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忍受丈夫打罵 40 年起訴離婚被駁回,丈夫稱 過日子難免磕碰 ,怎麼才能證明 感情破裂 ?

時間 2021-05-14 12:38:58

1樓:「已登出」

先宣告本人不是學法的,以下是個人想法

我覺得結婚需要雙方同意,但是離婚只要有一方強烈要求離婚,應該判離。

如果是因為家暴證據不足,也不能影響離婚的判決,應該影響的是過錯方的問題。

不明白為什麼要苦苦維持離婚率,離婚率低就能代表婚姻幸福嗎?

離婚冷靜期乙個月,為什麼不搞個結婚冷靜期?

2樓:戴漢君

法院如果連離婚這種事都要深度介入的話:

1、啥都要管,「家長里短」你都不放過,你管得過來嗎?

2、漠視「本人意願」;

3、一方提出離婚,已經足夠判定「事實離婚」,何必強行維持「形式上的存續」?

法院只要做好「公正地分配婚後財產」這一項工作就可以了,千萬不要打著「維持社會和諧」的旗號「將個人意志強加他人」。

3樓:海藍老師

作為判決離婚的基本標準。 如果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可以視為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可以據此判決離婚。但如果只是偶爾發生的家庭暴力,則不能片面地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不會輕易以此判決離婚。

自己舉證,這個判定,第一:暴力程度。第二:頻率。

家裡按幾個攝像頭,證據在,想不判也不行啊。

另外一點想表達,但凡思想成熟的成年人,感情的事都是自己的事,即使沒有暴力,感情沒有了也是要有分開的想法的,至於是否要不要決定分開還取決於很多因素,這並不是任何外力第三方機械性強行干預,就能把這個因為內在原因導致的問題解決了的,

4樓:河北律師老馬

拋開感性的因素,我覺得當事人可能存在舉證不到位的原因。被家庭暴力後有沒有積極蒐集證據?有沒有報警尋求幫助?

訴訟中所有的事實都需要證據支撐,如果當事人沒有辦法舉證證明其陳述的事實,那法院即使想支援他也很難找到支撐。當然我沒有看到卷宗也不知道庭審情況,一切都是猜測而已。

5樓:法岱律師事務所

在司法實踐中,真正被判決離婚的案件少之又少,除了判決不離的,大部分都是以調解來解決。這麼說起來,前些日子不是有個判決離婚的案件嗎?結果是什麼來著?法官被殺了。

6樓:王律

家庭暴力的話,是能證明感情已經破裂的。如果想離婚,建議分居兩年,或者再遭暴力時報警保留證據。起訴離婚的話,一般第一次都不判離,滿六個月後再次起訴即可。

7樓:cindy

奇怪的很,從古到今都特別流行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問題是人家都要求離婚了,非不給離是咋樣?要說剛結婚的小年輕閃婚閃離,你怕人家是一時鬧矛盾勸勸就算了(其實這個也不能算,畢竟我就聽過某個故事說女的結婚三天回門就哭,說男的不行。

要是這種情況不讓人家離婚也很過份),人家都那麼大歲數了,忍了那麼多年了,現在覺得忍不了,那肯定是一定是必須是絕對是一點都忍不了了。這種情況下你不讓人家離婚,咋的?現在只有結婚能自主了,離婚不能唄?

非得湊合著過唄?荒唐不?人啊,真的沒有同理心,但凡法官有點同理心代入他(她)自己或者女兒身上,能不給離?就離譜

8樓:雷賀倪湯

疫情最嚴重那時,我們縣城發生了一出慘劇,老兩口六七十歲,住在縣城。老頭被發現死在了炕上,老太太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局懸賞找老太太。過了幾天,老太太屍體在他家附近的井裡被發現。

據推測,應該是老太太趁著老頭睡覺時把人殺死,然後自己又挑了井。我陸陸續續聽說到的訊息是,老頭脾氣非常不好,動不動就會打罵老太太。這次應該是老太太實在受不了了。

9樓:淵大心理

一直很無法理解,不能離婚是出於什麼動機?但凡有一方想離婚就證明感情破裂了,強扭的瓜不甜,只要婚姻裡有一方表達了想離婚的意向就應該准許離婚,甚至離婚流程應該是只要一方想離,另一方的意願完全不做參考。

當然這裡排除了通過離婚惡意轉移債務資產之類的,如果能有效避免各種涉及經濟糾紛的情況,只談感情,婚姻就應該自由啊。

10樓:

「清官難斷家務事」「說話要講證據!」

首先要問一下各位談戀愛和已經結婚的朋友:「你和你的另一半有沒有吵過架?甚至動過手?」

我剛畢業的時候,在一家網路公司,當時,我們銷售部門有3個部門,還有乙個客服部,乙個行政部。客服部的主管是個帥小伙,他女朋友是行政部的........

