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Emi醬
翻譯至少有一半的鍋,我就聽了9分鐘就不行了,第一中文漏翻很多,而且很多翻成英語連字幕都打不出來,第二英翻中也有歧義。
人家問的是在這之前的所有步驟,是否和其他每一次做血檢的步驟一樣?翻譯直接翻成一直到那個時候你都有給予血液樣本是嗎?這完全是兩個意思。
然後就變成孫楊60次的檢驗步驟都一樣,只有這次反對了。
2樓:企鵝村的大餅博士
再一次感受到,在西方構建的體系裡面,沒有話語權有多無力。
西方大量持證吃藥的,啥事沒有;有的隊全員不是心臟病就是哮喘,身殘志堅,感人至深。
到了孫楊,檢查員不具備資質在先,從西方推崇的程式正義上看,孫楊做法合情合理。
但是西方就是兩套標準玩得溜。
新聞剛出來時,微博上大家有憤慨的,有惋惜的,有理性分析的。但是現在很多水軍,各種向孫楊潑髒水。人專業的都沒有判定孫楊服用違禁藥物,你肉眼驗尿了?
不願意被沒資質的人檢查而被禁賽8年……再結合今年孫楊開年的4戰3金,太諷刺了!
3樓:
其實感覺整個事情就很奇怪
如果孫楊用了藥,那不該一開始配合檢查,事後毀瓶只會對自己更不利如果檢查方的資質不合,那孫楊一開始就應該拒絕檢查,而不該是抽完了再索要證據
試想一下
假如有人上門採血樣
你肯定會是在抽血前索要憑證,而不是採集結束後再要同時假如你知道自己血樣有問題
你也應該以各種理由想法拒絕取樣而不是配合取樣然後毀掉樣本因為直接毀掉樣本這件事在一般人的邏輯裡是對被取樣者非常不利的。
4樓:範鈦
退一萬步說
即使孫楊真在服用興奮劑,但是僅僅憑一次程式上不合規,而且沒有取到血樣,更沒有實錘任何結果的突擊檢測,就能夠以「暴力抗檢」的理由,把一名世界冠軍判8年禁賽,這種做法……
我是個普通人,但是我確實說不出這句話——WADA的行為合理公正,是沒有任何針對中國歧視的。
5樓:如意金箍乎乎乎
歸根到底是游泳專案沒有話語權。人家檢測的時候,人員可以沒證件,程式可以不規範,但你不能不配合,否則一巴掌一巴掌抽你。
工業關鍵領域……類似的事情已經幾十年了吧?!當年買CDMA的基站,草皮都得打包賣給你……
孫楊運動員生涯估計是涼了。很痛心,非常非常痛心……如此天才+勤奮的偉大的運動員……
還是希望有關部分能給孫楊創造條件,能士有所用,能後繼有人。
放棄幻想,嚴肅鬥爭!
6樓:飲冰
首先暴力抗檢的量刑是2-8年其次檢測方不是專業人員也是石錘的因為孫楊是中中國人所以直接就頂刑了? 我先不說事實與否這判8年的味道還沒品出來?
7樓:浮生半日涼
首先,現在這個結果的原因是孫楊所謂暴力抗檢,並不是說孫楊就服用興奮劑了。
其次,事件還未結束,孫楊還可以繼續上訴證明清白。
再者,別盲目去噴
8樓:
不抗檢,就會說服用興奮劑,之前成績作廢抗檢了,成績承認,之後八年別想參加比賽無論咋辦,左右都是坑
原本看的是聽證會各種證據都對孫楊有利,馬上勝利在望,現在人家劍走偏鋒,就是要neng死你的職業生涯
呵呵....支援上訴
不能慣著他們,中國甚至亞洲運動會成績被誤判的情況太多了孫楊現在拿冠軍,游泳成績沒法抵消,開始做這種動作只能說:人不要臉,至賤無敵
9樓:Duio
我覺得把國籍換一換,再看看,比較能夠理解這次事件,這次如果是藥檢澳洲游泳運動員霍頓,然後發生了以上事件。那麼emmmmmm
為什麼在聽證會上,孫楊方的證人全都幫了倒忙?
證人,是在庭上如實地講出自己親眼所見或親耳所聞的事實,不能帶有自己的感情,想法,判斷。請問,如果事實本就如此,證人如何幫忙?作偽證嗎? fghf hfg 孫楊的母親的證詞也可以算一種應對方法,就是在一起證據事實都不利於己方的情況下,控方的每乙個問題如果都正面回答都不利於己方的情況下,答非所問是一種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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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可說的呢?只能說猶太人向來如此。相較於盎格魯薩克森人的要錢不要臉,漫長的中世紀各國對他們獲取土地的限制,使得他們只能選擇經商 主要是放高利貸 為生,而對於利潤的極端追求又反過來讓他們認錢不認人的本性深入骨髓,也更加為了獲取利潤而不擇手段。換言之,變臉對他們來說如同家常便飯,實在沒什麼可驚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