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阿律念九
如果是工作滿乙個月,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雙倍工資了;如果是試用期,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不過你這個問題可能問的是怎麼委婉的拒絕老闆讓自己再多留乙個月,那你就只能和老闆談了。
2樓:童先生
如果還是試用期員工的話,只需要提前3天告知就可以了,如果你是正式員工的話,可能需要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才行。
上面這種情況,是勞動這入職超過乙個月了且簽訂了勞動合同,當想要離職的情況。
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且你入職時間未滿乙個月的話,那麼你可以直接選擇離職,公司也沒有留你的權利。
畢竟合同都沒跟你籤,他哪來的那個勇氣讓你再留乙個月,梁靜茹給的?
如果你入職時間超過了乙個月未滿一年,但公司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這個問題就更好解決了:
以公司未簽勞動合同為由,傳送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
傳送完通知書後你可以直接離職,公司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他們也不敢對你做出什麼出格的舉動,不然就仲裁庭見。
當然,沒有籤勞動合同的情況,還是得先收集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在申請勞動仲裁,這是良心建議。
如果你入職超過一年的話,那就再說吧~
3樓:Legal counsel
樓上回答很詳細了,同時,樓主入職多久了,沒簽勞動合同的原因是?單位是否繳納了社保?你為何想主動離職?你放棄爭取二倍工資和補償?
提前辭職乙個月(面談和電子郵件辭職信),老闆還是不肯放人,怎麼破?
功夫奶茶 首先,你已經以電子郵件的形式辭職了,這就證明你有辭職的時間憑證,按照勞動法規定,自遞交辭職信滿乙個月後,可自行走人,不用管老闆什麼態度。他該發的工資必須發。如果老闆不放人,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局申請仲裁,他既沒有給你買社保,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且你已經提前乙個月遞交辭職信了,就憑這三點,勞動法...
提前乙個月辭職沒到時間老闆讓走 合法嗎?
高高 合法。你提出離職,公司已經招到合適的人員,或者這個崗位直接取消,公司不會為同一崗位付出兩份成本,老闆讓你走情有可原。勞動法為什麼說讓員工提出離職30天通知,就是為了用人單位留出足夠的時間招聘合適的人接替崗位。同理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同樣需要提前30天通知,讓員工有時間找工作,或者支付乙個月的待通...
上班乙個月想辭職好嗎?
南北東旭 題主這個問題,實話說你其實自己應該有很多想法和考量。在不是特別了解題主背景的情況下,我姑且認為題主踏入社會還不久,工作也許是家人朋友安排或者認為還不錯的。在這個前提下我認為你應該考慮幾個問題 一是你想要的生活是怎麼樣的,這是不是你想要生活必須經歷的一步?二是你現在的工作與你期待的差不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