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有哪些區別?

時間 2021-05-07 22:30:50

1樓:工貓管家

不請自來,工貓管家這就給大家來解答一下。

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法所確立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

勞務關係是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的提供與報酬的給付所達成的協議。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主要區別,主要有以下方面:

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必然是單位,而另一方必然是自然人。

但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既可以由單位和個人建立,也可以由個人和個人建立,廣義的勞務合同關係還可以由單位和單位建立。

勞動合同主體之間的地位不平等,雙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

而勞務合同中,雙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關係,有的僅是經濟關係。

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一般義務外,還存在附隨義務,如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勞動者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組織、支配,因此在提供勞動過程中的風險責任須由用人單位承擔。

勞務關係中卻不存在這些附隨義務,提供勞務的一方有權自行支配勞務,因此勞務風險責任自行承擔。

因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應適用《勞動合同法》。

而勞務關係糾紛則依據《合同法》,不適用勞動法。

因此,在實務中,到底是勞務關係還是勞動關係,我們不能完全只看合同名稱,還要看合同的具體內容以及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關係

-END-

2樓:

精緻作答:

勞務關係包含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只因以下因素,從而確立為勞動關係a非臨時一次性工作任務,並重複周期性地被支付報酬;

b在組織內部形成從屬關係,並被接受過程管理,及內部制度與紀律管理;

c且提供的勞務環節是用人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

d非臨工、季節工、兼職性質;

3樓:承諾

我喜歡用簡單的話語去解釋,勞動合同相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就是自己的房子或自己的物品,勞務合同是租賃,就是用人單位從勞務公司租的人,勞動關係在勞務公司那裡。

這兩種合同都能保證你的工資和一些相關權利。

勞動合同分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務合同一般2年,以後可以續簽。

4樓:磚家有個小寶寶

很多小夥伴聽過勞動關係,也聽過勞務關係,但究竟兩者有何區別,恐怕就很少有人能答得上來了。兩者雖一字之差,但法律含義卻大不相同。作為乙個熱心的法律從業者,今天就由磚頭哥親自出馬,為各位小夥伴講講這兩者的區別。

哼~別玩手機,聽好了啊!

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的區別

概念大不同

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法所確立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而勞務關係是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的提供與報酬的給付所達成的協議。

主體大不同

勞動關係的主體一方必然是單位(企業、公司、其他組織等),而另一方必然是自然人(活生生的人);但是勞務關係就不同了。勞務關係的主體雙方,既可以由單位和個人建立,也可以由個人和個人建立,廣義的勞務關係還可以由單位和單位建立。

法律關係地位大不同

勞動關係中的主體是不平等的,一方是公司老闆,另一方是員工,雙方具有人身上的從屬性,你敢對公司老闆隨意發火嗎?這就是為何磚頭哥總是勸年輕氣盛的新人說,不要對你的老闆發脾氣。但勞務關係中的主體是平等的,一言不合就可以解除合同,因為雙方沒有這種從屬性。

待遇大不同

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當然,前提是你得好好努力工作,別對老闆亂發脾氣;而勞務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適用法律大不同

勞動關係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包括最低工資、加班工資、病假工資等各種工資;社保、公積金等各種福利待遇;婚假、產假、年休假等各種假期,經濟補償、代通知金、賠償金等各種離職補償;而勞務關係原則上不適用《勞動法》,而是適用民法,如《民法通則》、《合同法》等。

爭議處理方式大不同

發生勞動爭議,只能先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訴訟的前置程式,只有對勞動仲裁不服的 ,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發生勞務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調解,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訴,沒有仲裁前置一說。

5樓:銀行校招首席HR

目前,銀行系統的校園招聘存在兩種用工制度:一類是勞動合同制,一類是勞務派遣制。這兩類分屬於不同的用工方式,在工資、福利及待遇方面會存在一些差異。

勞動合同制員工是和銀行直接建立勞動關係並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就是大家平時所說的正式工,大家比較有疑問的「定向招聘」也屬於正式工,因為定向招聘的公告裡明確說了是「錄用後直接與銀行簽訂勞動合同」

【什麼是銀行定向招聘?

