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資助男方付首付買房,房子按揭一直由男方承擔,婚後產證加了名字,現在妻子提出離婚,房子如何分配?

時間 2021-06-04 04:04:19

1樓:乙個大叔

基本上就是一人一半。因為你加名字了。房產證名字份額最優先。

除非你能證明你加名字是受到脅迫的非自願,法律上的證明這個幾乎不可能。婚前首付是父母,如果沒加名還有點用。加了就沒用了。

你想多分,除非你可以有明確證據證明女方利用婚姻惡意取得房產。比如結婚加名離婚分錢這個過程好幾次。或者婚姻中有重大過錯,比如和第三者同居,這個可以爭取多分一部分。

如果都沒有,只能一人一半

2樓:

你這樣問,我只能回答,按房產證上註明的份額來分配了。但是還有一種情況是可以按夫妻具體出資比例來分配的,就是男方婚後付按揭的那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種就要看你自己舉證了,請自行諮詢靠譜律師。

3樓:楊欣律師

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只要沒有約定按份共有,就是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按照婚姻法規定的法律原則進行分割。

律師可以做的就是幫你爭取多分,或者可以說是盡可能減少損失,因為目前全國各地房子在家庭資產的比重都非常高,即便影響法官判決乙個百分點,也是不少的一筆錢。至於具體分割比例是法官根據具體事實和證據來定的,法官對此擁有較大自由裁量權,這也是需要努力爭取而非被動接受的原因所在。

希望上述回答能幫助你梳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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