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前按揭買房,男方是否應該加上女方名字?

時間 2021-06-02 05:30:56

1樓:風涔涔

你沒出錢就不應該試探人家的態度吧?你不應該主動拿出20萬或者多少錢告訴人家,咱倆一起出首付和裝修,寫咱倆名字,然後就可以省出一部分錢結婚了

2樓:Moke

我的觀點按揭買房肯定要加的呀

這房子婚後不還是你們兩個人一起還貸嘛那這個房子就有你的乙份,如果男方是全款房的話那你不能強迫人加你名字

但是貸款房不就是等於兩人一起買的麼?佔比多少問題而已,真的要離婚的時候,法院也會分割好

3樓:不知

跟你一樣的情況,但是結果不同

目前剛辦完貸款手續,寫的我倆名字(沒領證),我是共有人,首付他家出的。而我是去年剛談戀愛不久,催他看房子的時候就問過他會不會加我名字,他很痛快說肯定要加,畢竟以後要一起還貸款,他爸媽也對這個問題沒有意見,說加不加我名字都行,看我的意見。

前幾天中介問他確定要寫倆人名字?因為寫了可就去不了了。看出來他有點猶豫,但還是問過我的要求後沒多糾結,這也讓我對以後的生活更有信心。

我覺得站在女方角度,肯定是加了名字更有安全感。認識你之前貸款買房沒加上你名字那沒辦法,倆人都要結婚了才買房還不加名字就稍微有點彆扭了(防著你的感覺),從這件事上也可以看出男方對你的重視程度,但不代表不加名字就是不愛你,畢竟人都有私心(包括自己)

我還是認為你有需求就要勇敢去溝通,而不是因為這個事情在倆人中間結疙瘩。現在顯然你很在乎這個事,自己糾結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正好也趁這個機會考驗一下對方,也正視自己的需求,沒什麼不好意思的,不管結果好壞都做好準備就行。

另外據我了解,加不加名字對於房產分割沒有什麼影響,法院是看出資證明的,而我因為加了名字,也失去了首套貸款優惠和購房資格,萬一結婚以前有任何變動,我名字是去不掉的,所以借用中介的話說,算是我物件用這個把我套牢了哈哈,聰明的男人啊

4樓:小h的復活節

我跟你男朋友情況一樣,但是當時買的比較倉促,開盤在即,我也跟女朋友說能不能先領結婚證然後寫我們倆的名字,結果考慮到當時感情不太成熟,她就沒同意。

不過目前大部分銀行在房貸沒有還完之前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具體我也不太清楚。

還是祝你幸福。

5樓:

嗯,不知道答一發會怎樣,

根據我的實際情況來說說吧。

女朋友家裡獨女,也不缺錢,不缺房子。

我這邊也差不多,

我和她都自己掙錢,自己用。

我個人購一套小小小小小房子,我家裡出60%,自己出40%首付。

當時和妹子剛在一起一年,對方父母有意兩方一起出錢買,一起給首付,最終沒給,然後獨自承擔費用(我和他經濟都互不干涉)。並要求寫妹子名兒。

結果就是沒寫。

然後妹子表示理解,但是無法接受。

覺得重要的就是個態度。

至今若即若離。

她心裡一直有道坎兒。

結,不成。

分,不捨。

嗯,不明白我自己做的對不對。

畢竟描述角度不同,會引來旁觀者的回覆也不同。

其中是甜是苦,怕是旁人無法判定的了。

冷暖自知吧。

6樓:塔里木的瘋子

你沒出錢。他不寫你名字,各種理由,總之就是沒寫你名字。

如果你對婚姻有信心,覺得兩個人可以在一起一輩子,那寫不寫是沒關係的。

可是如果你但凡有一絲絲的不確定,那麼,這個就很嚴重了,涉及到萬一1%的概率離婚,你能拿到多少的情況。具體能拿多少,其他答主的答案可以參考。

我覺得你的數學不好啊,你男友有20W積蓄,他父母給了30W。BUT (首付加裝修加手續費40多萬吧。),還有的剩餘啊。

結婚可以不辦酒,但是領證不影響啊。 他要是夠大方,直接提親,給你父母10-20W禮金,但是要求你100%保證退還當做首付款,這樣,禮金也給了,結婚證就可以領,首付的錢也是雙方一起出的。裝修的錢也可以一起出。

算起來,你要出的部分就不多了。

所以說,本來這個事情可以完美解決,但是,因為一些小九九,最後變成這樣。。。結論是什麼,你自己想吧。我不多說了。

7樓:

你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就不會問這樣的問題了,加了你名字也沒用,這個房子最後還是他的,你只擁有婚後還貸部分一半的錢,不是房子,不是房子,不是房子。

現在加了名字,如果真的離婚,他只需要付給你這些年還貸一半的錢,還有增值部分?你動不了這個房子。不加名字也是這個結果。

所以房子不管加不加你名字都是一樣的,幹嘛給自己找別扭呢?從你的描述上看,他肯定了解這事才說的這麼準確,加了你名字也就是給你乙個心理安慰,還不如告訴你準確的財產分割,不給你畫餅。挺好的男孩,沒有騙你哄你,別因為沒有好好了解新婚姻法就放棄了這個男朋友。

題主一定要看我的回答啊啊啊啊啊啊

8樓:囡花花

不存在應不應該的問題。

人性都是自私的。

你男友有顧慮,而你也一樣。

只是說你男友的理由太牽強了。

結婚後買房手續會更麻煩?

換位思考很重要,溝通很重要。

自己的感情和婚姻與閨蜜朋友比較就沒必要了。

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9樓:zhanshen1999

有對比就有傷害,幹嘛對比呢?

這個問題好解決,如果你圖離婚後分房子,分財產,那麼最好不要結婚!

如果你僅僅是想加個名字讓自己覺得心理平衡,讓自己在閨蜜那可以吹一波,那就跟你男友簽個協議,就寫自己不要房子,只是加個名字舒服,萬一離婚,只拿自己還款的部分,這個估計對方可以同意的!

如果你並不想要房子,只是想讓自己在婚姻中處於有利地位,不管結婚還是離婚都處於有利地位,那麼跟你男友商量一下,看看他答應不,我認為大概率不會答應!

如果你覺得房子沒有自己的名字,就沒有歸屬感,那麼跟你老公商量一下,看看她能加不,估計他很為難,畢竟女人不可靠的多,(不針對樓主哈)幾十萬不是小數目

如果你們感情很好,很默契,值得相互信任,那麼男友估計會加上你的名字,即使不加,你也不在意!

如果你是個豁達的人,又何必糾結於房子呢,畢竟跟你過一輩子的人,不是房子

最後一句,既然介意,就說出來,商量一下,總比不說鬱悶的好!

10樓:馬小分

這事吧,是你男友不會來事兒。都要結婚了,如果是奔著防一手的想法不加名字太不會做人了,如果只是嫌麻煩,完全可以跟你一起商量後再說。

然而,很多東西不能試的,而是靠信任。你男友既然這件事上沒做好,那麼你回想下,他對你如何,是真單純還是主意多的那種,然後做決定嫁不嫁。

你如果聽你閨蜜的硬是要他加名字,即使加了,以後保證出問題。因為在他們看來,你是奔著離婚不吃虧來的,你動機不純。這個梗會一直存在,直到某件事爆發。

出沒出錢,跟加名字沒有一分錢關係,不要感覺自己弱勢。你搞定男人了,那麼只要你不作死不搞外遇全心對他,那麼騎男人頭上都是沒問題的。男人真想娶你了,所有都是一家人的,不存在後路。

至少我買房時,我加名字沒有猶豫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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