這2個人是老鄉(為了避免有人說我地域黑,我就不說他們是哪的了!反正我覺得那地方的人都挺彪悍聽同事說,他們是來公司之後在一起的.........

平時他們一起吃飯,老闆不在的時候,還當著我們的面打情罵俏........

結果有一次,不知道為啥,2個人在公司走廊吵起來了.........然後是互相的謾罵.......再然後就開始動手了作為旁觀者,我和同事們看的很清楚,女生先動的手,「啪啪」的扇客服部主管耳光.......

一開始客服部主管只是用胳膊擋,後來可能是氣急了,開始還手........我們趕快過去給拉開........

當時,私下議論的時候,我還跟其他同事說,這麼個鬧法肯定得分.......沒想到乙個老員工說:「分不了......."

沒想到過了幾天2個人又如膠似漆了........我那時候才知道了什麼叫:」打是親罵是愛,愛的不夠用腳踹!"

後來,這個客服主管和我師傅以及另乙個和他們關係很好的人集體辭職,後來他和我師傅又回來,然後又辭職,第二次辭職的時候,他女朋友和他一起走的........聽師傅說,他們一年後就結婚了........

大概是2023年的時候,我在拜訪客戶的時候發現,那個客服部主管的女朋友(那個時候已經是他老婆了),在這個客戶的公司做財務,我們還聊了起來,聽她說,他們已經有2個孩子了,聊起當年他們2個吵架的事情,她只是很不屑的說了句:「他呀,還是欠抽

所以,「夫妻間的吵架」和「家暴」是不太好區分的!

引用題目裡的描述:

關鍵在於,怎麼能證明在這40年裡,這位年近六旬的老人是真的遭受了「家庭暴力」,還是和老伴吵架,甚至動手?

如果連法院都因為「證據不足」不支援,我們這些旁觀者,是否真的了解其中的真相呢?

如果因為「夫妻吵架」就要離婚,我想中國的離婚率會翻幾番........

而且,像我上面提到的以前那2個同事的事情該怎麼處理?「棒打鴛鴦」?

個人認為,法律並不是萬能的!至少在很多婚姻或者感情問題上,它沒有那麼靈活,而旁觀者又並不了解事情的真實情況!僅僅憑一紙判決書下判斷,是不是有點武斷呢?

我看有朋友提到「分居」,個人認為,這不失為乙個好辦法,如果真的覺得「過不下去了」,不如分開住一段時間!一來,雙方分開,如果真的有「家庭暴力」的情況,可以有效避免,如果再發生,可以保留證據!二來,雙方都冷靜一下,自己想想到底應該怎麼做!

作為旁觀者,干擾的越少越好,讓雙方自己考慮考慮!這時候,「兒女」的作用要比旁觀者大的多.........

最後,「家庭暴力」是不能容忍的!但這並不表示,一段婚姻就不允許有矛盾,不能吵架!雖然我們都希望和和氣氣的!

但希望我們在「強調自身利益」的同時,不要忘了,婚姻不可能只是「甜」,還有酸,苦,辣,鹹需要我們去品嚐,不是嗎?

以上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11樓:家事法馬記

這個判決之所以引發諸多關注、爭論及詬病,在於丈夫對妻子實施家暴,經常非打即罵,可丈夫卻說屬於夫妻間的磕磕碰碰,是在所難免的家庭矛盾。試問:如果反過來,妻子經常對丈夫非打即罵,丈夫還還認為是家庭矛盾嗎?

