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試用期期間被勸退,這種情況可以得到哪些賠償?

時間 2021-05-31 03:49:25

1樓:ZS法律諮詢負責人

剛經手乙個案子,勞動者試用期勸退獲賠償。

1、《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承擔其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的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證明其按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不利後果。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承擔其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的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證明其按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不利後果。

2、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對經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證據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予以經濟賠償,賠償數額大概為乙個月的工資。即你可以拿到實際的工資加乙個月左右的工資。

3、如果是你自願辭職,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賠償。

如果無故辭退是必須要給賠償金。

2樓:奧都律師

在試用期內,如果用人單位能證明你不符合錄用條件,而將你辭退,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無法證明,就會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有可能要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樓:找法網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被辭職沒有補償。

希望可以幫到你同時想要了解詳細資訊北京專業律師免費諮詢來為你解答

4樓:唐朝先生

別說試用期,就是試用期滿了被勸退都沒有讓任何賠償。

什麼是勸退,說白了就是公司勸你離職,然後你離職了,本質上是自動離職。

對於自動離職,除非你符合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同時按照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去操作了,可以拿到經濟補償金,否則自動離職沒有任何賠償。

5樓:邏客法務

被勸退,你同意的話,可以不給補償,或者根據試用期期限,剛好六個月的,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到六個月的,0.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在試用期內被辭退,這種情況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嗎?

找法網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

員工在試用期期間,下班時發生車禍,這屬於工傷嗎?

鎖二哥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 1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3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4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權益...

在編教師在試用期內被學校勸退,現在覺得自己很失敗,該怎麼走出陰影

美好 他沒資格的,小姐姐 開除編制要經過上級部門教育局,再申請給組織部,再申請到市委組織部,再申請到省級部門,得經過很多部門很多領導簽字的。雖然沒過試用期,他說要勸退你也沒用的,校長沒有那個資格,他勸退你就是希望你自己可以辭職,因為他沒有辭掉你的資格,不用怕的 你看那天邊雲兒飛 除非是師德師風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