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辯題是知其不可而不為,我方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若對面拿法律來壓我們,我們需要怎麼反駁啊,求解。?

時間 2021-05-05 20:48:16

1樓:南柯一夢

法律法規這個是具有時代性的!得看具體情況。

一戰後,在凡爾賽-華盛頓這個國際法秩序下:德國不能和不該做的事就有點兒多了,而且還是在國際秩序的封鎖下,可結果呢?希特拉用閃電戰把歐洲打了個落花流水……

至於現在,如果啥都跟法律走,知其不可為而不為?那是不是就意味著對方會徹底貫徹,法律要求為就必為?如果不是,那麼對方就啥也別說了;如果是,那麼麻煩對面的各位一定要要努力發明創新啊,別在這兒和我們浪費時間了!

趕快認輸,回家好好學習吧,祖國的未來需要他們守護的!

2樓:彥哈哈

這個時候前提的作用就特別明顯了。

今天我方的前提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行為。

如果涉及違法犯罪的還要去做這一辯題就失去意義了。

3樓:LifeLike

對方將可理解為允許,那你就把可理解為能夠。

人肯定都是不被允許犯罪的,但每個人都有能力犯罪(無論大小)。維持法律的基礎是相比下大部分人更加不想成為受害者,所以主動接受約束。

非不可為,而是不想為。

雖然這句話漏洞蠻多的,但感覺再追著這個問題下去可能就超出辯題了!

4樓:墨影堇秋

前提啊前提,你打比賽之前先想想,老師是沙幣嗎?評委是沙幣嗎?老師會讓你犯法嗎?還是說評委會讓你犯法?

有些事我們應該去做,但是做了很有可能不成功,甚至失敗了會給自己造成很大的傷害,那我們到底要不要做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不是讓你頂著國家的壓力加入輪子,更不是讓你沒事參加反革命政黨

抗戰時期,我的大恩人被日本人抓了,我有槍有身手,可以去救他,然而他被關在大牢裡,我就孤身一人,這時候大恩人的家人來求我救他,我去還是不去?

去,我九成以上概率是回不來了,也未必能救出人來

這就叫明知不可為,那你是為之還是不為?

5樓:悟空

既然對方說到法律,那麼我就想說,法律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中國的法律每年都在修改,法律的思維、法律的理念也在隨著時代不斷變遷,但在近代,法律的更改異常艱難,譚嗣同就說過,「各國變法,無不從流血而成,今中國未聞有因變法而流血者,此國之所以不昌。有之,請自嗣同始!」,法律人需要的不是膽小怯懦、固步自封,需要的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變法精神,需要的是與時俱進,相信通過我們每個人的努力能使這個世界變的更好的積極心態,在不為和為之之間,我們選擇為之,也希望對方能夠順應歷史的潮流,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從此刻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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