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點被丈夫用電線勒死,過還是不過?

時間 2021-05-05 16:56:25

1樓:meaqua123

我的建議還是離婚,越快越好,當然你可以求助一下婦聯,警察,但是不要寄希望於他們,在他們眼中無萬乎就是兩個字:妥協。

雖然我不知道你們的生活狀況到底是怎麼樣的, 我的回答全部是基於你的描述。從你的描述來講,你丈夫是個不懂得尊重你的人,而且情緒控制能力極差,對於家庭生活極不負責任,沒有共情能力,情商低的嚇人。如果你妥協,他只會認為你是在怕他,你越這麼做他就越肆無忌憚,最後只會成為他的出氣筒,發洩情緒的工具,成為他的玩物。

今天可能運氣好他還有點理智,沒有害死你,可是明天呢?以後呢?你的路子還長,你能忍受這種家庭生活麼?

你的孩子能忍受麼?你甘願你的兩個孩子,生活在這種家庭暴力的陰影下麼?

還有,你不是嘴欠,夫妻間問一兩句真沒什麼,他連這都受不了,足以可見他沒有你點尊重和包容。你一點錯都沒有,不要總是懷疑自己做錯了什麼,多想想他有沒有錯,不要因為一味地妥協讓步而喪失了自己基本的判斷力。

放棄幻想,盡快逃離。

當然如果你醒悟不了,我也沒辦法,可能他對你來說,付出生命都在所不惜吧

2樓:常拍拍

我看到你懷孕被打忍了

差點被勒死忍了

我估計你到死都會忍絕對不會離婚

3樓:

我只能用自己淺薄的經驗建議您,訴訟離婚吧,能爭取權益就爭取,孩子一定要自己養。這種家庭暴力既然指向過你,未來也非常可能指向孩子。

4樓:貓仙小安

過!必須得過!!

上次不是有新聞嗎,一男的以為自己殺了老婆,去投案自首。結果老婆沒死,活過來之後表示還要跟老公過下去。

你這情況不比她強多了,她能過下去,你為什麼不能?

5樓:那就這樣吧

為什麼這種人渣也能找到老婆?

我的天,題主不要再強調離婚帶兩個孩子不容易了,你的命就那麼不重要嗎?我媽媽乙個小學畢業的女人僅憑自己的能力帶大了我和我哥哥,我哥哥現27歲,我現在23歲(我大四)你就不行?沒有東西比生命更珍貴,別為了那個狗男人的臭錢拿自己的生命當賭注了好嗎?

6樓:578578

如果問題描述是真,我建議你向當地婦聯申請保護,然後通過婦聯律師幫忙進行訴訟。大姐小命要緊啊!通過律師爭取自己該爭取的利益,能爭取的爭取,實在爭取不到的就放棄吧!

虧點錢,小命要緊。這次你命大,電線勒脖子最快三分鐘就會要你的命,很多人對這個沒有太多意識,認為我就勒了一下下不會死人的。但是人在情緒失控極度暴躁的情況下對周邊的環境跟時間感覺會變慢,他認為一會會可能是幾分鐘也可能是半個小時。

建議你小命要緊,趕緊離了,找婦聯申請人身保護並申請法律援助。保命保命保命。

7樓:白襯衣

我滴個天吶,描述我都沒敢看完,雙方這種情感狀態居然還結婚了。愛乙個人,那是會為她付出生命的,你們居然以死相搏,真是悲哀。

8樓:樂子樂子er

同是內蒙女性,勸題主趕緊在明年前離婚,內蒙好男人還是有很多的,你工作也不錯,不要耽誤孩子,這樣的爸爸不能給孩子作好榜樣。

我們活在世上,是為了體驗幸福體驗愛,你的生命中,有女兒,有事業,不必糾結於完美的婚姻,因為你已經失去這個東西了,如果再不跑,怕是生命也要失去。

9樓:張老師

婚姻中的雙方能提供給對方的必然包括兩個價值,有且只有兩個價值:

兩人通用,互通有無,彼此禮尚往來。

先來看看經濟價值,因為這個非常客觀,可以直接用數字衡量出來。

你們兩個都是研究生畢業,工資收入上相差無幾,不存在誰比誰更高。

雖然男方是主貸人,但是並不是說這個房子就是他的私產,婚後購買,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他的公積金用來還款,你的公積金攢著了,這個也是夫妻共同財產,現在對方會連這個一起清算出來,渣都不會給你剩下來。

