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反駁那些不尊重生命認為虐待小動物沒什麼,說人不是天天吃豬肉踩螞蟻的槓精呢?

時間 2021-05-06 15:13:40

1樓:茸客

別理它們,遠離它們,在現實中囔囔著虐待小動物是合法權益的人基本上大家都會覺得害怕。說實話,知乎上現在妖魔鬼怪這麼多,但生活中接觸的大家都還是正常人,喜歡小動物居多。網路上的槓精真不是幾個回覆就扭轉它們天性的。

2樓:

更新1還有啊,你確定要向澳洲學習嗎?

澳洲是有動保法沒錯,可是澳洲的法律也是傾向於小偷的。

如果是我們遭遇了入室偷盜/搶劫,報警,警察會跟我們說,他想拿什麼讓他拿去,買保險的找保險公司索賠,沒買保險的自認倒霉。

如果我們和小偷發生衝突,發生點什麼,他還可以找我們索賠。

之前,有個小偷想從房頂進屋,房主是個男的,聽到動靜等在下面,他只是吼了一聲,小偷嚇了一跳摔下來了。

結果是:房主賠錢。

還有個小偷把自己鎖車庫了,正好房主出去了(是週末),回來後也是面臨了賠錢。

這就是為什麼警察不讓我們和他們發生衝突,因為傷著了驚著了嚇著了都是我們的事,因為我們房主,我們要保證來訪者的安全。

原回答我就在澳洲,所以我知道,就算是在澳洲,這些東西也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那個被抓的人,他沒事在公共場合虐貓幹嘛?這不活該嗎?

別說施暴了,你溼衣服都是不可以晾在前院及陽台的。

再說了,施暴者是留學生,無根無基,妥妥的弱勢群體,既然是弱勢群體,那自然會重判嘍。

在澳洲,大家都是崇拜強者,鄙視弱者。留學生的弱點就在於他們一看就是外來的,無親無故沒有根基,出了事也不會有人替他們出謀劃策,更不會替他們出頭,他們既不了解澳洲的遊戲規則及當地法律,也不理解西人的思維方式,所以就算你有理,很多時候也說不出個理來。

人們欺負弱者不是因為人們只可以欺負弱者,而是因為欺負弱者最不需要付出代價。

這就造成,留學生在澳洲很容易成為他人的目標(種族歧視者),甚至於許多時候被欺負了,警察都不大愛管他們的事情,因為同樣的,警察即便無作為了,留學生也拿警察一點辦法都沒有。當然,如果你身強力壯,那麼,你的強壯體魄可彌補其他方面的不足。

好吧,言歸正傳,在澳洲,虐待小動物情節嚴重者最高可判刑兩年,他只判了六個月,這是因為雖然從法律上講最高判刑兩年,可是法官一般不會判兩年,但是,我也有理由認為法官可能的確是重判了,本來罰款就可以解決的問題,結果入刑了。。。

那麼為什麼會重判呢,這應該是因為:

1。證據確鑿,的確犯法。

2。「錯誤的場合」 做了錯誤的事情,罪加一等。

3。感情分為零,在可以這樣判也可以那樣判的時候,感情分很重要。打個比方說,乙個18歲青年犯罪了,那麼按未成年法他只需被判三年,可是按成年法,他需要入刑25年,他可以是未成年,因為他不滿21歲,他也可以是成年人,因為他滿了18歲。

那這個時候,具體該怎麼判就要看法官的感情分了,也就是法官對該罪犯的好感值。

所以同樣的罪行,華人男子Alex就躲過了牢獄之災,他就不行。

在Alex這邊,法官覺得他的說法很奇怪,但最後還是決定放他一馬。

不過澳洲人是覺得中國總是在虐待動物,因為在澳洲不可以私自屠宰(雞鴨也不可以),他們屠宰(穆斯林除外)是電擊不是放血。所以我家吃羊肉都是吃的清真羊肉,有好多羊肉還是從國外進口。

3樓:

區分敵意性攻擊與手段性攻擊是很有用的。敵意性攻擊(hostileaggression)源於憤怒的情緒,目的是造成痛苦或傷害。而手段性攻擊(instrumental aggression)中存在著傷害他人的動機,但傷害是為了達到其他目的,而不是造成痛苦。

4樓:蟲兌水

當你口中嚷嚷著「這也是生命」的時候,就別怪別人挑你毛病。

為啥?因為你壓根不是因為「這也是生命」所以覺得不該傷害。

不然,你怎麼打蚊子呢?蚊子不是生命是嗎?

是,你有千萬種理由給我論證「蚊子是害蟲」「人更能和狗子貓子共情」「從基因上看貓狗離人比蚊子近」。

說的都很有道理,但是請問,你說的這些,和「這也是生命」有什麼關係?

