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已登出」
很簡單的邏輯,如果行人闖紅燈被撞,司機不用承擔任何責任,那麼司機在發現有路人闖紅燈時,完全可以不必避讓,喪失所有對人命最起碼的尊重。
2樓:二當家被發現了
我不喜歡開車,我不想開車!
我自己出門除非走神隨大流的情況下,絕對不闖紅燈!
不是冰天雪地凍成狗,十萬火急,寧可繞道都不走沒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過馬路!
我從小學起一直堅信闖紅燈撞死人不賠錢,
還有答主說行人闖紅燈,被撞死了,車主應該給行人人道補償。
媽的應該行人給車主精神損失費吧。
遇乙個自殺騙保的,不想活了想給家裡人留點錢的,冤枉不冤枉,以後還敢不敢開車了!
3樓:
明天我就拉上全家不停的在路口走來走去,看看誰他媽敢撞我.
交通安全法中"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這句就是屁話.
你怎麼鑑定是否是故意?出了事行人及家屬肯定不會說是故意.
癌症晚期病人完全可以通過在路口闖紅燈來終結自己,比死在醫院病床上要好多了,對家人也有個交代,對自己也是解脫.
4樓:俠影之迷
連喇叭都不敢按一下
他自己嚇一跳
5樓:
行人需要考證嗎?
不需要,因為行人具有最高路權。
行人紅綠燈是起提示作用的,要禁止行人穿越就設定欄杆了(例如火車路口)。
更重要的是:行人撞車撞不壞,車撞行人才會大事。
有些人根據經驗說「行人闖紅燈他沒撞車,可車剎不住撞到人或東西,這就是行人的責任!」
我們算一下簡單的數字:
1.城市車速規定是30~60公里。
2.法律規定行人道前要減速。
什麼車,15~40公里的車速也剎不住,導致要撞?!
6樓:
之前有個人闖紅燈,正好是我A柱那個位置,我差點沒剎住。我搖落車窗,看了她一眼,緩了五秒鐘,緩好心情說。你闖紅燈,別管是誰的錯,我撞了你,我有保險賠錢,而你,賠的是命。
你就這麼把命交給了我的技術?
7樓:季夏公子
都不想吐槽了,工作生活在二三線首府城市碰了好多次自己直行過斑馬線綠燈小車、計程車、電動車左拐就很少讓過行人的,每次距離乙個身位還從你面前穿過你不讓或走快點分分鐘被撞倒每次都想一腳踹過去。什麼對生命敬畏之類和斑馬線是安全線、生命線的話那也要看不同地方。反正我每次在過十字路口有機動車左拐都要特別小心的。
投訴多了最近才搞「禮讓斑馬線」又是扣分又是罰款這種情況才好些。
8樓:文玉
不能因為乙個原則而破壞規則的執行。
不可否認尊重人身安全是交通規劃和規則制定的原則之一,但如果為了這個原則在執行規則上有所偏頗,那麼整個規則體系的意義就要大打折扣。
比喻一下的話,如果裁判都無限制偏向行人,豈不是相當於在交通法規下生產出了乙個特權階級不是嗎╮(╯▽╰)╭
9樓:嘉佑徵和
交通事故處理中,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機動車與行人之間,原則上要做到保護弱者利益。因為一般來說,行人或非機動車不會主動去碰撞更有力量的機動車,這也是法律推定的基礎。所以有了上面答案所說的,即使行人闖紅燈行為存在過錯,但是機動車一方仍然要負一定責任,至於具體比例如何認定,則要結合具體案件事實來判斷。
10樓:樊軼群
你只知道:
行人闖紅燈被撞,行人只負30%責任。
但你沒看到:
行人沒闖紅燈被撞,車主只需要承擔更少的責任。
乙個人沒闖紅燈被撞了,車主能負多少責任呢?
能讓他復活或恢復健康嗎?能幫他照顧好妻兒老小嗎?每年清明幫他祖宗掃墓磕頭嗎?能幫他完成本該是他的一切嗎?
車主恐怕連30%的責任都承擔不了吧。
救護車闖紅燈撞到行人,行人沒有違反交通法規,醫院和司機各應該負多少責任?
牛東南律師 1救護車的確可以闖紅燈,法律依據在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警車 消防車 救護車 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 標誌燈具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 行駛方向 行駛速度和訊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條件是確保安全,你看你都撞死了人,你有沒有確保安全?顯...
為什麼沒有闖紅燈也會被抓拍
八閩交通網 現在路面上的攝像頭大致可分為5類 1 電子警察 安裝地方 一般是在十字路口 職責 監測車輛闖紅燈,不按導向行駛,違法變道,壓線,逆行,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 特點 抓拍時沒有任何提示 2 卡口 電子抓拍 安裝地方 一般裝在國道,省道,和高速公路 職責 主要抓拍超速行為,不繫安全帶...
為什麼電動車喜歡闖紅燈?
節約時間 本人學生,其他群體我不清楚。其實闖紅燈基本心裡有點數是不會被撞的,這跟橫穿馬路差不多,目測附近車車速和自己電動車速極小概率會相撞且較趕時間的情況下都會闖,低成本高收益很難不會不幹。還有一種丁字路口,不看紅綠燈必走,因為除外車失控或者駕駛員出什麼問題之外沒人往馬路牙子上撞,而且有的時候等待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