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買房,婚後一起還貸,女生不介意一起還,但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怎麼解決?謝謝。?

時間 2021-06-03 15:54:01

1樓:秋之白曄

第一有貸款的房子加不了名字.合理情況下,簽訂公證協議,約定份額。

男方父母出資的部分首付不列入析產範圍,結婚前要求這樣的話,男方父母大度還好,不大度的,估計會埋下乙個不好的種子。

男方出資部分按照協議,公證房屋份額

2樓:虛擬或真實的電力

如果你能接受婚後一起還貸,也想在房產證加上你的名字,就相當於也想占有房屋一半的財產,那我覺得首付先要給男方出一半,才能算是真正的公平,如果你這樣做了,男方不同意房產加上你的名字,那就不要婚後一起還貸

3樓:冰山

根據司法解釋三,沒有你的名字,如果離婚分割,你也有婚後還貸部分的一半。當然,細說的話,真到那份上,可能存在執行風險。你考慮再進一步加強一下保障是有道理的。

然後,如果如你所說,如果婚前籤協議約定贈予你房屋的一半。對男方會有乙個「反向風險」,即如果婚姻短期內,比如一兩年甚至不到一年,就出問題過不下去了,假設雙方都無重大過錯。這時候,你可以依據協議分房屋的一半,其中包括了首付部分。

如果房屋總值比較大,相應的首付一半也是個不小的數額。

考慮自己的保障合情合理,增加自己保障的操作給對方增加了「反向風險」,這個風險是否也考慮保障一下呢?

4樓:懵月

我在我們單位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過兩年。對這些業務太熟悉了。。。

看你男友態度,願意帶你名字,那麼去做公證,證明離婚房產分配情況。

還有個方法,結婚之後把這個房子全款賣了,你們把這套解押,重新買套,寫夫妻二人名字,一起還貸,不用產生爭議。

我個人的方法是我男友買了他的單獨所有的房子自己還貸。我買了我的一套單獨所有的,我自己還貸。裝修也是各花各的錢。門清。

5樓:唐曾

我個人的情況就和這個差不多,只不過是我的房子,只有我的名字,婚後也是我在還貸款。但是為了老婆有乙個安全感,就一起去公證處,做了乙個協議公證,這個類似於離婚協議,寫清楚離婚後房子怎麼分就可以了。這個協議需要夫妻離婚以後才生效,沒離婚也就沒有分配的問題了。

6樓:北京劉春輝律師

剛收到乙個類似案子的二審判決書,回答一下。

1.你已經比較清楚這種情況了,就不再多做分析。一是房子是男方個人財產,二是婚後共同還貸,只能得到相應增值補償。

2.解決方案一:婚後不要讓男方還貸,讓他父母還貸,每個月打還貸賬戶中,上交工資卡給你,掌握財政大權,房子對你們夫妻沒產生影響,當然房子也與你無關。

3.解決方案二:婚後共同還貸,簽個協議,房子由你們二人共同所有,能加名的時候加名,最好讓男方父母也簽上。

7樓:李本虎律師

1.如果都是男方父母還貸,未使用婚後收入還貸,房子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2.如果參與還貸,即使不加名的情況下,也要對你補償。

3.可以簽訂書面協議,明確給你一半份額,並辦理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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