定向招聘的定義:所謂定向招聘是指招聘者事先明確的限定了具體方向或目的等條件的人員招聘活動。相對於對崗位不太具體或對應聘者條件要求比較寬泛、限制較小的普通招聘,定向招聘可以說有限制的特殊的招聘。

勞務派遣制員工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然後由勞務公司派到銀行提供的崗位工作的員工,雖然不屬於銀行合同制員工範圍,但是屬於從業人員統計範圍。】

兩者最大的區別就是勞動合同簽署方的不同。只要是直接與銀行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是銀行編制內的正式工,待遇也不會相差太遠,而勞務派遣制員工,雖然沒有與銀行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作為銀行的工作人員,仍然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而且可以通過績效考核和考試等渠道轉為正式工,並且有勞務派遣的學生反饋證明,勞務派遣制員工的待遇絲毫不比正式工差,甚至更好。

所以建議大家,只要是招聘條件符合自己的,就盡力去爭取,不要因為用工形式而猶豫或者放棄。

定向招聘的形式

定向招聘有三種形式:1.崗位定向,2.條件定向,3.崗位定向和條件均定向。

崗位定向,是指招聘者公布了具體崗位情況,如職務、工作地點、工作時限等。如定向招聘銀行櫃員等。

條件定向,是指招聘者對應聘者的條件,如學歷、性別、健康狀況、年齡、經歷、地域、身材等做出了限制。如編制內招聘等內招、定向招聘應屆大學畢業生等。

崗位定向和條件均定向,是上述兩種形式的結合。

銀行定向招聘一般是崗定向和條件均定向的結合。具體定向要求考生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6樓:李梅

1、合同主體性質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是符合勞動法律規定的主體。具體到中國,只有年齡在16-退休年齡之間且不屬於大專院校在讀全日制學生的主體才能成為勞動合同中主體的個人一方。也就是說,在校大學生或者退休以後的人都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而勞務合同的主體沒有這個限制。

2、合同主體的關係不同

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關係是緊密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的規定上下班,遵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而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是一種鬆散的,臨時性的關係,接受勞務的一方也不管理和約束提供勞務的一方。

ps:參考

司法實踐中用來判斷乙個關係是否屬於勞動關係的乙個政策依據是

勞社部發〔2005〕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乙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係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7樓:宋毅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區別在於是否為臨時性:實際一點就是勞動合同雇主需要按照勞動法律、法規規定負有保障勞動環境、支付報酬、購買保險等一系列義務,而勞務合同沒有這麼多雇主義務。勞動合同的雇員因職務行為致第三人損害或致自身損害,雇主承擔無過錯責任,事後可向有過錯的雇員追償,而勞務合同的雇員因職務行為致第三人或自己損害,雇主僅在有過錯的情況承擔相應比例的過錯責任。

8樓:王立

簽了勞動合同,你就是公司的員工(管理與被管理關係);簽了勞務合同,你是這家的雇工(平等關係)。後者的典型是保姆、清潔工、家教、農村的幫工。

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區別?

才大師 勞務派遣工與普通員工有什麼區別呢?善世 善世勞務派遣1 派遣員工是和勞務派遣公司建立的勞動關係,而非用工單位 2 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是由派遣公司繳納的 3 用工單位對派遣員工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 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 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 支...

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有什麼區別呀?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一下,謝謝?

才大師 1 性質不同 勞務合同以提供勞務為目的 受僱人為僱傭人提供服務的合同,對訂立勞務合同的主體而言,雙方是平等關係,提供勞務者不接受用人單位管理,不受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約束,是平等的民事法律關係 勞動合同是以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內部成員為目的 確定勞動關係的合同。對勞動合同的訂立主體來說,訂立勞動合...

勞動合同有什麼內容?

光.白羽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 勞動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 勞動合同期限 四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 勞動報酬 七 社會保險 八 勞動保護 勞動條件和職業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