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可以算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1-06-02 02:20:04

1樓:胡哥說房

你可以到房管局增加你愛人的名字,這套房子就從你個人婚前財產,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我想說房子歸屬於誰的財產並不重要,是對的人反正要過一輩子,不用太在意。

2樓: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

在這裡大家有個誤區,需要明確的是,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共有財產,所以,如果是婚前全款購買的房產,大家注意這裡是全款購買的房產,依然屬於個人財產。

但是婚前按揭貸款買的房產,如果結婚時貸款沒有還完,就不屬於個人財產了。首付部分和婚前還貸的部分、以及對方的增值部分,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以及對應的增值部分,屬於雙方共同財產。

此外,如果婚後將個人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這時候一般屬於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樓:

首先呢,婚前房子的問題,在大多數的家庭中,全款買的那肯定屬於婚前財產了除非男方願意加上你的名字,分期的首付基本1.是由男方父母和男方出資購買的,貸款也大多數是由婚後男方還貸,雖然說是男方出資但是畢竟婚後了出的錢也是你們家庭的支出,如果男女雙方都是有收入的,那男還貸款了女方肯定就為家庭的生活支出就比較多,,那我認為其實也是雙方一起在還房子貸款,從這點可以認為房子為應該為共同財產,當然是不是共同財產肯定要從法律上講,如果女方婚前了解到以後貸款要婚後的家庭一起承擔,那應該在婚前商量好這個事情,房本上要加上你的名字,這樣才具有法律效應,除非男方的收入可以雙方都有負擔,那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也應該的。2.

是男女雙方共同努力出資買的,貸款要一起還,那肯定要是共同財產,雖說在結婚之前不能在房本上寫上雙方的名字,那領了證也要加上,以上個人觀點,不喜歡勿噴

4樓:法律小仙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妻共有財產的範圍規定如下: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但是第十九條規定了夫妻財產可以約定為共同所有或者各自所有: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因此,1.一般情況下,婚前的房產非共同所有,而是個人財產;

2.婚後,可以書面約定房產歸屬,可以約定為共同所有,也可以約定為歸任何一方。但是,根據《物權法》的規定,約定為另一方所有的,需要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才有效;

3.如果一方婚前購買了房產,但是需要婚後雙方共同償還貸款或者借款,則另一方可以就共同償還的部分主張權利。

5樓:王幼柏律師

結婚前買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在現實中普遍有以下三種情形:一是一方在結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結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將詳細介紹這三種情形:

(一)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

(三)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6樓:武漢桐人人

結婚前買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在現實中普遍有以下三種情形:

一是一方在結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子;

二是由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

三是一方在結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

1、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

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現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

3、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結婚前買的房子在離婚時的分割

那麼,離婚時房子怎麼分?這同樣也要分情況進行考量。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財產,則在離婚時就屬於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

相反地,如果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就應依據以下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內的共同財產,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從生理特點上考慮,房子的分割在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同時,房子分割還要特別注意給分到子女撫養權的一方的照顧。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房子時,盡量考慮對房子有實際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經擁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卻沒有住房,在這種情況下就應依照該原則認定房子歸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適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此外,還應考慮一下具體的情形,比如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情況下,房子的分割還要適當考慮雙方父母出資的份額。

7樓:魚擺擺

要看情況,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買的房就不算婚前財產.。如果是按揭的,婚前付的款項忍讓是婚前財產,婚後還的貸款部分才是婚後財產

8樓:西邊的海平面

如果題主是婚前沒有買房的那個人,你關心共同財產的目的什麼?如果是擔心將來離婚一無所有,請先將老公的工資卡收上來,再找日子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如果男人連這都不肯,那就請他把結婚誓言背一遍:

我們自願結為夫妻,從今天開始,我們將共同肩負起婚姻賦予我們的責任和義務: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愛,互信互勉,互諒互讓,相濡以沫,鍾愛一生!今後,無論順境還是逆境,無論富有還是貧窮,無論健康還是疾病,無論青春還是年老,我們都風雨同舟,患難與共,同甘共苦,成為終生的伴侶!

我們要堅守今天的誓言,我們一定能夠堅守今天的誓言!

如果題主是婚前買房的人,那麼房本上是誰的就是誰的,不是共同財產。

9樓:褚曉天

資訊太少,可能的情況太多,一條條分析太累。我就分析乙個最簡單的吧。

男方婚前購房,登記在男方自己名下。結婚後,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如果你問的是這個,已經解答完畢了。

如果你問的是怎麼把婚前財產搞成婚後財產,讓男方給女方加名,這樣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了。

婚前拆遷父母房子,婚後房產才下來,算共同財產嗎?

雷致英 簽署拆遷安置協議時就已經確定你們家得兩套房,一套房在你婚前已經交付,一套在你婚後交付。是完全不用支付房款,還是需要支付少量房款?如果不用支付房款,這套房可以寫你個人的名字,屬於你的個人財產。如果需要支付少量房款,而你們又是用的夫妻共同財產來支付,就是共同財產。不管怎樣,只要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

婚後夫妻各自買的東西算共同財產嗎?

律師小偉de小號 如果動用了共同財產買的東西才屬於,如果是用婚前個人財產是不屬於的。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

婚前買房子,如何成為共同財產

李本虎律師 1 最直接的,不會產生爭議的方式,房產證加名。房產證上面加上對方的名字,並且約定按份共有,把各自份額寫清楚。房子就是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時就按照約定分割進行分割。如果只是加了名字,沒有具體份額,屬於共同共有,離婚分割時不一定會平均分割,法院會考慮出資貢獻 結婚時間長短 離婚過錯 以及照顧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