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還是40小時?

時間 2021-05-31 05:16:36

1樓:小格格0622

勞動者的範疇不等同於職工,前者的覆蓋範圍大於後者,勞動法適用於所有勞動者,法定工作時間上限需要以勞動法為準。

羅列一下勞動法中關於勞動時間標準的描述:

A.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B.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C. 勞動法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翻譯一下:常見的的,每天工作8小時做五休二,一般是標準工時制度,也是辦公室人員最常見的工時制度。結合上述勞動法發條的描述,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平均(劃重點)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單週工作時間可以超過44小時

連續工作天數不得超過6天(包含6天),即連續工作6天以後必須休息(至少)一天

(在每日8小時標準工作時間之外)因特殊原因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不違反上述勞動標準上限的工時安排即為合法,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

上述三條限制適用於所有工時制度,包括綜合工時制度,綜合工時制度的特點如下描述:1)綜合工時制度一般以月、季、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2)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當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綜合計算週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應當不能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3)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無論勞動者平時工作時間數為多少,只要在乙個綜合工時計算週期內的總工作時間數不超過以標準工時制計算的應當工作的總時間數,即不視為加班,若超過,則超過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報酬,且延長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樓:HR趙

個人一點見解:根據勞動合同簽訂的規則,須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勞動者實行的工時制度,即標準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標準工時工作制是每週40小時,綜合工時平均日、周工作時間也是與標準工時基本相同(周40小時),故綜合《勞動法》、《規定》、工時制度等內容,實際操作應以40小時為準。

2020,國家規定取消自主招生,你怎麼看?

七夜 取消自主招生,更多的在於消除高校的灰色空間,讓高校的操作空間進一步壓縮,讓所有孩子回到高考分數的原始起跑線上。而自主招生的名額會轉至綜合評價,高考分數和高校自主面試筆試,讓那些單科優秀的或者有天分的學生能夠提公升一點點優勢而不影響大局,其實個人覺得是在進一步提公升公平性。 陳雲川老師 強基計畫...

每月工時超過國家規定 可以進行投訴嗎

抬槓小程式 可以,不過你需要找收集證據,根據我的經驗,你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就已經可以換乙個好工作,把之前的辛苦錢都掙回來了,所以還是算了吧 aogutu葛忠濤 可以。不知道是哪個城市的。有的城市不敢出事。你直接不打招呼走人都行。去勞動局說明情況,表明,公司要追究要賴錢的話,你有更多權利反擊。一般勞...

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是否合適?是否構成對女性的就業歧視?

夏墨 當然不合適呀,有些女性願意從事並有能力從事這項工作,為什麼要阻攔人家呢?什麼女孩子就應該柔弱柔弱啊這種事情不應該讓她們來呀,這是一種,看似保護實質上的歧視。 既然是男女平等,這些崗位應當同樣對女性開放,性別不應成為應聘成功與否的判別條件。有人說到這其實是對女性的保護,我同意,但是不支援。因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