說白了你是因為貓狗也是生命才覺得不能傷害嗎?顯然不是,不然你連蚊子都不會打。你是因為後面用來說服我的各種各樣的理由才覺得貓狗不能,至少不應該被傷害的。

那你扯什麼「生命」?裝高尚給誰看呢?

自己說的有問題,被人指出了就惱羞成怒?就說別人是「鋼筋」?呸。

5樓:溫順的猴哥

你槓不過他們的,他們胡攪蠻纏的功夫非常到家。

1.關於動保立法,保護的到底是什麼:法律是人類文明的產物,法律保護的永遠是人。

所謂動物保護,歸根結底保護的還是人類的利益,動物只是人類利益的載體。但利益也分物質的與非物質的,當下有必要受到保護的是某些能成為人類情感載體的動物,儘管它們自身的經濟價值明顯不如野生保護動物。舉例,你大庭廣眾之下虐待乙隻蚊子,沒有人會感到心理不適;但你大庭廣眾之下虐待一條正常的狗,很多人會感到心理不適,因為狗會引起人類的共情,蚊子不能。

基於「冒犯原則」,引起多數人心理不適的行為,有必要加以制止,特別是在此行為還有違社會道德的情況下。正因為類似的原因,淫穢類物品才會被禁止流通,淫穢物品類犯罪才會入刑。通說認為,淫穢物品類犯罪侵害的法益是「公序良俗」,那麼這個公序良俗到底是什麼?

無非就是一種普羅大眾共同構建的評價體系,它是什麼實體權利嗎?並不是。更有甚者,在某些審判實務中,聚眾淫亂罪連「公開」這種白紙黑字的構成要件都會被忽略,究其原因,就是國家認為聚眾淫亂這種行為會腐蝕良好的社會風尚,所以必須制止,因此在實務當中,哪怕行為人只是引起了某種「抽象的危險」,也會被處罰。

至於它具體侵害了什麼「實體權利」,誰能說出來嗎?並不違背當事人意願,沒有侵犯任何人的性自主權,相信很多吃瓜群眾也樂在其中,那麼誰受到了損失呢?況且,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看到淫穢畫面會心理不適的人,要遠遠少於看到虐待貓狗心理不適的人,從這個角度來講,保護某些能夠引起人類共情的動物,是很有必要的。

退一萬步講,就算某些人看到虐待動物的畫面會很舒適,但是如果他有了孩子,他會願意讓自己的孩子面對類似的畫面嗎?願意讓孩子跟虐待小動物的人為伍嗎?恐怕是個合格的家長就不願意吧?

那這大多數人的「不願意」,不就是法律要保護的法益嗎?

2.動保運動是否符合歷史規律: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保護某些與人類生活息息相關的、可作為精神寄託載體的伴侶動物,是文明進步的象徵,絕對不是小槓們說的聖母。

在人類社會早期,因為資源的匱乏,連人類內部都存在嚴重的割裂,「奴隸是不是人」這個問題,爭論了幾千年,直到近代人權理論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奴隸制才被大面積廢除,僅在一百多年前的美國還存在大量的黑奴,那時候在奴隸主眼裡,奴隸只是財產,根本不是人。如果不是文明的進步,恐怕我們很多人現在還只是另一些人的財產。而文明的進步,其根本原因還是生產力的發展能夠滿足越來越多的人類物質需求,進而使人類從原始的內部競爭中解脫。

近二百年以來,隨著生產力進一步解放,同時還有達爾文演化論的影響,西方在廢奴運動的經驗之上,進一步開展了動物保護運動和平權運動(這個在中國開展的可是相當順利),據我所知最早開始動保運動的是英國,當時世界上最牛掰的國家。從這個角度上來看,物質豐富推動文明進步,文明進步解放人類思想,反過來解放生產力,再進一步推動文明進步,這是歷史的規律。而且越是發達地區,動物保護的力度就越大,這裡面的道理不言自明吧?

所謂窮生奸計,富長良心,這可是咱老祖宗的話。

3.關於立法技術層面的問題:法律保護哪種動物,不保護哪種動物,如何保護,如何執行,那都是立法技術層面的問題,只要確定了需要保護的法益,其他問題立法者自然會解決,這麼多法學家,難道還不如我們水平高?

退一萬步講,就算真的難以執行,立法也是必要的,智財權法在實踐中落實的也很不到位,執法部門不作為的現象可以說相當嚴重,但誰能否認立法的必要性嗎?立法有問題,難道後續不能優化嗎?從羅馬法到現代民法都多少年了,民法理論仍然在完善和細化,這是法律適應社會變化的必然要求,這絕對不成為反對立法的理由。

當然,也要旗幟鮮明的反對矯枉過正的現象,特別是在中國,矯枉過正是常態。所以我認為,虐待受保護的動物入刑,也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利用現行並將要修改的行政處罰法,就完全能夠解決問題。

我對目前知乎的使用者群體感到非常疑惑,到底是什麼樣的人能夠為槓而槓到這種程度

中國還有可能通過《反虐待動物法》嗎?

