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美玲
背景:我懷孕6個月,同省異地
老公最近和一下屬女生走得近,每天都一起吃飯,昨天下班騙我是乙個人,其實他們去逛商場吃日料
也許是女人的直覺,我猜到他們一起,他狡辯然後承認我痛哭,並且不再相信他
2樓:
不可理喻?這種事提前跟老婆交代清楚不就得了,老婆要是真不讓,那跟人家解釋清楚,送個不那麼具有隱晦意義,又拿的出手的禮物也行,要麼帶老婆去也行啊?
你都打算瞞了,這不能怪老婆不可理喻了吧
3樓:伊公尺等花開
就題主的問題而言,我的答案是不能。題主用了「瞞著」這個詞,說明你也覺得這樣是不合適的。而且既然是公事,又何必瞞著。
從題主講訴的經過來看,我有幾點想法:
第一,感謝人的方式有多種,不是非得請吃飯。
第二,請吃飯就光明正大地約,何必以影印為藉口晃到女方面前。
第三,如果是公事,題主又問心無愧的前提下,別人幫忙自然要感謝,但是,此時對方是男是女已經無所謂了。試問如果對方是男性,題主還會以這種方式在對方面前露臉並感謝嗎?
第四,無論何種理由,向愛人撒謊都是不對的。心懷坦蕩為何不直接給老婆講明?
第五,是建議,如果你並不希望和愛人的關係出現問題,請站在理解她的角度,明白她的反應是出於愛你和失望。所以,請安慰她,而不是說她不可理喻!
4樓:
當然能。
我是女權主義者。
我覺得題主你先得是個人,然後再是男人,然後再是你老婆的丈夫吧,你有基本的人權,請誰吃飯都是你的自由,還有,告訴你的老婆,那位女士,她也首先是個人,然後再是個女人,她有受邀的自由。
我覺得你老婆太敏感了,別哄她,如果你因為這件事向她道歉了,只會預設你有錯,只會寵壞她,以後你就更沒有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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