這個房子一旦分割,之前的首付借款因為已經還完,就既往不咎了吧。

現在要對這套你們居住的唯一的房子進行夫妻平分,男方知道自己以及老娘家經濟條件有限,以他一己之力絕無可能再買一套,所以他會死死咬著不放手。

大概率上他是要求你退出來,平均分割之後,他把折價的錢給你,你帶著孩子搬走,愛到哪去就哪去,他不會有任何憐憫之心,婚內都不愛孩子,不管孩子,你以為你們都要各奔東西了,他還會有什麼惻隱之心嗎?

他直接把你們母女甩給了你父母,經濟上他不吃虧,就算沒離婚,他也一點點都不吃虧。孩子有人帶,家務有人做,自己的錢自己存自己花,大後方啥啥都不用操心。

他給你父母甩臉子,怎麼就沒人敢說一句呢?從你父母到你,都不吭聲,真是個謎。

你們家難道有什麼把柄被他抓在手裡嗎?還是你父母以為他就要公升官了,得罪不起呀?

在這場經濟拉鋸戰中,他不肯有任何損失的舉動,讓你寒透了心。

當然你要明白,這就是人性,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你乙個研究生畢業的人,理當明白其中的利害關係。

經濟上他已經提供不了你需要的任何價值,對給他生養了後代的你,他毫無波瀾,無動於衷,並且對他拿出的每一分錢都錙銖必較,對你父母極其不尊重,這不是乙個正常家庭中乙個男人該有的表現啊。

當然,之所以你父母會被他如此嘲笑,還不是因為他對你們的婚姻已經毫無留念之情?因為看不起你,因為厭惡你,才會這樣恨屋及烏,你和你父母就成為了他攻擊的目標。

可以預見的是,馬上孩子要上學,要上興趣班,以他現在對孩子不聞不問的態度,這個費用大概率上只能你自己解決了。

你們娘倆想能得到他的經濟上的支援,這種想法還是趁早打消了吧,孩子是他的血脈,你自己清楚,都養這麼大了,作為乙個父親,他付出過什麼了沒有?

不要說也許大了就好了,咱正常一點好不好?不要自欺欺人了好不好?

或許男方內心深處就是重男輕女,沒有兒子不甘心,他對女孩子就是無感,哪怕是他的親閨女,要不然無法解釋他對孩子的所作所為,所以請不要拿孩子作擋箭牌,孩子是拴不住她爸爸的。

再來看看情緒價值,事實上,所有情緒價值最後的指向都是通過經濟價值體現出來的。

比如說,孕期時的衣服要是他肯買一些高檔貨,而不是幾十塊錢的便宜貨,你的內心還會如此傷感嗎?

孩子都兩歲了,你依然忘不掉他根本不寶貝你的事實,你依然還在為當時的自己自怨自艾,莫提起,提起往事眼紅了,淚奔了,心疼了。

退一萬步說,戀愛時期,婚姻關係的最初時期,可以說是乙個女性魅力值最大的時候,絕大多數家庭中,小兩口這個時候都是你儂我儂,蜜裡調油。

但是,看看你們兩個,這個時候男方居然都能對你下死手,說明實際上你作為乙個女性,對他來說沒有了該有的吸引力,他已經不願意對你交心了。

那麼能夠維護你們之間關係的最後希望無非就是孩子了,但是你也知道,他對孩子根本無動於衷,軟玉溫香的乙個小寶寶,他根本看都不看一眼,這樣的人對你無情,對孩子也無情,你還能指望到什麼?

按照你的思路,你期望家庭完整,似乎能讓孩子生活在表面完整的家庭中,就是你給孩子的最大貢獻了。

那麼,好,以目前現狀,你能不能確保你們從此後不再吵架了?能不能井水不犯河水了?能不能表面上相安無事了?

橫亙在你們之間的矛盾你願不願意乙個人吞下去了?比如說,讓你婆婆來養老,低眉順眼的好好伺候他們娘倆?無論他怎麼對你父母不敬,你就當沒聽到,還是恭恭敬敬孝順你婆婆?

可以說,除非你在家中裝聾作啞,把現在的一切一切矛盾全部攬在自己身上,對他低頭服軟,或許暫時性不再吵架,孩子恐怕也不會那麼驚恐了,或許你的家庭完整的願望就能實現了。

但是,這些你能做到嗎?

