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男方首付買房,婚後一起還貸,想要房屋產權的一半合理嗎?

時間 2021-06-25 06:37:52

1樓:環京樓市牛哥

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和信任的基礎上的,如果沒有感情和信任作為基礎,婚姻就失去了意義。

從發理上來說,婚前付的首付款是不屬於共同財產的,而過後共同償還房貸債務的部分才是夫妻共同財產。

從情理上來說,夫妻既然在一起生活並生兒育女了,雙方都要為這個家庭的幸福做出努力。夫妻之間要相互包容彼此的不足,當然也要互相理解理解對方顧慮。這種事最好的情況是夫妻雙方誰也不會想到房產如何分割的問題,只是想著如果去愛彼此,關心彼此。

當然作為男方來說,自己心愛的女人跟自己生活在一起了,最好自己主動提出來在房本上加上妻子的名字,至於女方,如果彼此深愛,又何必計較這些呢?

2樓:於小姐

最差情況也能平分共同還貸部分,想要多得,就看跟對方怎麼談了。至於說合理不合理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女方婚後照顧家庭更多,生育影響工作,這些都是實打實的婚姻成本,要求得到補償,很合理。感情基礎沒深到讓對方放棄更多利益,那就拿出應該多得的理由,以理服人,就這樣。

婚前自己買房付首付,婚後一起還貸合理嗎?

賀老六 完全合理,共同還貸部分,算共同財產,以後如果能一直過下去,寫不寫名字無所謂,以後過不下去,共同財產各分一半,沒有誰吃虧。如果想直接加名,相當於贈送一半,你開心送就好 張黎明律師 婚後還貸及還貸部分公升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依法分割!婚後加不加另一方名字,完全取決於產權方,法律不強制!建議婚後...

男方婚前買房,婚後一起還貸,女生不介意一起還,但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怎麼解決?謝謝。?

秋之白曄 第一有貸款的房子加不了名字.合理情況下,簽訂公證協議,約定份額。男方父母出資的部分首付不列入析產範圍,結婚前要求這樣的話,男方父母大度還好,不大度的,估計會埋下乙個不好的種子。男方出資部分按照協議,公證房屋份額 虛擬或真實的電力 如果你能接受婚後一起還貸,也想在房產證加上你的名字,就相當於...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婚後小兩口一起還貸,女方要求男方贈予房產的一半。男方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普羅公尺修斯 婚前首付可以認為是男方父母對男方個人的贈與,與女方無關。但婚後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有女方的一半,在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分割這一半夫妻共同財產。加名,僅僅針對首付部分。 蘇州律師MrWang 你情我願的事兒,最好還是結婚前談清楚,不然隱患很大。實踐中,加名字,如果不寫份額,將來離婚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