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婚後應該加上女方的名字嗎?

時間 2021-05-05 17:27:15

1樓:Danic

婚前買的房子是全款買的嗎?如果是全款的話那麼就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加上名字屬於對你的贈與,男方及其家人是需要再考慮的。如果是婚後共同還貸,那麼房子還貸的部分是屬於共同財產。

即使離婚也是可以要求進行分割。加名之間事情也可以進行商量份額,並不一定要求各佔一半。

2樓:

生個孩子就覺得自己有資格加名字了?

你不覺得你是在拿你自己的子宮做買賣嗎?不用男人物化你,你自己就在物化你自己。

建議如果不滿意可以離婚

3樓:

加不過分,不加也不過分。

從情感角度,女方需要安全感;從實際經濟角度,男方風險更大,都沒問題。折中的辦法還是把首付錢補了,或者哪怕補一小部分。

4樓:

加個毛線啊?哪天他看你不順眼了把你踢了,你不僅要幫他繼續還貸,還要給他拿出一半的首付。

想想自己的父母,自己嫁出去了,一年裡起碼半年無法陪伴自己的父母,還要洗衣做飯帶娃伺候別人的父母,關鍵人家還不把你當自己人。為啥不花半年時間去陪自己的父母呢,如果婚後能實現這個,並且讓自己父母安度晚年,多少錢都買不來。

5樓:

你要是婚前負責裝修,我覺得要佔一些比例5啊10啊看出資,看協商。因為婚前是個各自用財產貢獻的。

婚後都是共同財產了,合著相當於夫妻兩一起享受的服務需要男方單獨付錢?還是說裝修帶來的舒適度你有辦法完全不享受?

按你的邏輯,你住了這麼久男方的房子,是不是把租金結一下?看看你的出資夠不夠房租?

算自己出了多少錢之前,也得拎清楚自己佔了多少資源~?

要麼憑本事婚前買房,要麼憑本事一起首付一起還貸,整天做白日夢嫁人致富,不如勤勤懇懇提高自身。

用拳師的話說,別老想著讓別人定向扶貧。

6樓:

婚後生了寶寶再裝修的,這玩意不是你們雙方享受的一種奢侈品嗎?為什麼非要去惦記人家全款房呢?租客裝修出租屋的人大把大把的,也沒見租客去跟房東商量加個名的啊。

你一無所有是你自己和你家庭根本沒創造出財富啊,又不是你創造的財富被你男的搶走的,怎麼好意思喊出一無所有要補償的?真是搞不懂這新時代女性的三觀。

7樓:

加你名字這事要兩個人商量,長遠計畫。加了名字也不是就是一人一半。要看具體的份額。推薦多看吳傑臻律師的微博。真心會學到很多知識。網上噴子多。自己多長心眼分辨。

8樓:

裝修的錢共同出的......

如果是貸款買房,男方出首付女方出裝修家具錢,或者陪嫁個車,寫兩人名字差不多。

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裝修的錢共同出的, 那就是裝修錢一人一半?你要麼不出錢,什麼都讓男方弄好,寫男方自己名字。要麼就出錢出到位,你出兩個錢就想...... 換誰誰願意?

9樓:吳傑臻律師

房子是男方個人的,而裝修會隨著時間折舊,變得不值錢。如果發生離婚,女方基本分不到錢。既然裝修一起出了錢,就應該算進房屋份額裡,應該加名,否則對女方不公平。

加名字,可以在房產證裡註明各自份額,未必是各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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