因為你才是被打被罵的那個人啊,哪能睜著眼睛說瞎話呢?那樣好嗎?以後還怎麼給孩子做榜樣呢?

囉嗦了,你就這麼一看,我就這麼一說,權當給你排解排解壓力了。

10樓:汪猗猗

他不是用電線差點勒死你嗎,你脖子上有深刻的勒痕才對。是他偽裝一下就能翻案的嗎?

報警的後續呢?怎麼處置的?

如果真依你所說,你丈夫差點殺了你,然後呢,你做的事情就是在網上發了個問題?!

生活一直比電影狗血,所以我不願意懷疑你是在釣魚。

可你這腦迴路我也屬實不能理解。

都差點死了,還問過不過?

特好奇,答案是過的話,你想怎麼過啊?

11樓:

首先我覺得題主不要覺得那些彎酸的回答讓你不舒服,沒有人知道你生活的全貌,我們都只能就事論事,那確實是恨鐵不成鋼,恨你作為一名女性做不到保護自己該斷則斷,但每個人都能理解兩個人相處長久後的難捨難分,想講究下去,不想再折騰。正因為你知道自己這樣不對,才來提問,才需要旁觀者的建議。

我認為首先你得按兵不動算清楚賬目,打算好以後的生活。只要能在沒有丈夫的情況下平衡照顧好自己和女兒,我認為分是一定的。

總之,想清楚,心要硬,做要軟,你可以的。

12樓:山風短

我真的佩服你的好脾氣。

我真的做不來,我很喜歡我對你好,你對我好的方式,如果我對你好,你對我不好我會立刻罵一頓讓你go away。

我所認定的,能夠進入我的世界裡的人,必須要得到我充足的信任:包括不會攻擊我。

做不到這一點我會立刻把他排除出去。

因為見微知著,給他蹬鼻子上臉過一次之後,他不但不會感激你,反而覺得你好欺負,他還想得寸進尺。

而且從題主描述來看,他在物質上也可以算是「空手套白狼」,沒看出對妻女付出多少。

我從小被我父母捧著長大,我知道真正的愛是什麼樣的,我也願意將愛傳遞給別人,但是空手從我這套愛,還要欺負我的人,乙個也不許進來。

還有,題主丈夫做的那些,在我看來,根本不算愛。那是愛包裝下的自私與索取。真正愛乙個人,是寧可傷害自己也不會傷害我愛的人。

如果有魄力抽身離開,就盡快吧。雖然已經晚了,但是總比繼續沉淪要好。

成年人了,別讓自己吃虧。

而且自己過得舒服比「賢惠懂事」這種虛名爽多了。畢竟要做到「賢惠懂事溫柔」不知道自己要含淚要吃多少粑粑~而且誇你的人只會看你吃,他才不會幫你呢,揹著牌坊吃粑粑也挺慘的。祝好。

13樓:胡蘿蔔吃兔兔

找律師吧親,混亂狀態下,你可能都不知道怎麼樣做才能保留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首先報警是對的。面對他這樣的人,我推薦你去找律師,微博名遇見吳傑臻就寫過遇到家暴該如何正確取證。去諮詢下吧,反正這個男人是不能一起過了。

14樓:

照正常人的想法當然是趕緊逃跑。

孕期從不關心你,外加懷孕八個月的時候踢你導致見紅

陪護假有一大半用在出差+陪他媽上面了

工作上的負面情緒全部帶給家裡人

因為挑選家具發生口角就試圖用電線殺人

暴力傾向如此明顯,題主要真想逃已經有無數次機會了。

但是題主還在使勁說「為了孩子忍了」

給孩子整乙個暴力狂爹說實話不如沒爹。

在他確實地傷害到你的生命安全之前(比如真的勒死人或者嚴重缺氧)

警察也難以介入

如果題主丈夫哪天真的把題主殺了,孩子就會陷入「母親沒了而父親是個殺人犯」的境況

題主也不要說「他不會這麼做的」之類的話,他已經這麼做過一次了。

之前屢次的暴力行為加上這次拿電線勒人脖子,有第一次就能有第二次。

題主要真的為了孩子好就趕緊帶上孩子遠離丈夫全家,立刻準備起訴離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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