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和壩有什麼區別?

時間 2021-05-10 08:32:39

1樓:耿Cc

兩個區別從根本上講:

壩是把水擋住然後發揮水的功能,比如發電,灌溉,引用水,用來抬高水位的。

堰是改變水的流態特徵發揮本身堰體功能的。比如臨時圍堰、答案第一說的飛沙堰,量水堰等。

2樓:陳國龍

堰是過流建築物,壩是擋水建築物,對於乙個水利樞紐,設定乙個大壩,用來擋水,在上游存續洪水,但是不可能無限存續,所以需要有乙個溢流堰,用來洩洪。有的水利樞紐,只設定了溢流堰,比如都江堰,它的作用是提公升上游河流水位,當上游水位高於堰頂水位時候,水會通過溢流堰洩往下游。在現在水利樞紐中,溢流堰一般設定有閘門,為了在上游存蓄更多的水,因此非溢流壩段高度比溢流堰要高。

古代沒有閘門,所以上游水位取決於堰頂高程,通常將整個大壩或者水閘設定成溢流堰。

3樓:

都江堰是分水,並沒有對河道天然形態進行大的改變,所以對自然環境影響小,並且滿足了引水的需要。其實都江堰在上游也修建了壩來增加向成都的供水。

大壩改變了河道了天然形態(除了徑流式的大壩),要有水庫,就會對環境影響非常大。所以前期規劃和設計都要做細緻,考慮到位,否則影響很大。

4樓:喜馬拉雅山

現代水利工程一般將堰作為臨時擋水建築物,以利創造乾地條件進行壩體施工。壩是作為一種永久建築,用來擋水、洩水、發電。

古代堰和壩是乙個意思,壩是乙個外來詞彙。

5樓:桃白白

作為水利專業畢業的學生,畢業後又恰巧在本行業工作,看見這麼多同時學水利的在這個問題下現身,頗有親切感。在這裡僅提供關於堰和壩的區別提供另一種角度。

手頭規範不全,僅就我有點印象的規範來說,在現行規範裡,基本上有關「堰」這個名詞的規範條文都是和水力計算相關的,多是用來說明擋水建築物對水流形態的影響,堰更多時候是在水力學上作為對擋水建築物的一種統稱而存在的。但也有例外,如施工中用來臨時擋水的「圍堰」就是絕對絕對不許過水的,所以看到上面有同學說堰是可以過水而壩是不可過水的,我點了反對+沒有幫助。與堰相反,現行規範裡有大量與壩相關的規範,如《混凝土重力壩設計規範》,《碾壓混凝土壩設計規範》,《混凝土拱壩設計規範》,《碾壓土石壩設計規範》等等......

可見壩更多時候是作為乙個水工建築物的概念存在的。

所以我謹慎的認為,堰和壩在定義上並沒有嚴格的區別,更多是同一種事物不同語境下的習慣表達方式而已。通俗點可以說「高壩為壩,低壩為堰」,但是這裡的高和低都是相對的,還舉圍堰的例子,大型工程的圍堰可能比起中小型工程的大壩規模還要大的多。

以上完全是自己的簡單分析,如有不恰當之處,請各位同仁不吝賜教。

針對題主拿都江堰和三峽大壩的對比,單就題主「被歷代稱道」和「遭人詬病不少」這樣的春秋筆法,作為水利業內人士,實話說並不樂見與乙個非本專業的人在毫無資料和主流觀點支援下就這樣簡單的下結論。具體理由@杜英飛的答案已經能代表很多水利工作者最直觀的看法,就不再贅述了。我以前回答綠色和平(Green Peace)組織是如何確定「攻擊物件」的?

時也吐槽過這種「何不食肉糜」式問題的無趣。西諺有云:「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現在科技這麼發達,各個專業之間的分野已經十分明顯,想在不投入大量精力的基礎上,就對非本專業問題扣帽子下結論,其實是對其他專業這麼多年發展積累的極大不尊重。

水利專業的問題,還是相信水利從業者的好。

6樓:大飛狼

堰可以過水,目的是改變水流條件,

壩一般可不能過水,三峽大壩怎麼可能允許壩頂過水,至於都江堰被歷代稱道和三峽被詬病,和是堰是壩的關係不大吧,個人認為水利工程的優劣主要在於在其發揮應有功能的同時與當地自然環境的結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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