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哪些情況下被辭退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

時間 2021-05-06 09:12:35

1樓:勸人學法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勸人學法:勞動者如何在勞動爭議案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中較為常見的幾種情形如下:

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第

四、五項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2樓:涼白開

沒有重大過錯,不違法,非本人自願提出,除此之外的理由辭退都是需要支付補償的。談不下來可以去申請仲裁,仲裁又不收費,無非花點時間收集一下你上班的證據。

3樓:阿瑤

1、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員工支付補償金。(一定要讓單位先提出,否則拿不到補償金的。)

2、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提出降低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工資、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員工如果不同意續簽,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補償金。

3、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給員工繳納社保,或沒有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報酬的,員工可以解除合同,員工解除合同之後,單位應當向員工支付補償金。

4、當員工因工傷或患病等自身原因不能繼續工作,用人單位辭退員工,需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員工。在協商一致後,按照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向員工支付補償金。

5.員工不存在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因嚴重失職的情況,用人單位主動與員工終止合同,且沒有提前30天通知員工,需要按照規定支付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

4樓:馬俊哲律師

在《勞動法》中,只對下列幾種情況作出了給予經濟補償的規定:

(一)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樓:唐朝先生

1、單位違法辭退,可以得到賠償金2N;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勞動者無過錯被單位辭退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N+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N;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單位存在違法行為勞動者主張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N;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6樓:程律師

1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一種情況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另一種情況是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對於前者,勞動者不能主張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對於後者,用人單位即使在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也應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另外,用人單位主張為過失性辭退時,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是違反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都無法拿出證據證明時,實踐中一般也會認定為雙方協商一致,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無過失性辭退

(1)勞動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無法復工,也不能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的;

(3)發生了重大的變化,致使勞動合同客觀上無法履行的;

3經濟性裁員

用人單位在特定情況下為了經濟效益考慮裁減人員。需滿足程式性條件和實質性條件,詳情見: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的限制

4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高支付年限不超過12年。

如果違反上述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即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這種情況下被辭退可以要求賠償嗎?

兜兜沒糖 1 請求裁決乙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2 請求裁決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從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3 請求裁決補繳養老 醫保 工傷 生育保險4 如果未繳納失業保險,可以要求裁決單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需要提供證據材料2套 工資流水,工牌,考勤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

哪些情況下被欺負可以忍?哪些情況下不能忍?

沐沐Yy 案例一 他們是明搶,不能忍 案例七 這是緊張,跟慫沒什麼關係,剩下的五件事都可以忍,只是被罵而已,誰沒被罵過。無視就好,但是你的心態要放好。你是住宿生,而且高中了,目前來說,義務教育還沒普及到高中,鬧出大事情是會嚴肅處理,不像初中以息事寧人為主 不知道題主那邊是不是這樣,我這邊是這樣的 然...

在哪些情況下,我們需要消毒?

封面新聞 全面復工下班回家衣物 鞋子要不要消毒?全面復工後,市民上下班都佩戴好口罩 也洗了手,那回家後衣服 鞋子咋個辦呢?成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醒,做好日常清潔衛生最重要,不要過度使用消毒劑。一 一般情況外套不用消毒 回家以後外套可以掛在門口或陽台通風處,有條件的可在Sunny下晾曬。日常生活中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