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離職,醫院要求賠償鉅額違約金合理嗎?

時間 2021-06-05 20:07:58

1樓:

不合理,也不合法,但是醫院作為乙個單位拖都能拖死你。最好是能找關係走分管院領導的關係,要不真能煩死你。

下面說說自己的故事

老東家是煙台某省級三甲醫院(不能說哪個醫院,被迫簽了保密協議)。剛畢業的學生,啥都不懂,離職時去各個部門簽字蓋章,充分體會到了啥叫腿難跑,事難辦。

進來的時候為了讓我去乙個不怎麼樣的科室,跟我談理想,談情懷,說是自己學校畢業的學生,要好好建設自己的附院,甚至不惜威逼利誘。曾經以為靠著考研考進了名校,畢業後能回學校建設附院,結果沒想到這一切都是一種算計,都是管理者的棋子,結果自己年輕好忽悠,信了這些鬼話。受了不少委屈後開始反應過來,準備離職去乙個更好的平台,結果離職的時候各種簽字,各種推諉,甚至分管副院長講我乙個城市孩子受不了農村的苦,充分感受到了個人在單位面前的渺小,打工人在資本面前的無力。

去財務賠了過節費、取暖費(當時還沒發我工資,卻要賠大半個月的工資進去,當時都快哭了,面對咄咄逼人的財務,只能據理力爭,要收據),網路資訊科逼著我籤了個保密協議(其實當初他們已經把我的手機號賣出去了,還要我籤保密協議,真的是無語),跟人事談就業保證金的事情,人事也是避而不談。

走之前的一天晚上陪帶我入職的大哥一起值夜班,他為了給我送行,每次都點黃燜雞公尺飯的大哥特地點了好幾個硬菜給我送行,要我在下家好好幹。可能這就是小人物之間的溫暖吧。所有的一切還是在我找了老師幫忙從中調和的前提下進行的,真不知道如果沒有老師的居中調和,我這離職會被怎麼卡。

2樓:葫蘆醫生

這個需要看你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怎樣寫的,另外,醫院是否付出了培養你的費用。再有就是,如果確實是大醫院,這個工資應該不太可能。除非你還沒有被正式聘用

3樓:江湖救急

如果醫院送你出去進修花錢了,那麼你需要賠醫院進修的費用!別的勞動合同寫的賠償金額,沒用,不需要賠,好好看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提前30天打辭職報告,30之內用人單位必須作出書面回覆,不然就是違法!

還有如果勞動合同上的內容違法了,那麼這個勞動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4樓:最討厭蔥花

那如果你在入職的時候簽了這樣的協議當然合理,如果沒簽當然不合理,一切都是法律為準。另說,醫生作為乙個特殊的職業,確實他的非預見性離職會對醫院造成不小的影響,尤其是一些比較厲害的醫生,在一些不太厲害的醫院。不過重在溝通,現在多點執醫'6也開放了,好好跟院領導溝通,畢竟強扭的瓜不甜,他們也不差你的賠償款,主要還是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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