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虐待動物時,如何區分 以虐待為樂 和 氣頭上打了 只是為了吃 ?

時間 2021-05-06 15:13:40

1樓:七個點

區分不了,因此打著第乙個的名義的行為最後必然會獵巫到第二第三個。所以名為「小動物保護」的獵巫應該在它打著貌似大義凜然的旗號時就被抵制而中止,否則必然「變質」,也只能「變質」,從而為新時代的思想罪添磚加瓦。

2樓:福壽魚

當事人自己區分是很簡單的,自己的動機自己最清楚不過了。

但是區分也沒用。

動保人士,網暴分子是不會在乎你的動機的。

無數的案例證明了,他們只想把人往死裡搞,藉此滿足自己不可告人的慾望。

3樓:大師兄

這個不難理解。

第乙個問題,是屬於民事糾紛。

兩個人都有各自的道德越界。

打貓行為,本質上是屬於遷怒。

從我個人感情上來說,貓主人更欠打一些。但貓咪也是無辜的。

第二個問題,既然是烹飪流程,那麼就屬於乙個技術有限的問題。在技術有限的前提下,人類的美味和動物的痛苦,哪個更重要,其實並不是乙個特別嚴重的問題。我認為極端人士不應該堅決反對這種行為,另外也認為屠夫也應該適當進行自我反思。

只要你不把基本的飼養方法跟虐待混為一談,其他的都好說。例如狗肉的問題,那其實只是乙個取捨的邏輯,包括絕育也是。

如果有不絕育也能善待,那我願意嘗試。如果不活剝也能美味,相信這個屠夫也不會去活剝。

換乙個比較邏輯性強的說法就是:即使我的行為並不會造成動物的痛苦,我依然會去做。

但虐待者不是。

虐待不存在取捨。因為虐待本身就是強烈的目的。

為什嗎一提到虐待動物,許多人就會擴大虐待的定義來減輕虐待者的罪過?

因為有些小布林喬亞實在太脫離群眾了,太脫離現實了。他們忘了最最關鍵的一點,那就是人的力量比那些動物要大很多很多。他們很多人都覺得,只要立法,就能夠實現。什麼是最能觸怒群眾的事?王思聰的狗能夠戴兩塊表,而有人還在挨餓受苦。王思聰只有乙個,他做什麼都可以只代表他自己。一旦這樣的事情變成普遍現象,這些軟弱...

我們到底該如何對待虐待動物的人

已登出 首先你要判斷是什麼人怎麼虐待,假如說這個是虐貓虐狗,虐任何動物,以虐待動物為樂,我勸你離他遠點,這樣的人心理多半不正常。假如乙個人特別討厭一種動物,在虐待那種動物,我希望你能諒解,你可以嘗試著去勸勸他,但是效果肯定不會好,但是你要知道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都有討厭的動物,恨不得這動物消失,他不能...

該如何界定虐待動物與善良氾濫?

美杜莎prprpr 杭州打狗也不是為了爽啊,只不過棒殺是最好的途徑而已,包括撲殺患病家畜也一樣的,當年禽流感爆發,多危險?首先要讓人與危險動物保持距離才行。在保證人的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選擇想對安全的撲殺方法,再說了殺死他們是為了保護更多的人與動物啊。 舒寐 愛狗 不吃狗肉,科學養寵不遺棄。對寵物狗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