,是這單位才能夠與這些大學生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是可以約定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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