這個問題下面充斥著「保護什麼」、「如何操作」等回答,可以說非常那啥。我想問,西方動保運動開展這麼多年,操作起來有什麼了不得的問題嗎?說到這肯定有人要給我扣一頂白左的帽子了。。。

有些人強行「理性」,反主流,反道德,以標榜自己與常人不同獲得存在感,令人不適。這種人一般是成不了事的,什麼也阻止不了,只能阻止自己成為正常人。

6樓:北斗

大多數人不願意虐殺是有原因的,所謂君子遠庖廚,更多時候是因為人有共情心,這不單單是人與人的,人對動物也有。為什麼虐殺狗虐殺貓會有人反對,一部分就是共情心,另一部分是本能(有些人對貓和狗有感情這裡把這種情況除外,自然就不用多說)。

在街上看到乙個流浪狗流浪貓被人打的嗚嗚叫,這種嗚嗚叫會引起大多數人的同情心。這種生命遭到威脅所發出的慘叫及其他行為(如痛苦的表情),會讓人潛意識認為有危險,當然你可能認為你不會有危險,但是人類這麼長時間進化面對這種伴隨慘叫的場面的本能警覺性一直不曾消失(在荒野中聽到狼嚎或者狗慘叫聲人會下意識認為有危險),遠離這種場面,並不忍看到是大多數人的本能。

而為什麼螞蟻蟑螂什麼的沒人同情,乙個是不能引起人的共情心,另乙個是也不會引起人的本能恐慌進而遠離。首先螞蟻蟑螂在受到肢解時不會發出聲音,也不會有表情表現出很痛苦,人自然而然不能產生共情。其次也不會影響人的本能,人的本能是對周圍環境所做出的下意識處理。

虐殺螞蟻並沒有對周遭的環境有所改變,自然也不能讓人感受到危險和恐懼,所以,這應該是大多數人不忍心虐殺貓狗的原因吧。

7樓:潤土

你沒詞了是正常。

因為你之所以想證明為吃而殺和為玩而殺的不同,只是為了表明你的正當性以及他的不正當性,來以此在道德攻擊他的時候不會牽連到自己。

說白了就是為了證明:我殺的道德,你殺的不道德。

而實際上只要將人類的道德適用於這些動物,那殺就都是不道德。為吃而殺和為玩而殺純粹是五十步笑百步。

所以,才會有許多答主扯出一些列不能自圓其說的概念,類似於人類的文明啊,對生命的敬畏啊,同理心啊之類,來自欺欺人。

為吃而殺害乙個生命,談何對生命的敬畏?可笑。

最後,有沒有人吃過鐵板煎章魚,一整隻活章魚直接放在鐵板上煎,煎的過程中章魚痛的一直在蠕動,這不就是最殘忍的炮烙麼?人類的文明在哪呢?

如果為了吃而活煎乙隻貓,那會被網友們噴成什麼樣?那麼麻煩闡述一下貓和章魚有什麼不同,可以支撐貓享受章魚享受不到的待遇。

為什麼選擇自己結束生命是不尊重生命

gaze 因為,第一,為人父母很辛苦,隨便結束對不起父母養育之恩。第二,人比很多動物有智慧型,能學習,能明白道理,人為萬物之靈是真的。很多有靈性的動物修行很久,比如做善事,才能修得個人身是真的。人身難得。第三,結束生命之後你以為是結束,但其實佛教禁止這樣做,因為後續會受到比這更嚴重的苦。第四,確實人...

怎麼看待那些不尊重你的人?

無畏丶 那要看對方是什麼人,和自己又什麼直接的感情或利益關係。如果是親戚朋友之類的,家和萬事興,忍讓一點無所謂的。如果是工作關係的,你要學會以德服人,這更能讓你身邊的同事和領導看到你修養 內涵,在工作上無往不利。如果只是路人,就更不要把心思放在他身上,拿別人來讓自己煩惱生氣很不值得。最重要一點,忍無...

為什麼反駁父母的觀點,會被認為頂嘴和不尊重?

七九 因為父母是長輩 如果要反駁父母的觀點最好用委婉一點的語氣,如果父母不贊成,你繼續堅持你的觀點就好,沒必要在父母面前說,不然又會被說 當然你的觀點是正確的話 明玄秋海 從八字命裡來說,父親是你的官,母親是你的印。一般老百姓是不可能打的過官和老師的。看到官,不自覺下跪,看到印,不自覺尊重。所以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