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需要交違約金嗎?

時間 2021-05-06 01:28:07

1樓:就業加油站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從單位辭職提前30天書面告知即可。勞動者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僅兩種情況要交違約金。

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是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如果事先有約定,並且你也在違約金協議上簽字,那證明你是同意違約金這種事情了,現在你違約,按照道理是需要交納違約金了。

2樓:HR精靈

所謂違約金只有兩種情況:1、簽過培訓協議,有服務期;2、簽過競業禁止協議,並且你的公司正在履行協議每月支付你工資

除這兩種外,其他的違約金都是不成立的。

3樓:成都肖樂律師

司法實踐中,服務期約定常現於以下兩種情形:

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業技術培訓機會;

二、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解決落戶、住房等特殊待遇。

第二種情形下約定的服務期是否有效,當前司法實務界認識尚不統一。

通說認為,涉及落戶、住房等問題可以約定服務期,但其中違約金約定無效,但用人單位確為解決員工落戶、住房等問題有實際支出,那麼違約的勞動者需要對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具體數額可酌情確定

試用期辭職需要交違約金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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