而法院的判決書卻是一番春風化雨,溫暖動人。把妻子遭受非打即罵而忍氣吞聲的40年看作是二人攜手歲月、風裡雨裡的40載。妻子認為感情確已破裂,法院認為是家庭瑣事矛盾,並不足導致感情破裂,駁回了老太太離婚的訴訟請求。

二者反差太強烈。

對於離婚案件,只要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予以調解是必經程式。如果出現以下情形,法院調解也無效,必定判離。《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因此,如果第一次起訴離婚,必須提供如上幾種情況存在的證據材料,法院認為這些證據才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上述是法定的判決離婚的理由。

哪些證據能夠證明上述情形呢?

1、公安機關的報警記錄及詢問筆錄,能證明重婚、同居、賭博、吸毒等行為的,法院一般都予以採信;

2、居委會、村委會的書面證明;

3、證明分居的租房合同、中介合同、鄰居同事朋友的證言;

4、親屬的證言。

5、其他錄音、錄影材料(以不侵犯他人隱私權為提前,否則法院不會採信)

這個案子中,如果妻子提供了其被家暴的證據材料,足夠真實、充分、可信,比如當時報警了並記錄在案,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子女、親屬、鄰居的證言、村委會的證明,法院依據法律規定會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予以離婚。

因此,打官司證據為王。想要保護自己,先想好你手裡有什麼證據。其次才是行動。

我是@家事法馬記

12樓:

只能感嘆現在離婚太難了,怎麼證明感情破裂,為什麼還要證明,我都想要離婚了,難道還沒破裂?只能建議取消這項證明,或者說讓對方提供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明。

一定要的話,就只能設個圈套,搞情景再現,拍下來給法官看看,這日子還過不?

13樓:張經惠 律師

不判離,大概率是沒有證據證明有嚴重「家暴」行為,否則家庭暴力屬於《婚姻法》中的法定離婚情形,應准予離婚。

不過日理萬機的法官這次用詞真的鮮屬不當,既然原告提到家暴了,卻要她珍惜「幸福」晚年,如果晚年還繼續被家暴,不信服都不行,反抗遭來新一波挨打,你幸福嗎?無論是否是家庭小事導致的肢體摩擦,注意用詞比較好……

至於法定離婚事由要如何舉證,可以參照下文↓https://

zhuanlan /p/118450924

14樓:周慧子

難免磕磕碰碰也不能總磕乙個總碰乙個呀,如果確有其事女方應該在家暴之前對男方說,「等一下,先讓我擺好手機錄下來」

這樣才可以證明婚姻破裂呢。什麼?不行!要偷偷錄?

不可以呢,您這是侵犯隱私的,不可以做證據呢?

親,晚年幸福來之不易,請您且行且珍惜!

這年頭,結婚證跟m身契似的,不僅打了不犯法,連醫藥費都不用付,有意思。

回娘家你們能忍受你的家人打罵你的孩子嗎?

哆啦A2夢 我就想問一下,為什麼你們小家的財政大權要交給岳母大人?你親媽不是銀行啊!你在那個家待了二十多年,父母的品質感受不出來嗎?生了女兒之後,孩子誰帶的?你老公有沒有當甩手掌櫃?不是只有給錢的父母才是好父母!可能當中有很多你沒有描述的內情。如果夫家真如你所說,那只能說你攤上了奇葩父母了。不論個中...

丈夫總是用打罵的方式教育孩子,我要怎麼去跟他溝通?

海洋爸爸深圳兒童時光 丈夫總是用打罵的方式教育孩子,我要怎麼去跟他溝通?1,夫妻雙方平靜對事情好好商量,用舉例子的方式來引導丈夫,孩子要因材施教。而用打罵來教育孩子最終只會變得糟糕。2,每個孩子都可能是天才,關鍵在於父母對孩子寄予什麼樣的期望,如果孩子犯一點錯。你就不停地責罵孩子是個笨蛋,訓斥孩子沒...

如何評價女子燒熱油潑向熟睡丈夫被判無期?

雨後的魚 能做出這種事的,不是一般人。必定是心思殘忍之輩。熱油啊!枕邊人!無論怎麼說,毒!殘忍!這個是逃不掉的帽子。什麼理由都不是你去這樣傷害別人的理由。 已登出 我的天哪 小月月語調 我乙個中度抑鬱四年的人,現在一沒犯罪,二沒自殺,自己苦熬四年,除了別人整我從來不招惹人。某些蠢貨真的能給抑鬱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