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男方盜用了女方一萬五千元,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時間 2021-06-06 04:10:17

1樓:Hepcat

報警,報警,報警重要的事說三遍!!!

這種明顯就是人品有問題,這種感情沒必要堅持,他問你要或者問你借都和這個性質不一樣。你不報警是留著過年麼,這是乙個很嚴重的原則性問題,很多女生可能覺得算了就是用錢看清乙個人的嘴臉,不能便宜了這種人,反正對別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

2樓:總是那麼幸運

我覺得跟是否處於戀愛期間沒有關係,偷錢就是偷錢,不管是朋友,戀人,同事還是什麼關係,偷屬於你個人的財產就是偷竊行為,而且從法律上講,不會因為是你男朋友就網開一面,該怎麼判還是怎麼判。

在從個人出發,我勸分。可以沒有高尚的道德品質,但不能連法律這條底線都沒有,早脫身早自由。

3樓:開掛吧狗生

這種情況當然是及時的挽回損失(直接要男方還錢了事),或者充分做好以後挽回損失的準備。

第一,報警。通過派出所這邊確定是男友在戀愛期間未經女方同意盜用女方賬號,在派出所做好筆錄。第二,通過各種手段,比如在派出所調解、小鳥依人的誘哄、楚楚動人的哭泣等等方式(不違反法律即可),讓男友為你寫下乙份欠條,說明相關情況以及還款的計畫,如果你足夠有能力,還可以約定利息。

以上材料到手後,該要錢要錢,該分手分手,就算捨不得分手也可以等你們分手以後再要錢(注意不要超過訴訟時效)。

4樓:大田2009

盜竊罪:是指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他人占有的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行為。

首先,看你男朋友是不是想要非法占用。

其次,一萬五的數額已經發到犯罪額度。

最好是友好協商!

5樓:養貓的法律民工

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報警處理或者民事起訴,但走法律途徑的話等於雙方感情破裂。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盜竊罪,量刑起點一般是1000元到3000元不等。

如果根據題主說盜用女方一萬五千元,若真構成盜竊罪,根據廣州地區司法實踐,量刑可能在8個月到1年5個月左右。

若不考慮報警,可以到男方身份證住所地的所在法院起訴,或者取用現金所在地法院起訴。案由可以考慮不當得利。

6樓:KBB

既然用了盜這個字,就是比較嚴重了,和偷一樣了。給個期限,讓他還。萬一還不上,也別糾結,報警可以,但是以自己的安全為準,別為了1W5,逼得對方魚死網破。

7樓:Andrew

我覺得這是一種欺詐行為既然是戀愛期家,為什麼補大大方方的提出來呢? 還要盜用,還是雙方已經到了不分彼此的程度那麼另當別論 。如果不是就果斷報警吧。不要最後吃一百個豆都不嫌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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